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招聘管理制度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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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1 页 共 26页 编制人邓峰移 更改记录 修订版处数更 改 依 据更 改 人更 改 日 期 确认人王务超 V2.0 制度优化、整合李琴2009 年 2 月 20 日 V3.0 制度优化、整合伍云娥2010 年 12 月 22 日 批准人唐修国 V4.0 制度优化、整合伍云娥2011 年 2 月 14 日 1 目的 明确招聘职责,规范用人标准及流程。 2 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单位招聘与录用工作。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总部职责 3.1.1 制定集团招聘政策、制度、流程
2、,公共平台搭建及大型活动组织; 3.1.2 各单位 招聘需求审核及招聘工作监控; 3.1.3 集团主招聘人的培训与认证; 3.1.4 集团及重工本部未成立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能部门的人员招聘与录用。 3.2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职责 3.2.1负责本单位本地化招聘政策的修订; 3.2.2负责本单位人员招聘与录用; 3.2.3 负责本单位专业主面试人的培训与认证; 3.2.4集团总部招聘项目支持。 3.3 各用人部门职责 3.3.1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提报; 3.3.2负责应聘者专业面试、总经理见面会及结果反馈。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3、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2 页 共 26页 4 流程图 开始 03.需求审核与备案 (招聘部信息专员) 04.职位发布 (招聘部信息专员) 9.发放 OFFER (主招聘人) 用人部门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部 招聘流程 结束 11.办理报到 (入司专员) 需 求 提 报 招 聘 实 施 入 司 流 程 02.审批需求 (一级部门负责人) 05.初试 /资格验证 (主招聘人) 07.专业面试 (专业主面试人) 08.总经理见面会 (总经理见面会主持 人) 10.入司培训 (入司培训专员) 06.笔试 /操作测试 (主招聘人) 01.共同提出需求 (二级部门负责人 ) 01.共同提出需求
4、 (主招聘人、组织规划专员)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3 页 共 26页 5 流程说明 步 骤 工作事项责任岗位事项说明应用表单 01 提出需求 二 级 部 门 负责人、 主 招聘人、组 织 规 划 专 员 1. 每月 26 日前, 由各人力资源部主招聘人和组织规划专员 依据年度计划、 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及该部门实际情况,与用 人部门沟通,共同提出招聘需求,明确招聘条件; 2. 招聘周期标准见附件一; 3. 原则上不接受临时提报的需求。 招 聘 到 位 需 求 申 报 审批表 (附 件五) 02
5、 审批需求 一 级 部 门 负责人 各人力资源部仅认可经事业部总经理或职能总部一级部门 负责人审批签字的人员需求。 招 聘 到 位 需 求 申 报 审批表 (附 件五) 03 需求审核 及备案 招 聘 部 信 息专员 各人力资源部或总部职能单位人事专干应于每月30 日前将 审批通过的招聘需求报人力资源总部招聘部信息专员处汇 总及备案。 招 聘 到 位 需 求 申 报 审批表 (附 件五) 04 职位发布 招 聘 部 信 息专员 1. 根据职位要求,选择外部招聘或者内部竞聘发布招聘信 息,原则上优先考虑内部竞聘,参照内部竞聘管理办法 执行; 2. 以网络为主, 外部合作网站均链接到集团官网,短期
6、或区 域性招聘可通过当地人才市场解决,原则上不做电视、 报纸 等广告。 05 初试 / 资格验证 主招聘人 1. 主招聘人任职资格及职责见面试官管理规定; 2. 严格执行 新员工录用标准 (见附件二) ,对确实非常优 秀,却又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主招聘人须在面试意见中 明确注明, 并提醒用人部门,如若录用此人, 需由用人部门 就不符合项目提交特批报告; 3. 离司人员返聘参见附件三离司人员返聘规定; 4. 应聘者有亲属在集团内任职的,必须在应聘申请考评表 上注明, 由用人部门提交特批报告,报集团董事长特批,方 可录用; 5. 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担任该应聘者任何环节 的面试官。亲属
7、关系定义见附件四。 应 聘 申 请 考评表(附 件六) 06 笔试 / 操作测试 主招聘人 1. 由主招聘人组织,用人部门进行把关; 2. 技工类人员进行操作测试,其它类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笔 试。 07 专业面试 专业 主面试人 1. 专业主面试人任职资格及职责要求见面试官管理规定 ; 2. 非核心岗位专业面试环节原则上不得超过两轮; 3. 可通过视频进行面试并留下截图。 应 聘 申 请 考评表(附 件六)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4 页 共 26页 6 其它说明 6.1 各人力资源部组织大型专
8、场招聘活动,需经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备案; 6.2 各驻外机构如需自行开展招聘活动,必须先取得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授权;招聘过程应严格按照招 聘管理制度进行; 6.3 招聘需求申报审批表、 应聘申请考评表由各人力资源部保存一年。 7 激励措施 7.1 举荐激励措施参照举荐高级人才规定; 7.2 其他项目奖惩措施依据公司领导批示或相关制度办理。 8 相关文件 8.1 面试官管理规定 8.2 内部竞聘管理办法 8.3 举荐高级人才规定 9 附件 附件一招聘周期标准 附件二新员工录用标准 附件三离司人员返聘规定 附件四亲属关系定义 附件五 招聘到位需求申报审批表 08 总经理 见面
9、会 总 经 理 见 面 会 主 持 人 1. 总经理见面会主持人任职资格及职责要求见面试官管理 规定; 2. 被授权人不得进行二次授权; 3. 原则上每月最后1 天进行总经理见面会, 稀缺岗位和高管 可随时见面。 应 聘 申 请 考评表(附 件六、七) 09 发放 OFFER 主招聘人 1. 外部预录用人员发放预录通知单( 中高级人才、 核心岗位 和涉密岗位需进行背景调查后发放) ; 2. 内部竞聘人员须按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办理转调手续。 预 录 通 知 单 ( 附 件 八) ; 调 配 评 估 表 ( 附 件 九) 10 入司培训 入 司 培 训 专员 1. 招聘部信息专员根据用人部门要求、
