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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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55 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申报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b5E2RGbCb5E2RGbC 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 律师事务所设立,需提交下列材料: 全体设立人签署的设立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附件);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设立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 证明、无其他职业证明材料(挂挡人事证明)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 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使用证明; 资产证明;(个人存款证明书) 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离所证明原
2、件、案件财务已结 清的证明; 原系合伙人的,应先办妥退伙变更登记手续;跨市、县(市、区) 流动的,应提交原执业律师事务所主管司法局出具的同意流动证明; p1EanqFDp1EanqFD 设区市司法局审查意见; 3 / 55 设立人是否受处罚或惩戒的证明; 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设立人如有中共党员,提交党组织关系转递计划及相关证明; 原律师执业证。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需提交合伙协议和设立人具有三年以上执 业经历的证明材料。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提交设立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证 明材料。 设立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所在地县级政府有关 部门出具的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的
3、批件。 申请设立分所,还需提交合伙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 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 2) ; 合伙人会议变更负责人的决议;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变更 的意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4 / 55 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预核准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申请表(附件 3) ; 合伙人会议变更名称的决议;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变更 的意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4、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申请表(附件 4) ; 合伙人会议变更章程的决议;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变更 的意见。 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申请表(附件 5) ; 合伙人会议变更合伙协议的决议; 变更后的合伙协议。 5 / 55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出资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普通合伙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的,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普 通合伙的,或者合伙变更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提供合伙人会议对变 更前律师事务所资产、债权债务等处置决
5、议,变更后合伙人或者个人 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承继变更前律师事务所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的承 诺; DXDiTa9EDXDiTa9E 国家出资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或者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提供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律师事务所资产处置意见,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对有 关人员的安置决定等材料; RTCrpUDGRTCrpUDG 合伙协议(变更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除外); 律师事务所章程; 合伙人或者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名单和简历; 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书; 变更组织形式的申请;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 6 / 55 加入合伙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加入)备案呈报表(附件 6)
6、 ; 个人申请; 新加入合伙人个人证明材料; 提供材料要求与设立律师事务所发起人要求相同。(涉及个人的) 合伙人会议同意加入合伙人的决议; 设区市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满三年并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证明;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退出合伙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退出)备案呈报表(附件 7) ; 合伙人会议同意退出合伙人的决议;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需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呈报表(附件 8) ; 合伙人会议变更住所决议或者国资所全体律师会议决议; 变更后的住所证明; 7 / 55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律师事务所注销,需提交
7、下列材料: 主管司法局同意注销的报告及已收回财务帐薄、印章的证明; 主任签署并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注销申请报告; 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承担的协议; 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协议是指律师事务所存续期间所 承办案件的风险责任承担协议。 同意注销的合伙人决议或国资所主管机关的注销决定; 税务注销证明; 银行账号注销证明; 审计报告; 未办结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应当包括清算组成员名单、财务清算内容、财产处置清 单、业务档案处理情况、律师人员处理情况等。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的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申请补发、换发,需提交下列材料: 8 / 55 补发(换发
8、)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申请表(附件 9)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因损毁、有关事项已填满申请换发的, 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遗失的, 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省级)。5PCzVD7H5PCzVD7H 二、律师执业申报材料封面、目录 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执业登记表 (附件 10 ) ; 律师执业承诺书 (附件 11 ) ;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在外省的,应提交档案调入证明。 最高学历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户籍不在执业地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 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9、原件上交省厅) 参加律师协会教育培训的证明;(江西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集中 培训结业证书) 实习鉴定书 (附件 12) ;改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登记表” 和实习人员面试考核鉴定意见书 9 / 55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设区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合同及缴款票据复印 件;厅直律师事务所档案需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 jLBHrnAIjLBHrnAI 退休人员提交退休证(退休批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国资律师 事务所的人员由编委出具在编证明;国家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 辞去公职的,提交辞职审批手续等有关证明复印件。 xHAQX74JxHAQX74J 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证明材料;
10、 近期正面免冠2 寸蓝底照片1 张; 实习证。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了提交上述第1 条至第9 条和第 12、13 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 究工作的经历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LDAYtRyKLDAYtRyK 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除了提交上述第1 条至第 9 条和第 12 、 13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法律援助中心任职的文件复印件和 编委出具的在编证明。 Zzz6ZB2LZzz6ZB2L 申请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按照公职、公司律师试点规定办理。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附件 13) ; (两
11、份,其他一份) 10 / 55 身份证复印件,非执业地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复印件;(户 籍回执) 人才交流中心挂档合同复印件,如是跨设区的市变更执业机构, 则要将人才档案调入转入地的市级人才交流中心,调入厅直所的应将 人才档案调入省人才交流中心; dvzfvkwMdvzfvkwM 与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个人简历一份; 近期正面免冠2 寸蓝底彩色照片1 张; 律师执业证。 申请人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理终止或解除合同 手续,并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或者派驻分所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的,应当先办结负责人、合伙人或者派驻分所律师变更
12、或者备案手续。 rqyn14ZNrqyn14ZN 所有复印件需主管司法局核对原件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签章。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和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盖 章,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核。 EmxvxOtOEmxvxOtO 律师跨省调动。 (省外调入的,先调律师档案- 外省注销 - 南昌 按新执业重新申报)(省内按转所)(调往省外的只管调出材料) SixE2yXPSixE2yXP 11 / 55 申请调出,应提交下列材料: 律师档案调出(入)申请表;(附件 14) 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证复印件; 不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负责人的证明; 如是合伙人或负责人,则需提供退出合伙的证
13、明或辞去负责人的 证明。 个人简历一份; 在原律师事务所案件、财务已结清的证明; 执业期间,未受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证明; 如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人才交流中心挂档复印件; 取得 B 证人员,还需提供取得本科文凭的证明; 律师执业证。 未从事过律师执业的,仅需提供第1、2、3、5 条规定的材料。 2002年(含 2002年)之前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司法统一资格证书 的人员,由律师工作处调出资格档案并出具执业证明函;2002 年之后 12 / 55 取得司法统一资格证书且在我省已执业的人员,由厅律师工作处出具 执业证明函。 6ewMyirQ6ewMyirQ 申请调入,应提交下列
14、材料: 律师档案调出(入)申请表;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现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聘用合同) 设区市司法局同意调入的证明。 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注销申请书; 律师执业证。 申请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理终止或解除 合同手续,并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 律师应当交回但拒不交加执业证书的,省司法厅予以公告注销。 律师执业证申请补发、换发,需提交下列材料: 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申请表(附件 15 ) ; 律师执业证因损毁申请换发的,提交破损的律师执业证;律师 13 / 55 执业证遗失的,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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