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点.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港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点.pdf(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港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各类 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订本规程。 2、凡参与港区作业的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程。违反者, 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两管原则, 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作业人员遵 守本规程,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4、作业时要集中精神谨慎操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准 擅离岗位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禁止进入他人岗位;未经许可, 严禁动用他人管辖的设备。 5、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凡进入港区生产现场,必须戴安 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戴时应生根。 6、现场生产严
2、禁吸烟。生产现场(包括货舱、库场车辆和 机械操作室)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需明火作业时,须 经消防部门办理手续。 7、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进入生产岗位,要按货种、工种的 工作要求和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 鞋、高跟鞋及裙子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8、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凡在工作面2 米以上高处作业若无防护栏杆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 必须系 好安全带。 9、对危险区域或道路修理地段,必须在周围设立安全标志, 进港区人员必须严禁遵守。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措 施。 10、合理使用设备,工具。设备和工属具严格交接手续;启 用和运行中必须认真检查,应符合
3、安全要求,按规定使用,不得 带“病”运行;严禁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设备;车辆和起重 设备做到不超载,不超负,工具应配套使用,确保钩环对挂,轴 套轮罩;严格按安全载荷使用。 11、作业前三小时内和工间严禁饮酒。 12、上下船舶,严禁攀跨。上下船舶或船舵,必须走专用扶 梯。索梯或跳板,索梯载人最多不超二人;严禁攀爬防护帕或跨 越大轮舷墙或乘坐货板货码上下船舶。 13、港区限速行驶。各种车辆必须遵守本港限速规定。车容 整洁、车况良好;喇叭、灯光、型号齐全有效;制动、旋转、安 全装置完好。 14、耗氧货物作业,先通风后测氧,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防止因生物、化学、无力等因素造成人员缺氧窒息事故。 1
