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以下简称面试工作),提高面试 工作科学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结合 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面试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指导与监督下,严格按 照规定的方法、程序、步骤和要求实施。 第四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各级机关面试工作。市级机关具体负责 实施本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面试工作;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事局具 体负责实施本区县各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面试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录用主任科员
2、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务层 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 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面试,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面试内容 第六条 面试内容由若干的面试测评要素组成。测评要素主要包括: (一)语言表达能力; (二)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 (三)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 (五)人际沟通能力; (六)创新能力; (七)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 (八)仪表举止等。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可对上述测评要素进行 适当调整。 第七条 面试测评要素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从招录职位的
3、职能、职责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出发确定测评项目; (二)选择适于面试方法的测评项目,避免与报考资格审查、笔试、体检、 考核等环节的测评项目重复; (三)根据不同测评要素的可测程度和与招录职位的关联程度,确定其分数 权重比例。 第八条 面试测评分值 100 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面试前设定面试成绩 合格分数线。 第九条 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编制。 第十条 各区县、市级机关必须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试卷。保管和运送面试 试卷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试卷安全。试卷密级确定为:考前为绝密,使用 为机密。 第三章 面试方法 第十一条 面试方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的特点和需要确定。 选择面试
4、测评方法,应遵循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原则。 第十二条 结构化面试是指根据招录职位的特点,预先设计好测评要素,统 一编制好试题、 评分标准和答问时间 (一般不低于 15 分钟)等,由主考官提问、 考生回答的测试方式。 根据职位特点和试题情况, 主考官可根据市公务员主管部 门的规定进行追问。 第十三条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是将考生按相同或相近的报考职位分组,考 生在主考官提出讨论问题后, 按面试顺序阐述自己的观点, 并在无人组织的情况 下就某个问题进行讨论的测试方式。 每个无领导讨论面试组的考生一般为4 至 10 人。 第十四条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时间应根据每个面试组考生的人数来确定。 第十五条
5、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计分办法一般均采用“ 体操 计分法 ” 。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保留 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第四章面试组成 第一节 面试考官 第十六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考核与监督;负责全市 面试考官资格的审定、授予、取消等工作。 (一)面试考官的基本资格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3. 具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身心健康; 4.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 一般应从事干部人事、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年以上; 6. 了解公务员法 ,熟悉公务员录用
6、有关法律法规; 7. 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二)面试主考官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面试考官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善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能力; 2. 具有组织协调其他考官工作的能力; 3. 具有营造良好的面试氛围的能力; 4. 具有较高的提问水平 ; 5. 具有较强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三)面试考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服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市级机关和区县人事 局具体实施面试工作的统一安排; 2. 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和报到,认真熟悉面试题,做好面试准备; 3. 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分; 4. 恪守职
7、业道德,遵守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5. 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四)面试考官享有下列权利 1. 按规定行使面试考官职责; 2. 考官资格未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取消; 3. 参加考官培训和工作研讨; 4. 对面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五)面试考官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凡符合面试考官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区县人事局或市级机关人事部门推荐, 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 可以参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考官资 格培训。培训合格者,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 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资 格证书。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
8、聘请其他有关人员担任特邀考官。特邀 考官一般应当具备面试考官的基本条件,接受必要培训。 第十七条 面试考官组。 (一)面试考官组必须按照下列原则配备 1. 合理配置考官的资历、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结构; 2. 考官人数必须是奇数,且不少于5 名,原则上不多于9 名,其中设主考 官 1 名; 3. 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人员具有面试考官资格; 4. 非领导职务考官原则上不超过1 名,特邀考官人数不得超本考官组人数 的五分之一。 每个面试考场可安排备用考官1 至 2 名。 (二)面试考官组按以下方式组成 1. 市级机关各面试考官组,原则上按7 名考官配置,其中5 名考官由市公 务员主管部门从公务员
9、面试考官库中统一调配,2 名考官由招录机关选派。 2. 区县面试考官组原则上由区县人事局从具有较强组织人事管理能力,熟悉 面试工作,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组成。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进行考官易地交流调配。 (三)面试考官组在主考官的组织下,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学习、研究、掌握面试试题,统一面试评分标准; 2.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步骤和要求,具体实施面试; 3. 亲切、清晰、准确地提问, 创造有利于考生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考场 氛围; 4. 做好面试记录,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考生; 5. 按照规定公布每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6. 处理面试室内的其
10、他事宜。 (四)面试考官组相关要求 1. 每个区县和市级机关在招录同批次人员时,原则上设置一个面试考官组。 可根据面试人数的多少增设面试考官组, 也可与其他区县或市级机关合并设置。 2. 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可对多个部门的不同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但竞争同一 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必须在同一面试考官组面试。 3. 同一个面试考官组一天面试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35 人。 第二节 面试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考场主任(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场主任1 名, 原则上由市级机关或区县人事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候考室工作人员 (每个候考 室不少于 2 名)、面试工作室人员(每个面试室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
11、1 名,考场监督员由纪检监察人员担任)、候分室工作人员(每个候分室不少于1 名)、联络员(每个面试组不少于1 名)。 (一)考场主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负责面试考场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确定并培训面试工作人员; 2. 负责检查面试考场布置、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 负责处理面试考场中突发问题,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和纪律; 4. 负责安排人员领取、保管和交接面试试题。 (二)候考室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负责面试期间对候考室进行封闭式管理; 2. 面试开始前 30 分钟,查验核准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3. 宣读考生面试须知,统一收取、保管考生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 4
12、. 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写并签名确认面试考生顺序表,不得 泄露抽签顺序; 5. 全程监督考生在候考期间的一切活动; 6. 负责候考室服务工作。 (三)监督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对面试规则、 操作程序及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当即 制止并报告考场主任或考场巡视人员; 2. 到面试室门口引领考生进入面试室,待其面试结束后送出面试室; 3. 复核面试评分表 和面试成绩评定表 ,无误后在面试成绩评定表 上签字确认; 4. 对照复核检查 面试成绩评定表 、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公布表 、 参 加体检人员公布表是否准确一致,无误后在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公布表、 参加体检人员公布表上
13、签字确认; 5. 收齐面试试题、面试评分表及草表、面试成绩评定表,与计分员 共同签名后妥善保存。 (四)计分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熟悉计算工具性能和使用方法; 2. 按简章规定的成绩计算方式, 将考生成绩填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公布 表“ 笔试” 栏目; 3. 收取考官填写完毕的面试评分表,并检查是否有误填抽签号、涂改、 未签名等情况; 4. 在下一位考生面试时填写面试成绩评定表; 5. 在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 将监督员复核、 签字确认后的 面试成绩评定 表送主考官审核签字; 6. 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 按应试顺序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填入笔试、面试和 总成绩公布表 “ 面试” 栏目,并根据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务员 录用 面试 工作 实施细则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992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