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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82-2012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 2008 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 3.施工准备; 4.绿化工程; 5. 园林附属工程; 6.工程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 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 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2、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 般项目的质量要求。 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 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 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 号,邮 政编码: 3003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施工准备 4 绿化工程 4.1 栽植基础 4.2
3、栽植穴、槽的挖掘 4.3 植物材料 4.4 苗木运输和假植 4.5 苗木修剪 4.6 树木栽植 4.7 大树移植 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 4.9 花卉栽植 4.10 水湿生植物栽植 4.11 竹类栽植 4.12 设施空间绿化 4.13 坡面绿化 4.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 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 5 园林附属工程 5.1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 5.2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 5.3 园林理水工程 5.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 6 工程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质量验收 6.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附录 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 分 附
4、录 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 附录 C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 D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 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栽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
5、的土壤。 2.02 客土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 2.03 地形造型 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 栽植穴、槽 栽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成为栽植 槽。 2.0.5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 容器苗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 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 分支点高度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 胸径 乔木主干高度 1.3m 处树干直径 2.0.9 地茎 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 2.0.10 茎密度 草坪单位面积内
6、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11 设施空间绿化 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12 栽植基层 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层、过 滤层、栽植图层等。 2.0.13 栽植工程养护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4 观感质量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 施工准备 3.0.1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 2 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
7、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 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0.2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应参加设计交底,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如需变更设计, 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2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与开工 申请报告一并报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0.3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 标准。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 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3.0.4 施
8、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 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2 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监理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3 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互检双复核,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测。 4 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4 绿化工程 4.1 栽植基础 4.1.1 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 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1.1 规定。 表 4.1.1 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厚度 项次项目植被类型土层厚度(cm) 检验方法 乔 木 胸径 20cm
9、180 胸径20cm 150(深根) 100(浅根) 大、中灌木、大藤本90 1 一般栽植灌 木 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 本 40 挖样洞,观察 或尺量检查 棕 榈 类 竹 类 大 径80 中、小茎50 草坪、花卉、草本地被30 2 设施顶面 绿化 乔木80 灌木45 草坪、花卉、草本地被15 4.1.2 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 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4.1.3 园林植物栽植土应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栽植土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土壤 pH 值应符合本地区栽植土标准或按pH 值 5.68.0进行选择。 2 土壤全盐含量应为
10、0.1%0.3%. 3 土壤容重应为 1.0g/cm 31.35g/cm3。 4 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应小于1.5%。 5 土壤块径不应大于5cm。 6 栽植土应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 测试结果。 7 栽植土验收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土每 500m 3 或 2000m 2 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cm及 50cm处,随 机取样 5 处,每处取样 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原状土2000m2以下,随机 取样不得少于 3 处; 2) 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m 2 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 20cm及 50cm处, 随机取样 5 处,每处取样 100
11、g,混合后 u 组成一组试样; 栽植基质 200m 3 以下, 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 袋。 4.1.4 绿化栽植前场地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完工验收 合格后进行。 2 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清除干 净。 3 对清理的废弃构建物、工程渣土、不符合栽植土理化标准的原状土等应做 好测量记录、签认。 4 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 5 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积水。 6 对软泥和不透水层进行处理。 4.1.5 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形造型的测量放线工作应做好记录、签认。 2
12、造型胎土、栽植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测报告。 3 回填土壤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机械反复 碾压。 4 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地形造型应自然顺畅。 6 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 的规定。 表 4.1.5 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许偏差 项 次项 目尺寸要求 允许偏差 (cm)检验方法 1 边界线位置设计要求50 经纬仪、钢尺测量 2 等高线位置设计要求10 经纬仪、钢尺测量 3 地形相 对标高 (cm) 100 回填土方自然 沉降以后 5 水准仪、钢尺测量每 1000 m 2 101200 10 201300
13、15 301500 20 4.1.6 栽植土施肥和表层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栽植土施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已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要求; 2)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 3)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绿地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宜采用缓释性无 机肥。 2 栽植土表层整理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镜栽植地30cm 深的 表层土必须疏松; 2)栽植土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 的不得超过10%,粒 径小于 2.5cm不得超过 20%, 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 土块粒径应符合表4.1.6 的规定; 表 4.1.6 栽植土表层土块
14、粒径 项次项 目栽植土粒径( cm) 1 大、中乔木5 2 小乔木、大中灌木、大藤本4 3 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 本 3 4 草坪、草花、地被2 3)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土,栽植土应低于侧石 3cm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4)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宜为 0.3%0.5% 。 4.2 栽植穴、槽的挖掘 4.2.1 栽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藏物埋设情况。 4.2.2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平水距离,应符合相应的绿 化规划与设计规定。 4.2.3 栽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栽植穴
