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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开挖技术交底 2 技 术 交 底 书 交底编号交底日期 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局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一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工程名称涵洞工程 施工部位涵洞基坑开挖 设计文件图号 技术交底内容: 1、技术交底范围. 3 2、设计情况 . 3 3、开始施工条件及施工准备工作 . 3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 3 5、安全保障措施. 3 6、环保、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 . 5 7、邻近营业线施工一般要求 . 6 附件及附图: 交底人:日期:复核人:日期: 序号接收人职务接受日期序号接收人职务接受日期 1 7 2 8 3 9 4 10 5 11 6 12 3 技 术 交 底 书 1、技术交底范围 本交底适用于
2、商合杭铁路站前十一标项目经理部桥涵基坑开挖 施工。 2、设计情况 新 建 商 合 杭 铁 路 站 前工 程SHZQ-11 标 , 管段 里 程 范围 : DK276+813.72DK316+612.38,正线长度39.434公里。线路自 DK311+800处属邻近营业线施工范围,位于安徽省长丰县境内,沿合 蚌铁路右侧呈南北走向,全长4.812km。 管段内属邻近营业线施工范围的桥涵工程有:新建排水灌溉涵洞 5 座、地下人行通道接长1 座、过路通道涵2 座、中桥 2 座。 3、开始施工条件及施工准备工作 (1) 施工前应先根据设计资料,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地质情况, 对其位置、 方向、长度、出入口
3、高程以及道路或排洪系统的连接等进 行核对。 (2) 对中心位置、轴线方向根据复测后的导线控制桩精确放样, 并保持桩位稳定, 并核对新建涵洞和既有涵洞标高,核实新建涵洞与 既有涵洞出入口基础面是否相符; (3) 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施工调查,摸清施工范围内埋 设的光电缆、水管路等走向、位置,并进行拆移或保护。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4.1 施工工艺 基底放样基坑开挖基坑排水基坑处理基坑防护 4.2 施工方法 4.2.1基底放样 4 基坑开挖前, 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对涵洞基底进行测量定位,定出 涵洞的中心桩以及涵洞的轴线和开挖线并洒出白灰线,复核中轴线与 原既有涵洞中轴线是否一致,开挖成型后
4、, 再进行复测, 以确保定位 的准确性,并复核标高。 4.2.2 基坑开挖 根据测量放样确认基底开挖深度, 派专人指挥挖掘机按白灰线开 挖并控制开挖深度。具体操作为开挖至设计标高以上10cm左右时停 止开挖,剩余开挖量由人工完成。 当无水土质基坑开挖底面宜按基础 设计平面尺寸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 ;有水基坑底面应满足四周排水 沟与汇水井的设置需要,每边放宽不宜小于80cm 。开挖时根据地质 资料和现场情况,当开挖深度大于3m时应选择台阶式开挖,下口台 阶高度距基底 3m ,开挖坡率 1:0.75 。 4.2.3 基坑排水 基坑开挖后, 如遇基坑地下水影响基坑内的正常作业,要在基坑 内沿基底四
5、周设置30cm宽环形排水沟排水, 水量较大时设置集水井, 采用水泵随时抽水并引至自然水渠。 4.2.4 基坑处理 基底开挖后, 对基底高程进行检测和报验,高程符合要求后, 试 验室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 承载力达到达到设计要求后, 才能进行基 础混凝土施工;若承载力达不到要求,则按触探数据指导下挖深度, 直到地基承载力合格为止,超挖部分采用碎石填筑。 5、安全保证措施 5.1.1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5.2.2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栏杆由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 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 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 米,立杆
6、总 5 长度 1.7 米,埋入地下 0.5 米,立杆间距 2 米。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 刷上醒目的警示色,钢管红白油漆间距为20CM ,护栏周围悬挂“禁 止翻越” 、 “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5.2.3 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2 米 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2.4 施工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 接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 施。 6、环保、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 6.1植被保护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 禁随意砍伐,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施工便道选线、 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 避林地、耕
7、地,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物、树 木等尽力维护, 严禁超范围砍伐。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 垦或绿化。 6.2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 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对距离居 民区 160m以内的工程,则应根据需要限定施工时间。少数高噪音设 备尽可能不在夜间施工作业, 必须在夜间从事有噪音污染的施工应先 通知附近居民 , 以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 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措施。 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做好当地水系、 植被的保护工作, 在施工时对路基边坡及时进行 防护与植被绿化,施工车辆不得越界行驶,以免碾坏植被、庄稼、乡 村道路等。 土方开
