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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肖 达,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什么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定义与含义: 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三个含义: 行为主体政府(各级各类政府行政机关); 目的取向安全; 活动内容系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3,为何要对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重要技术设备和设施。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生产及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
2、其安全问题历来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专门的监督管理。如美国、日本、英国等都设有专门的安全监察管理机构,制订出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及改造等各方面一系列法规、规范、标准,形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或监督管理体制,目的是防止和降低事故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4,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历史 我国最早的特种设备管理是日伪时期的沈阳和解放前的上海,当时沈阳由警察局负责锅炉的管理,上海由自由职业者组织的锅炉检验师协会进行定期检验。 解放后,由于工业相对落后,特种设备数量不多,安全状况不太突出
3、,因此基本上没有独立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1955年4月,天津第一棉纺厂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9人受伤,全厂停工280小时,引起国务院重视。 1955年7月,在当时的劳动部设立了锅炉安全检查总局,开始了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实行国家安全监察。开展锅炉普查,同时逐渐开始了安全检查和技术检验工作。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间,锅炉安全检查总局被撤销,文革时期安全监察工作全面停止。 到1979年经济全面恢复,由于这一时期设备长期处于失控状态,遗留了一些事故隐患,进入了事故高发期,连续发生了爆炸事故,特别是1979年全国连续发生了三起有影响的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
4、,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气一厂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死32人,伤54人直接经济损失539万元; 河南省南阳柴油机厂浴室热交换器爆炸,死44人,伤37人,死伤人数大幅增加,经济损失惨重; 浙江温州电化厂液氯工段 5只液氯钢瓶爆炸,5只液氯钢瓶被击穿,造成59人死亡,1179人住院治疗,7.35平方公里群众紧急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630000余元。,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上述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高层的重视,下发了若干文件,提出“必须在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改造等环
5、节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的要求。 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扩大监察机构编制,建立了“监察行政机构”加“检验事业单位”双轨制的安全监察体制,在加强安全监察行政机构的同时建立一支专门从事检验工作的技术队伍。 在暂行条例颁布后,当时的劳动部又逐步将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通过颁布部门规章等陆续纳入到了安全监察的范围,初步确定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始走向正规。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由原劳动部划转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
6、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2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更名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2003年6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实施,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从此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13年6月26日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2014-1-1正式实施(主席4号令),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7,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的内容及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对特种设备使用进行监管: 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 对特种设备实现使用登记制度(设备准入制度);
7、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考核发证制度(人员准入制度) 对新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实行监督检验,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技术把关); 对使用单位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法律责任追究) 依法对违法违规行进行纠正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追究) 推进信息化管理,对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监督。(动态信息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8,归纳起来就是: 落实主体责任;人员设备准入;检验技术把关;现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追究;动态信息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9,纳入监
8、察的特种设备(注:条例附则) 锅炉:(注) 蒸汽锅炉 V30L; 热水锅炉 P0.1MPa 且W 0.1MW; 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 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 P0.1MPa,且PV2.5MPaL; 气瓶 P0.2MPa,且PV1.0MPaL; 氧舱。 压力管道: P0.1MPa,D25mm ; 介质:气体、蒸汽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管道。 电梯:(注) 载人(货)电梯;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0,起重机械:(注) 起重量0.5t的升降机; 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和电动葫芦。 客运索道: 客运架
9、空索道; 客运缆车; 客运拖牵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速度2m/s 或 高度距地面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 安全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及相关设施; 承压设备材料。 特种设备的具体品种及其影响安全的关键部件、材料的具体范围,依据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常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1,特种设备法规体系(询),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体系的基本结构 (五个层级),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行政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 引用标准,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2,涉及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第一层级
10、),法律由全国人大通过,经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 现行没有单独的特种设备法律,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最密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4号令,2013-6-29颁布,2014-1-1实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询),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3,涉及特种设备的相关行政法规(第二层级) 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三种。 国务院制订的法规经人大讨论通过后以国
11、务院令形式公布。地方性法规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有立法权的较大城市人大制订发布。 目前:特种设备基本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订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特种设备法规体系(询),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4,涉及特种设备的部门行政规章(第三层级) 由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主管部门)制订,以局长令形式颁布的特种设备行政管理文件(办法、规定等)。现行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规章有: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原70)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第115号令) (3)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
12、 (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总局第92号令) (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总局第46号令) (6)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22号令)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总局第14号令),特种设备法规体系(询),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第四层级) 由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订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将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安全技术规范的通常称为
13、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从规范内容分为下几类: 安全监察规程类:其主要内容为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 技术检验规则类:其主要内容为具体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结论 资格认可规则类 :其主要内容为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可条件、审查程序 监督管理规则类 :其主要内容为监督管理的要求和做法,特种设备法规体系(询),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6,特种设备引用标准(第五层级) 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技术标准。引用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也可以是行业标准。引用标准是对安全技术规范的补充,标准一旦被引用其引用部分即具有强制性。,特种设备法规体系(询),2020/2/1
14、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7,行政许可法中的行政许可(注)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8,18,监督检查依据: 质检总局印发的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 监督检查目的: 为加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监督检查类型: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全
15、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期限、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的全项目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针对具体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特定项目检查。,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9,19,检查内容: 1、检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人员资格。 2、相关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资格证件,是否有效质量管理。 3、检查现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质保手册的规定。 4、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 5、抽查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及时更新。 6、抽查管理记录的填写及签署是否齐全。 7、抽查产品或
