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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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 第四章 抽采方法及工艺 第五章 抽采达标评判 第六章 抽采达标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附录 瓦斯抽采指标计算方法 共7章39条6个附录,抽采暂行规定目录,研讨 提 纲,四、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14-17条),三、第二章 一般规定(7-13条),二、第一章 总则(1-6条),一、前言,五、第四章 抽采方法及工艺(18-20条),六、第五章 抽采达标评判(21-30条),七、第六章 抽采达标责任(31-38条),八、附录(A1-A6),1、制定的目的 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 强化和规范煤矿瓦斯抽采 实现煤矿
2、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作用和局限 与防突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衔接,前 言,2、制定的原则 超前性原则 源头治理原则 体现可操作性的原则。 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目标;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要求和方法明确、具体。 体现从严管理的原则。 “有要求、有途径、有考核、有监督、有处罚”。,前 言,3、制定前瓦斯抽采方面规定 2002年,辽宁铁法集团公司召开的全国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议上,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提出瓦斯防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 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
3、2006 )”。 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评价方法(MT/T1037-2007)”。 2008年,辽宁沈阳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2009年,安监总局颁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11年10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网上发布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2012年3月1日执行。,前 言,4、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新特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立足于强化煤矿瓦斯抽采达标,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和减少井下瓦斯涌出量,从而有效
4、预防瓦斯事故。,前 言,4、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新特点:特点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在2011年11月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上强调:,以瓦斯抽采达标和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瓦斯防治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将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瓦斯抽采的要求进行衔接并落实。 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布了强制性行业标准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对煤矿瓦斯抽采的条件和抽采应达到的效果提出了基本的指标要求。 几年来,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对促进煤
5、矿瓦斯抽采、预防瓦斯事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9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瓦斯预抽防突作了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在内容上需要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内容相衔接并落实。,4、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新特点:特点二,前 言,规定具体、有针对性 为了强化和规范煤矿瓦斯抽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重点围绕实现瓦斯抽采达标,从落实责任、规划、计划,加强抽采系统建设、强化抽采达标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权威性和可执行力。 同时为了便于监管监察,增加了处罚的内容。,前 言,4、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新特点:特点三,是严格抽采达标的程序要求 第一,进一步严格了应当开展瓦斯抽采的矿井条
6、件, 促使更多的矿井进行瓦斯抽采;第二,促进煤矿企业树立“抽采不达标不安排生产”的理念,要求必须实现抽采达标后才进行采掘作业;第三,促进矿井采取多种方 法,充分抽采瓦斯,保证“抽、掘、采”平衡;第四,增加了处罚要求,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瓦斯抽采或者抽采不达标而组织生产的矿井,提出了采取限期整改和停 产整顿的措施并依法追究责任。,前 言,4、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新特点:特点四,对抽采达标的评价和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煤矿企业如何实现抽采达标,提出了包括开拓开采部署、规划、设计、抽掘采平衡、抽采工艺和方法、抽采系统能力、抽采管理和责任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规 范瓦斯抽采的各个环节,满足抽采达标的基本
7、条件;对如何评价抽采达标,在正文和附则中分别给出了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评价方法和判断标准等,便于企业自行 评价和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对于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抽采达标的方式和内容提出了要求,给监管监察部门的执法提供了依据。,前 言,4、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新特点:特点五,第一条 为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程,制定本规定。 相关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 条款解读: 说明制定暂行规定的目的和制定的法律依据。,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煤矿瓦斯抽采以及对煤矿瓦斯抽采
8、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条款解读: 规定了适用范围。 第三条 按照本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条款解读: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树立抽采不达标不生产的理念。,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煤矿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向大气排放瓦斯。 条款解读:瓦斯抽采原则。规定对抽采系统和抽采管理的要求。提出瓦斯利用和减排的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 应当抽采
9、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条款解读:明确了煤矿企业在抽采达标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第六条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条款解读:明确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 (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四)年产量为
10、1.0P1.5Mt,Q30m3/min的; (五)年产量为0.6P1.0Mt,Q25m3/min的; (六)年产量为0.4P0.6Mt,Q20m3/min的; (七)年产量为P0.4Mt,Q15m3/min的。 条款解读:依照瓦斯等级鉴定暂行规定本条均为突出或高瓦斯矿井,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严于其他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以下统称技术负责人)对
