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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建立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次市场手段运用到环保领 域的重要尝试。环境保护部决定在江苏、湖南、湖北、河南、重庆、 深圳、宁波和沈阳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为全国的大面积推行 提供经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要以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 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 各类工业园区为重点, 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基本方法,建立 基础资料库,逐步摸索环境风险评估体系、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环境污染损害的评估与赔偿体系、 保险制度的监管体系和赔偿责任的 风险分担体系等。本着 “ 成熟一个、示范一个、推出一个” 的原则,及 时发现实际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2、,在实践中完善配套政策,争取2012 年后在全国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要处理好几个关系,环境污染者责任分担 要与环境风险分担相结合; 市场手段要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强制保险 要与自愿投保相结合; 统一环境责任制度、 法规要与实行不同环境风 险等级、制定差别流动费率相结合;企业负担要与政策扶持相结合; 自愿试点要与政策引导相结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的过程中还要把握好4 个问题。 一是保险机制是一种市场手段, 政府和环保部门在推动这项制度 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行政干预。 环保部门要做好指导 和服务工作,重点是提供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程度等基础情况,为保 险产品的设
3、计提供依据。 同时,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要加强与保险公司 的沟通,加强现场监测和监督,为企业减轻污染事故影响,协助保险 公司确定责任和理赔。 二是加强法规和政策的配套工作。地方立法工作中可以率先突 破,将环境责任保险的要求在地方法规中体现出来,为环境责任保险 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保。比如将企业 投保费用在税前列支, 或者将企业缴纳的排污费按一定比例补贴企业 作为投保费用, 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还可以考虑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 偿专项基金, 解决超过保险限额以上的赔偿问题。在今后开征环境税 筹集的收入中,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鼓励企业上环境责任保险。 三是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4、精心谋划、大胆探索、稳步推 进。建议成立领导小组顾问组和技术指导顾问组,环保部门和保监部 门相关负责同志作为地方领导小组的顾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环境 保护部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作为技术指导组的顾问,为地方试 点提供指导。 四是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地方的培训和交流,为各地交流经验、 发现和解决问题提供有效支持。 总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是环境保护部门落实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要勇于探索, 以此作为转变以行政手段为主 的管理方式的突破口。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污染损害赔偿。制定污 染损害赔偿标准是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维护受害者权益的基 础。 环境污染损
5、害赔偿是因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额、环境修 复成本赔偿额、 人体健康损害赔偿额、 舒适度损害赔偿额和存在价值 损害赔偿额的总和。前 3 项是重点工作,后两项在核算方法上不成熟, 而且不是当前环境管理的重点, 可视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纳 入赔偿范围内。 财产损害可分为生产损害和个人资产损害两个类别。 环境修复成本赔偿标准是环境应急处理费用、环境污染清理费用 和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的总和, 可考虑应急处理费用、 环境污染清理费 用和生态环境恢复费用。 应急处理费用主要包括应急监测费用、检测费用、应急处理设备 和物品使用费、 应急人员费等。 环境污染清理费用包括污染清理设备 及工具的单价和数量
6、, 污染清理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污染物 的处理成本和清理量。生态环境恢复费用包括土壤(水底污泥 )更换、 水体修复、污染处理设施(物品)购置和使用、人员开支等费用。 就人体健康损害赔偿标准而言,在现有法律框架下, 环境污染造 成的人体健康损害赔偿标准,应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进 行核算,主要划分为一般性赔偿项目、 致残赔偿项目及受害人死亡赔 偿。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能够有 效地集中社会环境监管力量, 使政府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有更多的选 择余地,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 近年来,江苏
7、省深入探索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确定“ 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建章立制,全面推行” 的原则,按照 “ 集 中投保、保本微利 ” 的要求,设计了规范、严谨、合理的保险产品, 从今年 11 月 1 日起在江苏全省内河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 在工作思路上, 我们认为,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当坚持 “ 三个结合 ” 。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 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制度创新, 是利用市场机制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 段,要尊重市场规则,运用保险技术分散环境污染风险。但是,由于 目前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加上这一险种的特殊 性,仅仅依靠市场手段发展
