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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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摘 要: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来降低企业税负的做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更是成为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本文将在研究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概念、应注意的问题、举一些简单的案例来说明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上的思考。 关键词:增值税;案例;增值税纳税筹划 一、引言 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负担较重的税种,因此它在税收筹划方面显得更为重要。 二、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案例 1.在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可知
2、。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影响应纳税额大小的关键因数是销售额,所以如果能在企业销售过程中,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销售额,从而降低计税依据,就能实现减少企业当期税负的目标了。 (1)改变销售方式降低销售额 案例: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销售金额核算。2013年五一期间开展促销活动,促销一款新型电冰箱,其含税售价为3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的购进成本为2000元。那么商场该采取怎样的销售方式,才能使税负最少。 方案一: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500元。 依据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销售货物的(金银手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所以商场应纳的增值税计算
3、如下: 应纳增值税=3000(1+17%)17%-200017%=95.90(元)。 方案二:该买新型电冰箱满3000元即返还现金500元。 我国税法中尚未有返还现金冲减销售收入的规定,所以商场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3000(1+17%)17%-200017%=95.90(元)。 方案三:买新型电冰箱满3000元时赠送价值为5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200元。 目前在我国税法上,随货物销售而附赠的礼品,不属于无偿赠送,对于赠品的进项税额应允许其申报抵扣,赠送赠品时也不应该单独再次计算其销项税额。则商场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3000(1+17%)17%-200017%+5
4、00(1+17%)17%-20017%=134.55(元)。 综上,如果仅考虑增值税,采取上述的第三种方案来销售商品,可以使企业的销售额最低,税负最轻为:52.31元。 (2)将包装物租金变为收取押金形式 税法上,销售产品,包装物出租,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凡随同销售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缴纳增值税。而包装物押金(酒类产品除外,但不包括啤酒、黄酒)单独核算而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税;逾期未收回的,没收押金,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在情况允许时,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若包装物押金逾期未归还,押金才按17%缴纳增值税,这样企业可以将该税款用
5、于其他投资方面,获得一定时期的免费使用权。 案例:某企业2013年销售C产品10000件,成本价350元/件,售价500元/件(不含增值税),另外向经销商收取C产品的包装物租金50元/件,当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6378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数,仅是考虑增值税,该如何对该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假定企业通过事先安排,将上述销售产品的租金变为押金。则按规定:销售产品,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收回期限为一年,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此时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包装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则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中。企业2013年应纳增值税=1000050017%-463780=386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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