4、5、生产作业前要开好工前会,不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交 接班制度,上班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下班时,应检查设备、工属具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应切断电源, 熄灭火种,清洁场所。 16、特种工种,持证操作。各类车辆、起重设备。电工、金 属焊接、压力容器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合格, 取得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 作。 17、新职工上岗、转岗、岗前必须培训。对新进港工人(包 括合同工、承包工、轮换工)必须进行上级安全教育(即公司、 厂的教育,车间或中队的教育, 班组的岗位教育) 方准上岗工作。 18、出入仓库、货场、作业线、道路应注意车辆动向、
5、不准 抢道。严禁在货码或吊杆下方通过。前沿码头、仓库、作业场所 不许骑、驾和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19、不准在车旁、船帮、 舵口、码头边缘上骑、坐、 站、走。 不准坐在带缆绳、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的部位上。 20、港池内严禁有用、钓鱼。船舶靠泊时,非系缆人员不准 靠近系缆区域。 21、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苗头,要保留现场(救人、救火时 做好标记)。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 情况,不得隐瞒和虚报。 22、本规程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章装卸作业 第一部分各装卸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甲板作业 1、指挥手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准独立 操作
6、。作业时使用统一的指挥信号。指挥手应按规定佩戴识别标 志,正确使用指挥工具。 2、指挥手作业前应: (1)检查吊杆位置、角度,如有不恰当、应调整校正、升 降吊杆应请船方操作。船方升、降吊杆时,指挥手要通知甲板、 舵底,码头作业人员避让,防止吊杆堕落伤人。 (2)检查使用工具与货物打码是否安全,符合工艺标准和 工具使用规定。 (3)检查各种工具、属具、绳索、钢丝绳、网络、货架货 板、吊杆等的配套使用、安全符合是否相适应。 (4)检查灯管照明、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指挥手站位要安全,不准坐、站在船舷或舵口边沿上 指挥。 (6)指挥手喊钩要先喊人,做到手势清楚,声音响亮,人 随货码行。
7、(7)指挥手要做到“四了解” 。即了解机械性能;了解货物 的重量和货种特点; 了解作业人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动向;了解 司机的情绪和技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8)严格执行“四不吊” “三不准”“二不松”。 “四不吊” 无指挥手指挥不起吊; 无防护帕(安全网)未扣牢不起吊; 灯光照明、视线不清不起吊 舵口梯有上落、货码上有不起吊; 货码受压、不明重量,超符合不起吊; 货码不稳、有散落的危险不吊; 货码运行轨迹线三有不吊 “三不准”: 不准包装、箱装货物扬络或变相扬络; 不准易碎、贵重、仪器、危险货物、重大件货等拖码起吊; 不准货码在人头上空经过。 “二不松”: 货码动荡打转或位置不当不松
8、; 货码下有人不松。 二、舵底作业: 1、工人打码时应选择在适当的位置,并随时注意货码动向、 主动避让。 2、搞挂钩时,人应站在安全位置,空钩提升要达到一人一 手高方可松手,搞下的空钩不准随手乱抛,以防伤人。 3、稳码要等货码降到胸部高度以下,方可上前稳码,并应 站在货码轨迹线两侧。 4、在距二、三层舵口边缘50 厘米内做清洁(扫舵)时,必 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站在舵梁及其轨道上。 5、上下舵口壁梯时,应检查梯口盖是否挂紧锁牢,攀爬壁 梯时,手要抓牢,脚要踏实,按挡上下,不准披衣带物。 6、舵内灯光不明、视线不清时不准上落。更不准作业。 7、对狭窄、深仓、通风不良、封盖时间长、锈蚀严重的舵 室,