15、、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2 栽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栽植槽应标明边线。 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 、规格。 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2.4 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木根系展幅40cm60cm ,穴深宜为 穴径的 3/44/5.穴、槽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应相等。 4.2.5 栽植穴、槽挖出的表层土和底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应施基肥并回填表土或 改良土。 4.2.6 栽植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或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 4.2.7 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 4.2.8 当土壤密实度
16、大于1.35g/cm 3 或渗透系数小于10-4cm/s 时,应采取扩大树 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4.3 植物材料 4.3.1 植物材料种类、品种名称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 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危 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10% 。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 疫证。 4.3.3 植物材料的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 4.3.3 植物材料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 目质 量 要 求检 验 方 法 1 乔 木 灌 木 姿态和长势 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 整,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 良好 检查数量:
17、每 100株检查 10 株,没株为 1 点,少于 20 株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 察、量测 病虫害危害程度不超过树体的 5%10% 土球苗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 牢固 裸根苗根系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合要 求 容器苗木 规格符合要求,容器完整、苗木 不徒长、根系发育良好不外露 2 棕榈类植物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 要求,根系完整 3 草 卷、草块、草束 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 厚度均匀,杂草不超过5%,草 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 10%,4m2 为一点,不少于 5 个点。 30m2应全数检 查。检查方法:观察 4 花苗、地被、绿篱 及模纹色块植物 株
18、型茁壮,根系基础良好,无 伤苗,茎、叶无污染,病虫害危 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10% ,10 株为 1 点,不少于 5 点。 50 株应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 整型景观树 姿态独特、质朴古拙,株高不小 于 150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 盘不少于 7 个9个,土球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 方法:观察、尺量 4.3.4 植物材料规格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应 符合表 4.3.4 规定。 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检查频率检查 4.4 苗木运输和假植 4.4.1 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地苗木应事先办 理苗木检
19、疫手续。 4.4.2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栽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确保当 天栽植完毕。 4.4.3 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吊装、 运输的需要, 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4.4.4 裸根苗木运输时,应进行覆盖,保持根部湿润。装车、运输、卸车时应不 得损伤苗木。 4.4.5 带土球苗木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 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 (cm)范围点数方法 1 乔木 胸径 5cm -0.2 每 100株检 查 10 株,每 株 1 点, 少于 20 株全数检 查 10 量测 6cm9cm -0.5 10cm15cm -0.8
20、 16cm20cm -1.0 高度- -20 冠幅- -20 2 灌木 高度 100cm -10 100cm -5 冠径 100cm -10 100cm -5 3 球类 苗木 冠径 50cm 0 每 100株检 查 10 株,每 株为 1 点, 少 于 20 株全数 检查10 量测 50cm100cm -5 110cm200cm -10 200cm -20 高度 50cm 0 50cm100cm -5 110cm200cm -10 200cm -20 4 藤本 主蔓长150cm -10 主蔓茎1cm 0 5 棕榈 类植 物 株高100cm 0 每 100株检 查 10 株,每 株为 1 点,
21、少 于 29 株全数 检查 10 量测 101cm250cm -10 251cm400cm -20 400cm -30 地径10cm -1 11cm40cm -2 40cm -3 4.4.6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4.4.7 苗木假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 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 2 带土球苗木假植, 可将苗木码放整齐, 土球四周培土, 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5 苗木修剪 4.5.1 苗木栽植前的修剪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 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
22、为主,适度轻剪,保持树体地上、地下部位生长平衡。 4.5.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落叶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具有中央领导干、主轴明显的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主尖和树形,适当疏 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部短截,可剪去枝条的1/51/3; 2)无明显中央领导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 疏枝并保持原树形; 3)行道树乔木定干高度宜2.8m3.5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 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 2 常绿乔木修剪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 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
23、时,可剪除基部2 层3层轮生侧枝; 2)松树类苗木宜以疏枝为主,应剪去每轮中过多主枝,剪除重叠枝、下垂 枝、内膛斜生枝、枯枝及机械损伤枝;修剪枝条时基部应留1cm2cm木橛; 3)柏类苗木不宜修剪,具有双头或竞争枝、枝、枯死枝应及时剪除。 4.5.3 灌木及藤本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 度宜不超过 1/2。 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宜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不宜疏枝。 3 绿篱、色块、造型苗木,在种植后应按设计高度整形修剪。 4 藤本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过长枝。 4.5.4 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苗木修剪整形应符
24、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 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3 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4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0.5cm。 5 修剪直径 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肖平应涂防腐剂。 4.5.5 非栽植季节栽植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保持树型,宜适当增 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的1/21/3。 4.6 树木栽植 4.6.1 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 行栽植。 2 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 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
25、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4 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5 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6 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 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8 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 的一面应向外。 9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10 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100%。 4.6.2 树木浇灌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木栽植后应在栽植穴直径周围筑高10cm20cm围堰,堰应筑实。 2 浇灌树木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
26、质标准GB5084 的规定。 3 浇水时应在穴中放置缓冲垫。 4 每次浇灌水量应满足植物成活及需要。 5 新栽树木应在浇透水后及时封堰,以后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 6 对浇水后出现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并加以固定。 4.6.3 树木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立地条件和树木规格进行三角支撑、四柱支撑、联排支撑及软牵拉。 2 支撑物的支柱应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连接点的 链接应牢固。 3 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称软垫,并绑缚牢固。 4 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用软牵拉固定时,应设置警示 标志。 5 针叶常绿树的支撑高度应不低于树木主干的
27、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木 主干高度的 1/2。 6 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 料宜统一。 4.6.4 非种植季节进行树木栽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 苗木可提供环状断根进行处理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带土球栽 植。 2 落叶乔木、灌木类应进行适当修剪并应保持原树冠形态,剪除部分侧枝, 保留的侧枝应进行短截,并适当加大土球体积。 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 夏季可采取遮荫、树木裹干保湿、树冠喷雾或喷施抗蒸腾剂,较少水分蒸 发;冬季应采取防风防寒措施。 5 掘苗时根部可喷布促进生根激素,栽植时可加施保水剂,栽植后树体可注 射营养剂。 6 苗木栽植宜在阴雨或傍晚进行。 4.6.5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 树木栽植应大力推广抗蒸腾剂、防腐促根、免修剪、 营养液滴注等新技术。采用土球苗,加强水分管理措施。 4.6.6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铺装, 加设护栏。 4.7 大树移植 4.7.1 树木的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属于大树移植。 1 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胸径在20cm以上。 2 针叶常绿乔木:株高在6m 以上或地径在 18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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