正定县人民法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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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0 正定县人民法院 拟司法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冀大众评报字 2016 第 058 号 评估机构: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提交时间:二 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2 / 30 目录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 . 1 摘 要 . .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 6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6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 评估基准日 . 9 六、 评估依据 . 9 七、 评估方法 11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1 九、 评估假设 13 十、 评估结论 15
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5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7 十三、 评估报告日 18 附件 20 资产评估明细表 1 / 30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的声明 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正定县人民法院拟 司法拍卖所涉及的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 并 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现对评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特 此声明 :b5E2RGbCb5E2RGbCb5E2RGbCb5E2RGbC (一)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由委托方提供的 与本次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 应 对 其 提 供 资 料 的 真 实
3、性 、 全 面 性 负 责 。 p1EanqFDp1EanqFDp1EanqFDp1EanqFD (二)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 导意见 规定,本次评估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 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 了必要的关注、 查验与披露, 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 任何形式的保证。 DXDiTa9EDXDiTa9EDXDiTa9EDXDiTa9E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2 / 30 表的专业意见, 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及其 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 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
4、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 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RTCrpUDGRTCrpUDGRTCrpUDGRTCrpUDG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 致,未重未漏。 (五)评估方法选用恰当, 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 (六)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 (七)资产评估价值公正、准确。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遵循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 的责任。 5PCzVD7H5PCzVD7H5PCzVD7H5PCzVD7H (九)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关注评估报告的评估假 设、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本评估报
5、告摘要和正文中的评估结论均已加盖本 公司公章,评估结论未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报告系无效报告, 特此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jLBHrnAIjLBHrnAIjLBHrnAIjLBHrnAI 3 / 30 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4 / 30 正定县人民法院 拟司法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冀大众评报字2016 第 058 号 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正定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按照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委托书( (2016)冀 0123 鉴委第 47 号)的约定,于2016 年 08 月 04 日至 2016 年 08 月 24 日对正定县人民法院拟司法拍卖所涉及的
6、贾志先 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xHAQX74JxHAQX74JxHAQX74JxHAQX74J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正定县人民法院,产权持有者为贾 志先。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正定县人民法院所委托评估的贾 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 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委托方司法拍卖提供价值参考 依 据 。 本 次 评 估 基 准 日 为2016年08月04日 。 LDAYtRyKLDAYtRyKLDAYtRyKLDAYtRyK 本次评估范围为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号 3 单元 501
7、室房产一套,评估对象为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 南新城 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估基准日2016 年 08 月 04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由委托方确定,并 记入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委托书( (2016)冀 0123 鉴 5 / 30 委第 47 号) 。具体评估范围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委托 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委 托方的配合下,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数量、产权状况等进 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并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 了了解。 Zzz6ZB2LZzz6ZB2LZzz6ZB2LZzz6ZB2L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
8、评估的基本 事项均与委托方进行了商定,并记入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 院 委 托 书 ( 2016 ) 冀0123鉴 委 第47号 )。 dvzfvkwMdvzfvkwMdvzfvkwMdvzfvkwM 本次评估遵守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和评估准 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合理运用交易 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理性评估行为假设等评估假设的基础 上 , 采 用 市 场 法 对 委 估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定 估 算 。 rqyn14ZNrqyn14ZNrqyn14ZNrqyn14ZN 在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 算等评估程序后,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正
9、定县 人民法院拟司法拍卖所涉及的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 新城 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估基准日2016 年 08 月04日 的 市 场 价 值 发 表 评 估 结 论 如 下 : EmxvxOtOEmxvxOtOEmxvxOtOEmxvxOtO 委托评估的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 号 3 单 元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人民币 1,3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陆仟元整。(详 6 / 30 见评估明细表) SixE2yXPSixE2yXPSixE2yXPSixE2yXP 本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次评估目的正确使用 的条件下有效
10、,用于其他目的无效。 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2016 年 08 月 04 日起至 2017 年 08 月 03 日。 本评估报告书需经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复印 件无效。 6ewMyirQ6ewMyirQ6ewMyirQ6ewMyirQ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16 年 08 月 24 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 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7 / 30 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正定县人民法院 拟司法拍卖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11、 冀大众评报字2016 第 058 号 河北大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众评估 公司 )接受正定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河北省正定县人民 法院委托书 ( (2016) 冀 0123 鉴委第 47 号)的约定,于 2016 年 08 月 04 日至 2016 年 08 月 24 日对正定县人民法院拟司 法拍卖所涉及的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 号 3 单 元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大 众评估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 新城 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实施了清查核实、实地勘 察、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在遵守中国有关
12、资 产评估的法令、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则的前提下,在合理运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等评估假设的基础上,采用公认的资产评 估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估基准日2016 年 08 月 04 日所表 8 / 30 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 果报告如下: kavU42VRkavU42VRkavU42VRkavU42VR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正定县人民法院,产权持有者为贾 志先。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
13、托方用于本次 评估目的而必须涉及的各相关利益方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 送的相关部门。 y6v3ALoSy6v3ALoSy6v3ALoSy6v3ALoS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正定县人民法院所委托评估的贾 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 在评估基准日2016 年 08 月 04 日的市场价值,为委托方司 法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M2ub6vSTM2ub6vSTM2ub6vSTM2ub6vST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新城93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评估对象为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 南新城 93 号 3 单元
14、 501 室房产一套在评估基准日2016 年 08 月 04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由委托方确定,并 9 / 30 记入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委托书( (2016)冀 0123 鉴 委第 47 号) 。 0YujCfmU0YujCfmU0YujCfmU0YujCfmU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贾志先名下位于正定县江南 新城 93 号 3 单元 501 室房产一套。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为石家庄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为贾志先,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107 国道东侧 外环北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 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江南新城,买受人购买
15、的商品房为 93-3-501,该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剪力墙结构,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为157.48 平方米;地下室号为3 单元 07 号,建筑 面积为 15.31 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楼层为地上五层,一梯 两户,装有电梯,室内三室两厅两卫,地砖地面,墙面刷乳 胶漆,客厅为灯池吊顶,铝合金玻璃窗,室内水、电、地暖 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eUts8ZQVeUts8ZQVeUts8ZQVeUts8ZQV 以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目的为委托方司法拍卖提供价值参考意见,该 经济行为要求提供委托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作为
16、作价的参 考,且该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 特别限制和要求,符合选用市场价值的条件,因而本次评估 10 / 30 选用市场价值。 sQsAEJkWsQsAEJkWsQsAEJkWsQsAEJkW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 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 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GMsIasNXGMsIasNXGMsIasNXGMsIasNX 五、评估基准日 经与委托方商定,为了本次评估目的的顺利实现,将本项 目现场勘查日2016 年 08 月 04 日定为评估基准日,本报告 书 中 一 切 取 价 标 准 均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17、的 有 效 价 格 标 准 。 TIrRGchYTIrRGchYTIrRGchYTIrRGchY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资产评估主管机关规定的方法、标准及有关参数进 行。主要依据有: 7EqZcWLZ7EqZcWLZ7EqZcWLZ7EqZcWLZ (一)经济行为依据 1、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委托书( (2016)冀0123 鉴委第 47 号) 。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部第107 号令) ; 2、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11 / 30 (三)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 200420
18、号) ;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 200420 号) ; 3、 资产评估准则独立性(中评协 2012248 号) ; 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中评协 2011230 号) ;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 2011230 号) ; 6、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 2007189 号) ; 7、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 2007189 号) ;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 2007189 号) ; 9、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中评协 2010 214 号) ;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 2007189 号) ; 11、 注册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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