10、应聘者意愿及入司管 理规定,向培训部提报新员工入司计划需求表; 2. 入司培训专员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进行不同周期的培 训。 新 员 工 入 司 计 划 需 求表(附件 十) 11 办理报到入司专员 1. 新员工持结业证、 离职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各人 力资源部入司专干处办理报到手续; 2. 应聘申请考评表须纳入员工人事档案保存; 3. 招聘部信息专员反馈新员工报到信息给用人部门并冲减 用人部门所提该招聘需求,招聘完成。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5 页 共 26页 附件六应聘申请考评表
11、(社招类) 附件七应聘申请考评表(社招技工类) 附件八预录通知单 附件九调配评估表 附件十新员工入司计划需求表 10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人力资源总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归口管理和监督执行,各单位等效执行。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6 页 共 26页 附件一:招聘周期标准 序号类别招聘周期 1 中高层管理岗位 (部级或以上) 、 小语种国际营销代表、 主任级研发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60 天 2 科级以上干部、研发工程师、国际营销代表、国际营 销支持人员、行业稀缺技工 45 天 3 基层管理人员、一
12、般专业技术人员、国内营销代表、 售后服务工程师、文员(领导秘书) 30 天 4 司机、普通技工、车间技术员、部门文员21 天 5 辅助管理人员、劳务工15 天 备注以上未列明岗位,参照职等及招聘难度确定招聘周期。 到位周期:招聘周期-各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对人员需求计划审核批准日用人部门主管签字同意 录用日; 见面周期 -用人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录用日总经理见面会(一般15 天) ; 手续周期 -原单位办理离职时间(一般30 天,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培训周期 -入司培训(一般15 天) ;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13、年 3 月 1 日第 7 页 共 26页 附件二:新员工录用标准 1.各类岗位年龄要求 1.1 原则上要求应聘者年龄为18 岁以上、 45 岁以下,技工实习生可放宽至17 岁; 1.2 技术工人及基层事务类具有特殊岗位技能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3 劳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 岁。 2. 各类岗位学历要求 2.1 干部类限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2 一般文职类限中专(高职)至统招本科学历; 2.3 研发技术类限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限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4 工程技术类限统招专科至统招硕士学历,售后服务工程师可考虑特别优秀的中专和职业院校毕业生; 2.5 国内营销人员限专科或以上学
14、历(学历形式不限);国际营销人员限统招本科或以上学历; 2.6 技术工人及基层事务类限高中至大专学历(学历形式不限),且须持有相关岗位操作证或相关工种技 术等级证书;具有特殊岗位技能者可以放宽学历限制; 2.7 后勤服务类限高中至本科学历; 2.8 劳务人员限初中至大专学历。 3. 应届毕业生录用要求 3.1 限“ 211 工程”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售后服务工程师、营销代表岗位不受此限; 3.2 本科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硕士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外语类专业取得所学外语专业对应等级证书); 3.3 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两次奖学金及以上,所有专业课成绩70 分及以上、品德良好,能按时取得学位 证、毕业证
15、; 3.4 留学生学历证明须经中国教育部公证; 3.5 同等条件下,具以下任一情况者优先录用: 3.5.1 985院校学生; 3.5.2有突出特长或获得特殊奖励者; 3.5.3 农村家庭出身、家庭贫困者; 3.5.4 有丰富勤工俭学经验者。 3.6 具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用: 3.6.1 品行不良,不诚实守信、不尊重他人者; 3.6.2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院系处分者。 3.7 具有专业优势的特别院校,可由各人力资源部提名,人力资源总部审核,经集团 总裁 审批, 不受“211 工程”院校条件的限制。 4. 身高及健康状况要求 4.1 男性员工身高须165CM以上,女性员工身高须160CM以上
16、(研发工程师、劳务人员不受此项限制), 特殊情况须在求职表上注明; 4.2 新进员工要求身心健康,无传染病、遗传病、身体缺陷,必须到指定体检单位参加入司体检,特殊工 种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指定单位办理健康证; 4.3 凡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下,须报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审核: 4.3.1先天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如心肌梗塞等); 4.3.2肺结核、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 、淋巴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 4.3.3支气管哮喘病; 4.3.4肝硬化、急慢性肝炎; 4.3.5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 胶原疾病 ) 、内分泌