9、或装载危险品后的船舵,应按规定先行通风,检测;未经准 许、不准盲目下舵作业。 8、货码在舵口升降运行时,一切人员不准在舵口壁梯上下; 上下时应先告知指挥手暂停作业。 9、一条作业线分位装货或分票装舵,或一个舵口同事开两 条作业线,货物高低超2 米时,应挂好安全防护网。舵口长度在 2 米以内的不准同时开二条作业线同边作业。 三、码头作业 1、工前应挂好安全防护网,并随潮水涨落和作业位置变化, 及时调整。 2、作业时要与司机或指挥手密切联系,不准在货码下或货 码运行轨迹线上站立。 3、稳码要等降到胸部高度以下,方可上前稳码,并应站在 安全位置; 搞钩要等货码完全松妥;空钩提升要达到一人一手高 度方
10、可松手, 不准将空钩随手乱抛; 挂钩时钩咀朝外要防止钩环 扎手。 4、上下卡车(汽车)装卸作业,应使用平台梯,禁止攀爬 车厢上下。 5、装车时,不准在车厢上等候货码,应等货码降到1 米下 并停妥时, 方可上车稳码或装车;卸车时要等挂钩人离开车厢后 方可起吊。 6、装平板车时,货码必须稳放在板卡上;钢丝绳;络绳或 网络的绳索头必须放好、 塞牢、不准在地面上拖行; 卸平板车时, 应等挂钩人离开板卡后方可起吊;随平板车返回的钢丝绳、 络绳、 空网络应放置在板卡面内。 7、不准在码头边擅自搭棚或避风亭。 四、库场作业 1、在货堆上作业要站稳站牢,放置拉空站空,滑到而跌落。 2、上下货堆必须使用梯子,严
11、禁乘铲盘或货码上下,不准 攀抓绳子或网络上下。 3、不准在货堆上或货堆边躺卧休息。 4、货堆上有两人以上同时操作,作业前班长或副班长应指 派起重一个人负责与司机联系,指挥安全操作。 5、货物堆放,不得超过划定的安全线,长件货物不准超出 通道,以免影响交通;在仓内堆叠时要按规留出墙距、柱距、堆 距、电器开关,消防设备和通道等“六距”。 6、库场堆放货物要按堆货标准堆放,不得超过库场设计每 平方米的承载安全负荷。 7、叠堆时要标准化,不得“仓馅” ,不准栋直起,防止倒堆 损货、伤人,堆头收顶时,应留有站脚和操作的足够余地。 8、拆堆时应检查堆头油污倾斜危险,应从上到下一次按层 拆堆,要形成台阶型,
12、不准拆逆堆或抽底。 五、系解缆作业 1、每艘船舶派出系解缆人员不得少于4 名,万吨级不得少 于 5 名。 2、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反光服,救生衣。工作鞋 和防护手套、安全帽;不许穿拖鞋、赤脚赤膊和撑伞作业。 3、作业人员应当提前到场,检查好环境; 合理预留泊位 (泊 位空挡为船舶长度120% ) ;清理码头泊位,清理影响靠离泊的船 只。 4、负责指挥码头前沿机械设备(门机、桥吊等)移至安全 位置。距系缆桩半径2 米内不许有障碍物。 5、备好撇绳、碰垫、带缆钩、信号旗(或灯)和其它必备 工具。 6、码头作业,日间显示N字旗一面。夜间显示绿灯一盏。 7、作业人员过程必须服从船方指挥,注意作业
13、环境动态, 做到及时、准确有序。对一旦发生的缆跳绳,滑缆,撇缆灯危险 现象,应预先采取避险措施。 8、撇缆时要先招呼,后撇出,防止撇缆头伤人;不许站在 码头护坎上投掷撇缆绳。 9、解缆前,应检查系缆桩上的系缆桩上的系缆情况,有压 缆现象,应迅速通知相邻船舶松缆,重新整理;解缆必须得到船 方许可;解缆时,要抓住松缆时机,预防夹住手脚或带人落海。 10、作业过程,严禁进以下位置: (1)缆绳围成的圈环内和弯曲缆绳内侧; (2)受力缆绳的扫向,反向和缆绳上方; (3)撇绳投掷方向。 11、作业过程,严禁采用以下系解缆方式: (1)踩踏滑动缆绳; (2)背向海面拉缆、摯缆、解缆; (3)后退拉缆,腹部
14、拉缆、套肩拉缆。 12、正确套缆、防止缆绳互相绞缠,钢丝绳不能与尼龙绳系 于同一桩上。 第二部分各货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货盘作业 1、起落舵、上下堆使用专用吊货盘,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 完好,安全可靠。 2、打码要整齐,稳固、扣好单头绳、到“三不超”即:不 超负荷、不超除货盘边框、不超高(1.6 米) 。 3、挂钩应挂主货盘的四只吊环,做到钩咀朝外;严禁挂货 盘的边框或框起吊。 4、起吊时,严禁拖码;严禁叠盘起吊。 5、装载平板车要平稳,不准超出板长宽度,不准叠装。 6、人力移动货盘时,动作配合要协调;不准翻滚严禁从对 头翻落。 二、捆扎货作业 1、不准用吊货钩直接钩货件打包铅线或铁皮线起吊
15、。 2、易燃捆扎货,禁止用铁丝绳捆扎吊运;禁止用铁器敲击 打包铅线或铁皮;禁止在地面拖带、碰击。 3、钢材作业(包括各种散装金属块和矿、石块): (1)严禁超负荷打码; (2)生铁应使用铁丝网络打码,起吊时要防止忒快从网眼 中漏除;对露出网络外面的挂边生铁块,必须消除后方可能起吊, 回空网络不准夹带生铁块; (3)凡散落在舵口,船舷边沿的生铁块,应及时消除后方 可作业; (4)钢材打码,应根据钢材的种类、规格、重量和工艺规 定,使用相应的工属具; (5)长型钢材寄钩时,高度不准超过50 厘米,严禁用吊货 钩直接钩挂捆扎的铅线或铁皮寄钩;不会准直接用于或脚伸到寄 钩的货件下面,抅拉钢丝绳;寄钩时