11、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责。 条款解读:规定了各类负责人的责任。关键词: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二章 一般规定,规章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规章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通知 规章依据(煤安监调查字200566号)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含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法定代表
12、人、总经理、局长及各类煤矿矿长等。 河南省规定:增加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关键词: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条款解读:规定对煤矿企业抽采达标的管理要求。 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矿井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科、区(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条款解读:
13、有机构,有人员,有培训,有考核。,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 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
14、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第二章 一般规定,矿井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采、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审查。 条款解读: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以抽采达标煤量为约束条件;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与生产规划和计划同时编制;抽-掘-采接替关系应根据考察规律确定。 提出煤矿和煤矿企业抽采规划、计划的具体要求。,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 经矿井瓦斯涌出
15、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新建、技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当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其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 条款解读:矿井设计阶段就同时设计瓦斯抽采。 存在问题:大量存在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的现象;缺乏设计依据;初步设计阶段的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无法满足抽采达标要求。 建议措施:实施瓦斯抽采工程专项设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三条 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 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
16、压瓦斯的配套工程。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 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二)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三)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低于0.5m/s。 条款解读:瓦斯抽采达标对矿井开拓和开采布局的原则要求;体现源头规划和应抽尽抽的原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四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
17、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条款解读:本规定第七条需要抽采的矿井均需要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本规定的要求比其它标准要高。井下临时抽采系统难以达到抽采达标的要求。 存在问题:根据需要建立的尺度难以掌握。 总体趋势:建设两套相互独立的抽采系统系统,有必要,不少地区和矿井都这样建设,并有增多的趋势。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建立两套系统。,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提倡矿井建立高、低浓度两套瓦斯抽采系统。 相关资料: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0年开展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的会诊标准要求高、低浓度两套瓦斯抽采系统
18、。 采用高浓度瓦斯抽采系统遵循高负压的原则。主要用于煤层的采前预抽,边采边抽。低浓度瓦斯抽采系统遵循低负压、大流量的原则。主要用于抽放采空区、工作面隅角的瓦斯。 建议高突出矿井建立高低浓度瓦斯抽采系统。,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第十五条 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即: 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条款解读:提出了泵的装机能力(备用能力)和管道系统阻力本的最低要求。 相关资料:2010瓦斯综合治理
19、会诊标准3-4倍。,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第十六条 瓦斯抽采矿井应当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条款解读:对抽采瓦斯量的计量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参数: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和温度。 计量仪器: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期内被视作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 测点布置:达到准确计量抽采瓦斯量的要求。,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第十七条 瓦斯抽采管网中应当安装足够数量的放水器,确保及时排除管路
20、中的积水,必要时应设置除渣装置,防止煤泥堵塞管路断面。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必要时还应观测一氧化碳浓度)的观测孔。 煤矿应当加强瓦斯抽采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瓦斯抽采钻孔的效用,钻孔抽采效果不好或者有发火迹象的,应当及时处理。 条款解读:对管道畅通、抽采钻孔参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系统正常和钻孔有效抽采。 实现目标:管道通畅, 封孔严密,瓦斯抽采系统运转正常;同时,确保安全。,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统,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设计瓦斯抽采达标
21、的工艺方案,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条款解读:选择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的依据和标准。 关键术语:抽采方法 抽采工艺 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条款解读:抽采工艺方案的基础;钻孔布置要求。 存在问题:瓦斯参数难以满足抽采工艺方案制定。,第四章 抽采方法及工艺,卸压瓦斯抽采的工艺方案应当根据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层间距离与岩性、工作面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等进行,采用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抽采。 条款解读:卸压抽采方案的依据;强调综合抽采。 存在问题:缺乏邻近煤层瓦斯含量和底层岩性资料。 抽采达标
22、工艺方案设计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第四章 抽采方法及工艺,抽采方法:煤矿抽采巷道布置、抽采对象和抽采工艺的组合。如地面钻孔抽放、本煤层瓦斯抽采、采空区瓦斯抽采、上隅角埋管抽采、顶底板巷道穿层抽采、本煤层顺层卸压抽采、顺层条带抽采和高抽巷抽采等。 抽采工艺:完成瓦斯抽采各工序所用方法、设备及其在时间、空间上的相互配合。
23、考虑到抽采达标的要求,抽采工艺应该包括抽采计量、和抽采达标评价等抽采工序。 规定条款:第十八条第四款。,抽采方法与抽采工艺,地面钻井压裂抽采,地面钻井压裂抽采包含4个阶段:,完井阶段 钻井、电测井、下技术套管、 固井、声幅测井; 煤层透气性改造阶段 射孔、压裂 排水采气阶段 压裂结束,安装产气设备, 排水采气 抽采计量与评价 抽采计量,残余瓦斯参数测定, 效果评价,条款解读:规定了抽采达标工艺方案的内容;强调方案得到批准后执行。 存在问题:各个抽采工序不清。 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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