8、动力有限。因此,应该发挥各级政府和有 关职能部门的主导推动作用, 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对高污 染、高环境风险及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应实行强制保险,并作为 这部分企业进行环评审批、 “ 三同时 ” 验收等环保程序以及银行信贷的 必要条件。 要研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 建议允许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环 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的配套补贴, 设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项补助或 奖励资金,用于补助或奖励自愿投保、主动承担环境风险的企业。 二是坚持推行保险与建立污染风险防范体系相结合。环境污染责 任保险涉及到风险源的评估和日常管理,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 置、定损、赔偿等工作,与环境污染应急处置相辅相成、
9、互相促进。 应急部门要积极为保险公司提供投保企业范围和风险等级,保险 公司要利用现有应急工作体系的数据评估企业风险,确定合理的保险 费率。 保险公司的介入会提高污染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能力,一旦发生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部门的响应与保险公司的定损、 理赔处理相结合, 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政府处理环境事故的成本。 三是坚持先行试点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项 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和创新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可采取先 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办法推进。尽快规范保险业市场秩序,加强相关 从业人员和研究人员的培训, 建立第三方承担的环境污染损失评估和 责任认定体系。 宁波是一个港口城市,
10、也是重化工基地,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的任 务很重。环保部门对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项工作非常重视,而且 循序渐进,取得了很大进展。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非常需要配套相关的法律环境,在当前法律不 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的强制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前段时间,宁波市推出了医疗责任保险。 一开始,医院都很抵触, 不愿意参保,最后,通过宁波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强制推行,医疗 责任保险才逐渐推开。 医疗责任保险是一个长期亏损的险种,宁波市设立了专门的基金 以保障赔偿能力, 而且设定了赔偿封顶的限值。 为了让医患双方都能 对赔偿数额感到公平公正, 宁波市在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时引入第三方 机制,在市司法局下设立有关认定中心。
11、这些经验在推广环境污染责 任保险时都可以借鉴。 目前,宁波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4 家。这 是一个新的险种,很多企业还不能接受,所以市场非常有限。因此, 我认为要给参保企业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利用经济杠杆鼓励企业参加 保险。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 现,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一定的社会 矛盾。因此,创新环境风险管理方式,采取综合手段加强污染事故防 范和处置工作,已是当务之急。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保险业风险保障和社会服务功能不断加 强,其中,责任保险是最能体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类保险 业务。近年来, 保监会一直在积
12、极推动相关领域责任保险的发展,与 环保部门联合推动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就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第一,保险公司要本着开发好、维护好的原则,做好环境污染责 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工作。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面对的环境风险不同, 尽管各保险公司都有相关产品, 但是在保障水平、 范围、程度等方面, 与企业和政府的需求都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保险企业要根据环保 部门和企业的要求,调整产品种类。同时,不断规范理赔程序,确保 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取有关赔偿信息,及时取得保险赔偿。 第二,要充分发挥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杠杆机制。对风险管理 状况较差,或者拒绝对风险隐患做出整改的企业,保险公司要通过提 高其保险费率等经济杠
13、杆调节措施,督促企业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最 大可能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保险公司要杜绝恶性竞争。环境污染是高位风险,保险行 业在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不能按 短期眼光开发产品, 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都要为某次大的风险隐患进 行日常积累。要保障市场公平有序地竞争, 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以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要科学对待风险。在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时,既要看到 这项工作对社会、环保、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又要注意防范风 险。要科学拟定保险费率, 合理设置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如果保险 公司理赔责任设置过低, 就会造成保费过低, 保险公司不敢承担责任
14、, 就不能得到企业的信任和认可,市场就会萎缩。 但是又要充分考虑到 环境污染事故的巨大风险,利用国际和国内市场妥善安排好再保险。 第五,要做好宣传工作。 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和环 保部门以及有关地方政府,编写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知识宣传手册, 并认真总结现实案例, 通过事实来提高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和风险防 范意识,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逐步普及和发展。 近几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次数逐年下降,但是所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 事故处理的罚款与赔偿额不足以弥补各地环境 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生产企业的劳动安全事故一般能及时控制在企业内部,而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往往会造成化学品