17、系统疾病( 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 等) 、血液病 ( 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血管瘤、白癜风; 4.3.6 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8 页 共 26页 4.3.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4.3.8肺切除超过一叶者;其他主要脏器( 如肝、脾、肾、肠、胃等) 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未恢复良 好者; 4.3.9类风湿、骨髓炎、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 4.3.10其他各类传染性疾病(如梅毒、淋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等)。 5. 不得录用曾
18、任职于中联、久润、山河智能等企业的人员。 6. 客户、政府管辖单位领导推荐人员,由业务相关单位公司副总裁级以上领导签字确认,由各人力资源 部依据岗位实际需求安排面试录用。 7. 凡有以下情况者如需录用,由用人部门提出,事业部拟聘员工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职能部门拟聘员 工由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批,可予录用: 7.1 素质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但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符要求的; 7.2 身高不足、色盲、嗅觉迟钝、听力减弱等不影响岗位工作的; 7.3 转氨酶偏高等因个人身体素质差异或外部因素干扰造成指标异常,经医院确认对生活、 工作无影响的;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
19、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9 页 共 26页 附件三:离司人员返聘规定 1. 定义:华韵新材料已办理离司手续的合同制员工;不含临时工、短期实习生、特定项目的合同工、第 三方机构委派华韵新材料的人员。 2. 面试流程:已离司人员重新入司,面试流程参照现行招聘管理制度执行,招聘标准依据所应聘岗位职 位要求执行,资格审查时必须了解其离职前上级主管的意见。 3. 特批流程:由申请人提交入司申请报告,并说明离司原因及重新申请入司原因;由所录用公司人力资 源部核实应聘者在司期间绩效及离司原因;依据在司期间绩效及离司原因确定是否呈递相关权限领导特 批。 4.
20、离司原因鉴定:员工离司原因分被动离司和主动离司,被动离司即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主动离 司即由应聘者主动提出离职,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5. 以下情况不得重新录用: 5.1 因个人品德问题、工作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等原因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员工; 5.2 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离司前账务、工作未交接的员工。 6. 以下情况经集团人力资源分管副总裁级(含)以上公司领导特批,可予录用: 6.1 因个人原因(不含因品德问题、工作失误、触犯法律等原因)主动离职,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的离职 人员,经各人力资源部核实原在司工作绩效为“中”及以上; 6.2 因绩效、业绩不佳,被公司优化而被动离职员工,经过一年以上的工
21、作积累,经各人力资源部审核, 符合所应聘岗位任职条件; 6.3 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职能调整等原因而被动离职员工,经各人力资源部核实原在司工作绩效为“中” 及以上。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10 页 共 26页 附件四:亲属关系定义 1. 直系亲属:分为直系血亲和拟制血亲。 1.1 直系血亲: 1.1.1定义: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 1.1.2 范围:其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 其配偶)、外孙
22、子女(及其配偶)。 1.2 拟制血亲 1.2.1定义:本来没有血缘关系, 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 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1.2.2范围: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及配偶的父母)、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及配偶的父母)。 2. 旁系亲属: 2.1 定义: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2.2 范围:其本人及其配偶的亲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伯叔(母)、姑母(夫)、堂兄弟姊妹(及其配偶) 、 舅父(母)、姨母(夫) 、表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侄
23、子女(及其配偶) 、甥子女(及其配偶) 。 2.3 亲属关系图: 祖父母 伯叔(母) 姑母(夫) 侄子女及其配偶 甥子女及其配偶 堂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 自己及配偶 子女或继 /养子女及其 配偶及配偶的父母 父亲或继 /养父 孙子女及其配偶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母亲或继 /养母 亲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 侄子女及其配偶 甥子女及其配偶 外祖父母 舅父(母) 姨母(夫) 表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 表侄子女及其配偶 表甥子女及其配偶 华韵新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ZD/RZ 006-2011 版本V4 实施日期 2011 年 3 月 1 日第 11 页 共 26页 附件五 : 招聘到位需求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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