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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流程 一、现场验收 1、交货检验。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应当在工 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会同生产单位对进场的每一车预拌混凝土进行 交货验收。 2、施工单位查验预拌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及预拌混 凝土合格证,出厂时间,记录搅拌运输车的进场时间。 3、施工单位测定每车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 4、坍落度测试方法 (1)用湿布将拌板及坍落度筒内外擦净、润滑,并将筒顶部加 上漏斗,放在拌板上。用双脚踩紧踏板,使其位置固定。 (2)用小铲将拌好的拌和物代表性分三层均匀的装入筒内,每 层装入高度在插捣后大致为筒高的三分之一。顶层装料时,应使拌和 物高出筒顶。插捣过程中,如
2、试样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 以便自始至终保持高于筒顶。 每装一层分别用捣棒插捣25次,插捣应 在全部面积上进行,沿螺旋线由边缘渐向中心。在筒边插捣时,捣棒 应稍有倾斜, 然后垂直插捣中心部分。 每层插捣时应捣至下层表面为 止。 (3)插捣完毕后卸下漏斗,将多余的拌和物用镘刀刮去,使之 与筒顶面齐平,筒周围拌板上的杂物必须刮净、清除。 (4)将坍落度筒小心平稳地垂直向上提起,不得歪斜,提离过 程约 510s 内完成,将筒放在拌和物试体一旁,量出坍落后拌和物 试体最高点与筒的高度差(以mm 为单位,读数精确至5mm ) ,即为该 拌和物的坍落度。从开始装料到提起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在150s
3、 内 完成。 (5)当坍落度筒提离后,如试件发生崩坍或一边剪坏现象,则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如第二次仍然出现这种现象,则表示该拌和物 和易性不好,应予记录备案。 (6)当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大于220mm 时,用钢尺测量混凝 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在这两个直径之差小于50mm 的条件下,用算术平均值作为坍落扩展度值;否则,此次试验无效。 (7)测定坍落度后,观察拌和物的下述性质,并记录。 、棍度:按插捣混凝土拌合物时难易程度评定。分“上”、 “中” 、 “下”三级。 “上” :表示插捣容易; “中” :表示插捣是稍有石子阻滞的感觉; “下” :表示很难插捣; 、含砂情况:按拌合物外
4、观含砂多少而评定, 分 “多” 、“中” 、 “少”三级。 “多” :表示用镘刀抹拌合物表面时,一两次即可使拌合物表 面平整无蜂窝; “中” :表示抹五、六次才使表面平整无蜂窝; “少” :表示抹面困难,不易抹平,有空隙及石子外露等现象。 、粘聚性:用捣棒在已坍落的拌和物锥体侧面轻轻敲打,如 果锥体逐步下沉, 表示粘聚性良好; 如果锥体突然倒塌, 部分崩裂 或石子离析,则为粘聚性不好的表现。 、保水性:指水分从拌合物中析出情况, 分“多量”、 “少量” “无”三级评定。 “多量” :表示提起坍落筒后,有较多水分从底部析出; “少量” :表示提起坍落筒后,有少量水分从底部析出; “无” :表示提
5、起坍落筒后,没有水分从底部析出。 5、填写混凝土坍落度现场检测记录 (附表一) 6、坍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施工单 位认为合同规定的坍落度无法满足泵送要求而需增大坍落度时,应在 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征得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生产单位作出 调整。 7、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浇筑。 二、现场混凝土抽样制件 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应在工程监理、生产单位的见证下, 由施工 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在混凝土浇注的工程部位随机取样并制作试块,经 各方签字认可。 1、现场混凝土取样方法 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 料量的 1434 之间分三次采取。每个试
6、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 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 倍,且不宜少于 20L。 2、抽样频率 (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 立方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 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每 200 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结构物、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 个立方体试件)标准 养护试件。 (6)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 合下列要求: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
7、理(建 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试 件;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 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最少不少于3 组;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 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 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 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 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试件制作 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237-2008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在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试模使用不超过50 次或使用期不超过6 个月, 应自检试模
8、一次。 (1)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2)每组 3 个试件应由同一车的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对于大于 70mm 坍落度混凝土宜采用插入方式密实,小于70mm 坍落度混凝土采 用振动方式密实 (3)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和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 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和物高出模口,振动 时应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 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 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4)振动台应符合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JGT 3020)中技 术要求的规定。 (5)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和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 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
9、制捣棒应为: 长 600mm 直径 16mm , 端部磨圆。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底层时,捣 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2030mm 。 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 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 100cm2(cm的平方 ) 截面积不应少于 12 次。插捣完后,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刮 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6)填写混凝土试件制作记录表 (附表 2) 三、试件养护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试块进行标准养护。 1、试件编号: (1)、试件上的信息必须和取样单或委托单上的信息一致; (2)
10、、要求试件信息必须完善准确; (3)、试件信息内容:工程名称及部位、砼设计标号、浇筑日 期(取样日期)。 2、试件成型后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 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3、试件拆模后的标准养护 (1)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湿度为 95 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 Ca(OH)2 饱和溶液中养护。 (2) 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离应为 1020mm , 并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3)填写标养室混凝土试件出入库台账 (附表 3)和混凝 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记录 (附表 4) 。 4、试件同条件养护 采用与
11、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 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 持同条件养护并填写养护记录(同条件养护试件法养护温度记录 (附表 5) 。 四、混凝土抗压试验 1、 试块临近龄期前一星期应在监理见证取样员的见证下送至试 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2、填写混凝土试件检测委托单 (附表 6) 。 附表 1 混凝土坍落度现场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编号: 混凝土浇筑部位浇筑方量( m3) 商品混凝土厂家总车次 合格证明书编号配合比坍落度值162 外加剂名 称 序号车牌号 检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实测坍落度 ( cm) 检查人检测意见 检查结论: 质检员:
12、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表 2 混凝土试件制作记录表 制作日期试块规格强度等级制作组数工程部位配合比通知单编号拆模日期送检日期备注 附表 3 标养室混凝土试件出入库台账 序号代表工程部位 砼方量 (m 3) 强度 等级 存放位置制作日期入库日期出库日期试件编号送样人收样人备注 附表 4 混凝土标养室温湿度控制记录 序号日期时间温度() 湿度()记录人备注 附表 5 同条件养护试件法养护温度记录 施工单位:工 程 名 称 : 结构部位:试件制作时间: 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记录人 : 序号日 期 养护温度()日平均温 度() 日平均温度逐日 累计值() 备 注 6 时14 时22 时 附表 6 混
13、凝土、砂浆试件检测委托单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试件名称 砼抗压砼抗折砼抗渗 混合砂浆抗压水泥砂浆抗压试件尺寸 (mm) 150150150100100 100 70.770.770.7150150550 175-185150 养护方法 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 非标准养护 序号设计强度等级取样部位成型时间 1 2 3 4 5 送样日期 送 样 人 联系电话 见 证 人甲方代表 样品状态 符合标准要求 不符合标准要求 依据 标准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 样品数量 符合标准要求 不符合标准要求 收样人 检测 参数 立方体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抗渗性能 备注 说明: 1.有关委托单位和样品信息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其真实性负责;检验编号、样品状态和数量由检测单位收样人填 写(检验编号按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对应),其它信息由双方商定。 2.如委托单位未明确提出要求,试验完毕样品处理方式为检测单位处理,报告领取方式为自取。 3.如委托单位未明确检测标准规范,则我单位按相关的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古楠街97 号电话: 028-67580134/1398225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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