8、挖期间, 在出场口砌筑洗车台清洗带泥车辆,并安排专门 的队伍负责运输道路洒水、泥土清扫,防止扬尘。 使用的石灰材料, 采用覆盖。 场地即时进行清扫, 以防粉尘被风 6 吹扬。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废物, 如挖方弃土、建筑垃圾、生产垃圾、 废弃材料等, 弃在指定地点处理。 在桥涵施工时各种材料、 机械不得 随意堆放,破坏植被。 及时掌握天气的变化情况及当地的汛情,提前做好河道清淤、 畅 通工作,人工挖孔桩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定点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流。 7、邻近营业线施工一般要求 (1)施工时,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铁路局、京福公司印发的关 于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 (2)施工中坚
9、持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 流程和卡控措施, 坚持标准化作业, 按计划掌控施工进度, 确保施工 质量和行车安全。 (3)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教 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防护员 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本单位正式工,严禁使用劳务 工担任安全防护工作,现场防护员必须配备规定的防护用品。 (5)施工期间站联络员、 现场防护员保持密切联系, 保证列车逼 近时施工机械处于熄火停机状态、 施工人员处于停止施工状态并位于 安全限界外侧,确保行车、人员安全。 (6)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运营单位批
10、准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进 行,严禁无计划施工、超计划施工。 (7)施工中加强对线路稳定的监测和维修养护,并在现场备齐应 急物资。 7 (8)对夜间进行施工, 必须制定切实可靠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具 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备齐夜间防护信号及标志, 保护施工措施要安全 到位。 (9) 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按规定穿黄色 防护服,夜间施工穿有反光性能的防护服。 (10)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在既有线附近 生火。 (11) 邻近营业线施工地段应按与产权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设置防 护。设置临时防护栏、安全警戒硬隔离,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 机械不得超越临时栏杆或硬隔离作业
11、。 (12)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严禁劳务工单 独作业。 (13)对于大型机械倾覆有侵限可能的地段,必须设置缆风绳防护 并设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 岗作业;且对于已支立的钻机等机械, 防护员必须进行24 小时防护。 (14)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调查, 探明地下管线, 并与设备管理单 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进行迁改或防护标志, 严禁挖断电缆、 管线事 故发生。对于地埋电缆及空架通信、 电力线设置专职安全防护员防护。 (15)建立健全既有线行车、 设备等管理部门的联系网络,确保联 系畅通。 (16)对氧气瓶、 乙炔瓶等带易压易爆器具, 要按规定放置
12、安全场 所,严加保管。放置在远离既有铁路线路的安全地带。 8 (17)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倾入界限。 (18)邻近营业线施工时, 场地内严禁悬挂红色标语, 严禁使用彩 旗、彩带、搭设简易工棚等易被大吹起物品,以免影响既有线路行车 安全。 (19) 作业未完工,人员撤离施工地点, 不得撤除设置的临时防护。 (20)雨季施工,应采取可靠措施,保持既有线排水系统畅通,防 止积水造成事故隐患。 (21)没有驻站联络员, 不得进行 B类及以上级别作业; 没有现场 防护员,不得进行任何作业。 (22)驻站员、现场防护员间要保持不间断联络,及时通报列车运 行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 每 2 分钟进行一
13、次通话联络, 已确认电台联 系状况是否良好。若发生联络故障,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 并及时恢复通讯联络。 (23) 加强施工地点设备检查整修, 随时掌握变化情况, 遇有异常, 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24)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 准严禁施工,严禁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 (25)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后严禁继续作业。 (26)大型机械设备未经报验严禁进场,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对应的 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27)对施工生产易发生事故的场地:如电源、通道、弯道等处应 及时进行隔离,作好警示牌等安全标识,对公众会造成危险的场所, 9 如交通弯道、用电设备作业场所应挂有警示牌、警戒标志; (28)严禁大型机械在地下管线径路2m内施工及运行; (29)架空电线路电杆3m范围内不得进行挖土、 取土、挖沟施工; (30)有电缆、管线处应在相应位置明显标识,严禁在电缆、管线 径路 2m之内使用挖掘机、推土机作业,施工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31)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敲打、破坏既有设施。 (32)施工现场严禁私自翻越既有铁路栅栏。 (33) 现场防护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铁路规章使用随身携带的防护 用品,严禁随意使用、不当使用,防止发生列车停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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