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过失所致损失的赔偿责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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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过失所致损失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因履行职务行为时具有过失导致公司财物损失 的案例并不鲜见, 劳动者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 由于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此均未予以规定,故 处理此类案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而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因 劳动者原因导致公司财物损失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有的用 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做出了类似规定,这些约定或规定是 否合法、有效,让劳动者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是否公平合理, 实践中争议较大。 有意见认为,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 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
2、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 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 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参照此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定了赔偿责任的,劳动 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另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即使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的,也应当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 不应当由劳动者承担损失,除非劳动者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 2 - 笔者认为,劳动者对因过失履行职务行为所致损失,应 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 总的观点是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宜过高,应有责任
3、 限额。 另需注意的是,对于劳动者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 笔者认为这不属于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而是侵权行为,当 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中虽然导致了 用人单位损失,但是没有过错的,劳动者也不应承担任何责 任,这属于纯粹的经营风险。故本文所指的劳动者履行职务 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劳动者必须有过失。 一、劳动者过失履行职务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几个原则 1、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具有取得劳动报 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获 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负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及 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
4、条的规定,用人 单位负有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安全 卫生教育以及进行职业培训的义务。 故对于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过失所导致的损失,首先应 考察用人单位有无尽到安全卫生保护的义务,有无对劳动者 进行职业培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尽到以上义务,劳动者错 误操作机器设备所导致的损失原则上不应由劳动者承担责 - 3 - 任,除非存在劳动者不听劝阻,盲目操作的行为。即使要劳 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亦应是很微小的责任。 其次,应考察用人单位有无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的情形,如强迫超时加班的行为。劳动法对加班 时间有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 规定,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
5、利,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 应的责任。故用人单位长时间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在加 班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而过失导致的损失,原则上亦应由用 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在用人单位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不存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情况 下,也不存在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违反用人 单位的操作规程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 任,因为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是劳动者应尽 的义务,如果劳动者没有尽到此义务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 2、收益与风险对等原则。 对于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过失所导致的损失,从本质上 而言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作为一个市场主体
6、,应当预见到 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用人单位在享受经营利益的同时, 必须承担经营风险。 收益与风险相对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法则之一,享有多 大的收益就应承担多大的风险。劳动成果大部分由用人单位 享有,劳动者从事劳动获得劳动报酬,也享受部分经营利益, - 4 - 故对于劳动者过失导致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 担,根据分享收益的比例承担损失的数额。显然,根据收益 与风险相对等原则,劳动者只应承担部分的责任。 3、工伤免责原则。 如果劳动者过失履行职务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同 时也给自己造成了伤害,构成了工伤,则劳动者不应承担赔 偿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责任属于最低限度的赔偿责任,其赔 偿数
7、额在很多情况下低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劳动者因工 受伤,其本身就未获得足额赔偿,自身承担了一部分赔偿责 任。如果再让劳动者承担诸如赔偿机器损坏的财产赔偿责任 有违公平原则,故对于这些财产损失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 担。 4、最低生活保障原则和最高限额原则。 获得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生存权的基本保证,所以,劳 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应在每月工资中扣除,不应要求劳 动者一次性赔偿,除非劳动者辞职或者因严重失职被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并且每月扣除后给付的金额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劳动者承担责任的比例除了低于用人单位自己承 担的比例之外,还应有最高限额限制,这里的最高限额不是 承担比例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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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劳动 争议 劳动者 履行 职务 行为 过失 所致 损失 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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