16、不准随便松降或摆动; (6)使用两根吊绳起吊长型钢材,吊货钩要对准货码中心, 吊绳间夹角不得超过90 度,布局要合理,货码受力要均匀; (7)条型钢材装平板车时,板长上应使用钢材架,钢材不 准着地拖行; (8)使用撬棒时,人应站在撬棒的侧向,撬口应吃牢,防 止撬棒滑手或弹出伤人; (9)吊抽钢丝绳或链钩时应挂牢,起吊应缓慢,防止将货 物抽到或绳、钩弹击伤人; (10)钢材堆放时,操作人员要注意站位并留有余地,堆底 垫塞牢靠,堆头要平稳,防止倒塌; (11)吊运钢板时,各个钢板钩均应挂牢,起吊时应先吊离 工作面 50 厘米,检查是否脱钩,经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起 吊的钢板上面不准带漂浮物,防止
17、坠落伤人; (12)起吊钢板过程,各工作机构要配合协调,防止货码摆 动,撞击; (13)黑铁皮,软钢片和马口铁装平板测时,不准超过二件 高。 三、重、大件货作业 1、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明确货物重量,重心和套扣位置;对 使用的工具要专项检查。 2、在捆扎、稳码、挂钩、吊运、堆放时,人员的站位要适 当。操作中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 3、起吊前应系好稳件绳,有锋利棱角处应加衬垫;货物起 吊 20 厘米高时应停机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真是起吊,起吊 应缓慢,避免碰撞。 4、对重心、重量不明或无外包装的大型货件,必须视线研 究吊装工艺,或由货主,船方提供有关资料,明确后方可吊运。 5、使用钢丝绳的负荷和长度
18、要合适禁止用硬质的大钢丝绳 吊运小件货物或在大件箱上带放小件货物。 四、散装货作业(包括煤炭、矿粉) 1、使用抓斗,在操作中不准抓斗“空中开花”和碰撞舵上、 漏斗,驳船等。 2、人力操作不准“偷岩” ,要保持斜度,堆高超过2.5 米, 应随时耙平; 作业中要密切注意货堆上部动态,预先看好避让线 路,禁止背对货堆坐下或躺下休息。 3、禁止抓斗与人力混合作业,不准直接用手推拦抓斗。 4、抓斗在检查,润滑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停放稳妥,松懈 钢丝绳,关闭吊机动力,司机不准远离岗位。 5、当皮带机故障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由电工在电 源开关处监护,或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6、漏斗防止要稳妥;辅助操
19、作人员应注意空中抓斗,周围 环境,漏斗操作柄身边皮带机等,防止扎伤。 7、起吊漏斗时,应视先将漏斗内货物卸空。 8、装载机运送散落漏斗时,辅助操作人员不准站在漏斗沿 上,并应注意装载悸动向,主动避让。 9、使用卸货网络,不准超符合;对露在网络外面的挂边小 块,必须清除后方可一起吊。 第三章装卸机械作业 第一部分装卸机械司机共同守则 1、装卸机械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证” (驾驶证)方可驾驶操作。学习、学习司机要持有学习、 实习证并有正式司机在旁辅导方准驾驶和操作。未核发正式证 件,不得独立操作。 作业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应随身携带, 不准四只把机械交给别人驾驶、操作和
20、驾驶、 操作与证件不相符 的机械,非机械司机严禁动用装卸机械。 2、司机操作时,衣服穿戴要整齐。严禁穿拖鞋或赤脚工作。 电动机械司机须穿绝缘鞋,带好试电笔。 无驾驶室的机械司机操 作时要戴好安全帽。 3、严禁酒后开机和操作。 4、接班时要做到“六查” : (1)查燃、润油量是否充足,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2)查冷却液、蓄电池电解液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3)查轮胎是否损坏,气压是否正常、车轴钢圈落实,弹 簧钢板是否完好,紧固; (4)查灯光、喇叭,仪表是否正常有效,电器线路是否完 好; (5)查转向,制动机构是否完好有效; (6)查钢丝绳及接头(钢丝绳是否在滑轮槽内),起重臂、 滑轮,吊钩,角度