16、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归档管理是否规范档案管理。 8、设计、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档案是否建立。 9、设计图样及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10、生产的相关记录是否建立并实施。 11、监督检验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现场管理。 12、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现场的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3、生产现场的图纸、工艺文件、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和现场实际。 14、部件、材料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15、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16、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要求,各项检测、试验记录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0,20
17、,检查内容: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 1、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2、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设备档案; 4、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 5、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 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 6、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人员档 案; 7、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8、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 (表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
18、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1,21,检查内容: 1、锅炉在岗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登记及检验标志; 2、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3、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能被 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4、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是否被堵塞; 5、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6、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7、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 8、是否按规定装有相关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运行参数; 9、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0、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本体、
19、阀门、管道状况; 11、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12、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水(介)质处理; 13、是否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 14、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其它; 15、是否存在常压锅炉承压使用或者使用土锅炉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2,22,检查内容: 1、在岗作业人员(含带压密封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证件登记及检验 标志; 2、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和保护装 置; 3、液位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
20、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 正确监视; 4、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 5、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6、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7、铁路、汽车罐车等是否装设紧急切断装置; 8、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快开门连锁保护装置; 9、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运行参数; 10、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1、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符合本体、阀门状况; 12、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 13、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3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
21、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3,23,检查内容: 1、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合格标志及警示标记; 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 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安 全装置; 4、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 5、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6、防夹装置是否可靠; 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是否有安全开关并灵敏可靠维保情 况; 8、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确认维保作业人员能否按合同及时抵达 电梯使用地点; 9、是否有维保记录; 10、维保周
22、期是否符合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4电梯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4,24,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现场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 件合格标志; 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 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安全装置; 3、是否有制动、缓冲、防风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载荷、力矩、位 置、幅度等相关限制器,制动器、限制器是否有效工作; 4、运行警示铃、紧急制动、电源总开关是否有效维保状况; 5、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维保记录中是否记载吊钩、钢丝
23、绳、主要受力件的检查内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5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5,25,检查内容: 1、客运索道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 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 验有效期内; 3、进站口是否设乘客安全注意事项,站台是否按规定设上下车线、 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4、吊篮、吊箱内是否有安全说明安全装置; 5、主要运行参数(速度、电流、电压)是否有指示信号,是否有脱 索等故障报警指示信号; 6、行程极限、超速、脱索等故障是否有报警信号; 7、风
24、力最大处是否设风向测速仪,是否在站房内设置风速指示装置, 避雷装置是否齐全; 8、站台、机房、控制室等是否按规定设置停车按钮; 9、站房之间是否有专用电话,并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是否能保持 通讯可靠;沿线是否可以及时通知乘客应急救援、 10、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启动运行情况; 11、检查当日运行维保记录,是否及时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6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6,26,检查内容; 1、大型游乐设施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 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
25、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上下线等安全标志; 4、乘客乘坐处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说明安全装置; 5、是否按规定配有有效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 6、座舱舱门是否按规定设置有效的锁紧装置运行情况; 7、检查当日运行维保记录,是否及时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7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7,27,检查内容: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合格标志; 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
26、效牌照设备状况; 3、车辆转向系统是否灵活; 4、车辆及挂车是否有彼此独立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 5、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6、易燃、易爆车辆是否备有消防器材,并喷有禁止烟火字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2020/2/1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28,28,检查内容: 1、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 手续; 2、是否超范围充装人员资格; 3、相关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4、质量体系中的主要责任人员是否满足许可条件要求质量管理;
27、5、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 6、抽查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齐全并现行有效; 7、抽查充装活动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 8、抽查气瓶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完整,归档管理是否规范资源条件; 9、主要充装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10、检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满足要求; 11、是否有必要的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 12、充装活动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率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气瓶管理; 13、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14、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是否标注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警示和充装标签、定期检验标志,气瓶漆 色是否符合规定且维护良好; 15、抽查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16、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17、检查气瓶收发、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救援预案; 18、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 19、是否按规定配备堵漏工具和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表9气瓶充装情况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的现场监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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