15、较大泄漏,其中一部分事故会引发环境 污染事故,给第三方造成环境侵害。化工石化行业事故最多,其次是 食品加工、医药行业。而交通运输事故几乎都会造成化学品泄漏,引 发环境污染事故。 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研究,我们选择了部分企业进行 调研,包括一个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公司。在工业园区中有多个污染 点,环境风险是 1 加 1 大于 2,而且,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厂,投保 主体与一般的企业有所不同。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准备开展的工作包括:研究企业环境风险评 估方法,提出风险类型和等级;研究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办法,推行规 避、转移、自担相结合;研究环境污染损害的核算方法,包括人身、 财产、环境 3 部分
16、;研究环境污染保险的责任认定与监管机制;研究 保险产品的设计原则,包括范围、时效、限额和费率;研究保险赔偿 责任的风险分散体系;提出立法建议。 我们首先建议,在试点工作的中后期要提出保险产品的设计原 则。从前期的研究成果看,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 故的最重要原因, 因此应该将安全生产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突发事故 给第三方造成的环境损害,纳入绿色保险的范畴。 我们希望能够形成保险保障机制。我们要界定行业边界、 企业边 界,确定风险等级,考虑企业安全评价、环境评价情况,技术工艺情 况、管理水平 (ISO14000认证),环境敏感性等。 湖南省环保局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
17、分公司 (以下简称 “ 湖南平安保险 ”)针对湖南省环境污染及风险的特点,联合 制定了湖南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行方案,确定环境污染 风险较大的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18 家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的重 点企业。截至今年10 月底,已有 3 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6 家已有明确投保意向。 今年 9 月底,已投保的一家农药生产企业发生了氯气泄漏事故, 受损农民聚集到厂里要求赔偿,双方关系一度十分紧张。 湖南平安保 险闻讯后积极介入, 使企业减轻了理赔协商工作量和经济压力,也使 农民对理赔感到满意, 妥善地化解了纠纷。 而另一家列入试点的有色 冶炼企业今年 9 月也发生了有害废渣意外流失污染地下
18、水,导致群众 中毒的污染事故。由于投保金尚未缴付,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缺乏强制力,主要依靠环保部门的通知 和要求,缺乏长期、有效的机制。 二是环境污染责任险具有明显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风险的识别和 量化的技术难度大, 污染造成的损失巨大, 有些污染损失会随着时间 积累,逐步显现出来。 三是投保企业太少,使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风险。 没有一定规模, 要实现环境风险的分散和分担就会很难。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我们以改革创 新的态度去探索和解决遇到的困难。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
19、下几方 面力争有所突破。 一是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地位和适用范围, 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建议我国可采取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 在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实行强制保险;对污染较轻的 行业,政府给予积极引导,促使企业自愿投保。 三是建议保险公司加强环境污染风险防范方面的人才培养,从第 三者角度来帮助企业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控。 四是建立国家或省级风险调节基金, 在以省为单位对环境污染责 任险实施统保的前提下, 每年从企业的排污费核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 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 “ 风险管理调节基金 ” ,解决突发重大事故的超 限赔偿问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核心问题
20、是环境成本分摊的问题,这是一个 世界性的难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困难主要是由环境风险的特殊性决定的。保 险一定要有数的饱和,才有量的分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很大, 可以分散的幅度却很小。而且,由于风险较大,国际市场对环境保险 再保险的贡献力量也有限。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5 个突出问题。一是保险赔偿基金的归集和 归集效率问题。 通过强制手段归集资金的效率最高,但是现在是市场 经济,又涉及政府定位的问题,所以难度很大。 二是偿付能力问题, 要让保险公司保得起还能赔得起。保险公司 可以微利经营,但是最后的赔偿,国外也有政府兜底。普通的污染事 故由商业模式解决,超过商业模式赔付能力的部分通过专项基
21、金解 决。可以在商业好的年份积累基金,由全行业或者社会共管。否则, 保险公司赔不起,也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三是定价问题, 定价合理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确定价格要 进行数据积累, 形成环境成本的合理分摊。 保险产品定价有一套精算 技术,核心是根据历史上的损失数据,对未来损失做一个假设。环境 污染责任保险定价难, 就是因为风险概率无法确定。 定量也是个问题, 损失怎么衡定,要有技术、标准和法律作基础。 四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与限额问题,保什么、保多少、诉讼时间都 要明确。 五是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有两个关键。 一是如何解决公平合理和有效可行的关系。 现在,污染者并不承担环境成本,而是由政府和百姓承担。保险 是市场条件下分配成本的好方式,社会有总的环境成本, 必须按照市 场化的方式分配下去。 二是如何通过环境成本分配产生正外部性,改善环境状况。 这个分配不是静态存量的分配,而是动态减量的分配。 要通过导 入绿色保险制度降低社会环境成本,这是绿色保险的优越性和应有的 贡献。要充分发挥保险制度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能,在承保上实行参与 化的事前导入,把环保和保险协同起来,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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