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_196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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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国际竞赛文件目 录第一章项目背景介绍1第二章项目概况2第三章参赛设计成果要求4第四章报送参赛设计成果的规定7第五章技术审查与评审办法8第六章相关费用9第七章 附 则10第一章 项目背景介绍第一条 三亚市是我国南部的海滨城市,具有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风情、田园十大风景旅游资源。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将三亚定位为世界级热带滨海旅游度假城市,三亚市城市总规中将城市性质定位为“国际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明确三亚城市发展目标为“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国际性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第二条 三亚“阳光海岸”地区位于三亚市旧城河西区滨海地段,南起
2、三亚河口港务局码头,北至月川路和海月广场,东至胜利路、解放路(局部包括解放路东侧食品厂安置储备用地),规划范围合计约167.99公顷。阳光海岸地区的定位为大三亚湾的海上门户、标志性形象区域和以旅游服务为主的城市功能中心之一。港务局片区为“阳光海岸”地区南端的YG1控制单元,作为阳光海岸建设的启动区,将建设成为拥有特色高端酒店、金融服务、企业总部、高端购物及文化艺术广场的中央商务区,并配套高端度假社区以及游艇服务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和开放性亲水平台等各类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为了更好的塑造该片区的城市形象,确保该片区改造建设的整体性与高品质,三亚市人民政府拟以国际竞赛形式开展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
3、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港务局片区改造修规)的编制工作。期望在该片区规划的基础上优化用地功能布局,以国际视野和创新理念为港务局片区塑造独特的城市客厅形象,为片区业态策划、开发建设提供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规划设计方案,推动该片区成为三亚湾阳光海岸段 “城市客厅”建设的启动、示范项目。第三条 本次竞赛活动在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国际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港务局片区改造修规竞赛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和合法性。第二章 项目概况第四条 业主单位:三亚市人民政府第五条 项目名称:三亚湾阳光海岸港务局片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六条 项目定位和主要功能:打造拥有特色高
4、端酒店、金融服务、企业总部、高端购物及文化艺术广场的中央商务区,并配套高端度假社区以及游艇服务设施、文化活动设施和开放性亲水平台等各类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第七条 本次竞赛的主要设计任务是对港务局片区按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进行设计。重点对改造规划区的功能配置、总平面布局、交通流线组织、空间格局及形态、公共开敞空间与景观系统、地下空间利用等进行规划设计,对建筑进行方案设计;根据功能定位要求,设计符合三亚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业态,提出项目业态营销策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总部经济,提高三亚的旅游与金融服务能力;同时提出可行的开发建设计划和经济分析,保证可持续的税源。第八条 项目改造范围:北以芙蓉巷为
5、界,南至三亚河出海口,东至胜利路,西至三亚湾,规划面积约为24.76ha(约371.44亩)。具体分为港务局及周边改造区、鸿港市场改造区两个区域。第九条 项目改造原则:遵循“统一规划、分区改造、分期实施、异地安置”的原则,“港务局及周边改造区”和“鸿港市场改造区”两个区域应具备各自改造的可实施性和经济可行性。第十条 竞赛组织三亚市人民政府委托三亚市规划局作为本次国际竞赛的组织单位,负责本次国际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第十一条 时间安排本次竞赛活动期限为2013年9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1、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7日
6、17:00时:提交报名商务标文件;2、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6日:确定参赛方、现场踏勘答疑,并签订委托合同;3、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3日:初步方案设计期;4、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2日:中期答疑期。参赛设计单位可就项目需要补充的资料、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方案的初步设想与竞赛组织单位进行交流、沟通;5、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2月3日:进行项目设计并提交参赛成果;6、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技术审查与专家评审。第十二条 参赛方要求1、本次竞赛活动采取“国际竞赛”的方式,为了广泛征集富有特色的规划设计方案,全球
7、的设计机构或联合体均可报名。2、参赛方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报名文件以书面及电子材料方式提交至竞赛组织办,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3、报名文件应至少包括公司设计资质、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业绩资料和计划提案三方面的内容,计划应包括参加设计竞赛人员构成、主要业绩、工作计划及对项目任务的解读和初步设想,以及首席设计师承诺书,承诺全程参与设计,并参与项目沟通工作。4、参与本次竞赛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报名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项目设计的人员担任。5、以联合体名义报名参赛的设计联合体应提交所有联合设
8、计单位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主要的设计单位。第十三条 竞赛规则1、由三亚市“港务局片区改造修规竞赛领导小组”从报名设计单位中择优选择5家具有丰富类似项目设计经验、业绩优秀的国内外知名设计公司(含联合体)作为本次国际竞赛的参赛设计单位。2、所有参赛设计单位的参赛设计成果均需经过技术审查委员会预审,成果预审认定有效的,方可参加专家评审。3、预审为有效方案的参赛设计单位,获得设计成本费。当通过预审有效方案少于3家时,本次竞赛视为无效,将重新组织。4、专家评审会从通过技术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的有效参赛设计方案中评选出前两名,由港务局片区改造修规竞赛领导小组在前两名中确
9、定第一名获得者。前两名的参赛设计单位,获得相应的奖金。第十四条 凡参加本次国际设计竞赛的参赛设计单位均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项目的参赛设计成果。第三章 参赛设计成果要求第十五条 设计成果包括文本、图纸、模型及相应的计算机电子文件。第十六条 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第十七条 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版本,若中英文内容不符时,以中文为准。第十八条 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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