21、指示器、起升链条、升降门架、控制器、控制 屏、限位器、限位开关、联锁装置等各部件是否完好,紧固、有 效、工属具是否齐全完好。 5、启动主机前应检查各工作机构,操作手柄、按钮是否处 于零位或安全位置;发动机初启动机,应低速运转,注意观察各 仪表工作情况是否正常;严禁空负荷高速运转。 6、起步行驶时,应查看机械周围(包空空中)有无障碍物, 鸣号、慢速起步。 7、机械车辆行驶时: (1)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一般规定,服从管理。 (2)港区规定时速不超过15 公里。严禁开“超速车” “英 雄车”和互相追逐。 (3)两侧通向行驶,应根据车速、前后车间保持1-10 米车 距,狭窄路段不得超车。停车时,
22、非特殊情况,禁止急刹车。 (4)在旅客经越的路段、码头,各种机械车辆须慢速行驶, 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或绕道行驶,或暂停作业。 (5)必须做好“十个慢”即:起步慢、进出车库、仓库慢、 转弯慢、交叉路口慢、车多人挤慢、道路不平慢、码头边、舵口 边慢,货码不稳慢、装运贵重、易碎、危险货物慢,将到达作业 地点慢。 (6)机械未处于静止状态,严禁反向开车(机)。 (7)要关紧车门、驾驶室外不准带人,驾驶室内不准超负。 (8)夜间行车、操机或道路上停车、应开夜光灯和后尾灯。 8、作业应做到“四明确” : (1)明确货码(货件)重量,体积、标志及重心位置; (2)明确货物捆扎,码垛工艺要求; (3)明确工属具
23、吊具的规格,配套使用及安全负荷; (4)明确指挥手势、信号、不明确时不能作业。 9、作业中应做到: (1)严格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型号进行操作。当发现有危险 情况或有人发出紧急停业信号时,应立即停机。 (2)随时观察各仪表工作情况,发现异响、异状、异味应 立即停车检查。 (3)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钢丝绳在 卷筒的圈数不得少于三圈。 (4)人离机时,发动机应熄火,各制动装置要上锁牢固, 稳当。 (5)岸上、堆场,驳船等受人捆缚作业点,设指派专职指 挥手时,应高定其中一人负责指挥工作。 10、作业中“十不准” : (1)不准超额定安全负荷作业; (2)不准在操机时吸烟,闲谈、饮食、看
24、书报、打瞌睡等; (3)不用铲车的货叉及货板(货盘) ,无车厢栏板的载货汽 车运载人员或带人升降; (4)不准起吊和铲运重量不明,被埋被压、挂钩捆扎不牢, 有散落危险的货物货码; (5)不准将货物悬吊空中而人离机械; (6)不准在悬吊的货码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 (7)不准用冷水冲洗电器设备和发动的发动机; (8)不准机械未停妥时上落人员和装卸货物; (9)不准在悬吊的货码下通过或停留; (10)不准在没有充足的灯光照明场地作业; (11) 机械车辆禁止在下列地方停放:消防设备、仓库仓口、 交叉路口、油库附近及妨碍交通,妨碍作业的地方。 (12)各种车辆加燃油时必须熄火;加油量不得超过油箱容
25、量 80% 加油后要拧紧油箱盖,抹干溢油。 (13)各种机械的操作机构运行前均应鸣号(铃)示警。 一、严禁启动车辆的发动机或用灯泡取暖; 1、排除故障、修理时没有得到修理工的同意,严禁动车。 2、作业场所,司机离开驾驶室或操作室,必须戴好安全帽。 3、作业完毕,各种机械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操作杆应 置于空挡 (零位)切断电源, 拉好手刹车, 关好门窗, 带走钥匙。 4、电动机械要注意安全用电:电缆要放置妥当,防止车辆、 货码辗压和行人踩踏。上船电缆应适当放松,防止拉断;检查各 操作器是否在空挡后才可合闸;应使用合格的保险丝; 禁止带电 检修;操作中突然停电时,各操纵器应放回空挡(零位)货物能
26、 卸下即卸下,货物未卸下的、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司机离开机械 时应断开电源,各操纵器必须放回空挡。 5、为完成生产上的临时特殊任务,因条件限制,装卸机械 的性能及负荷量不能适应货物作业要求时,业务调度部门应同技 术、货管、机械有关部门制定装卸工艺,采取相应措施,并选派 有经验, 操作熟练的司机和指挥手,经分管生产领导批准方可作 业。 第二部分各装卸机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门座起重机 1、遵守“共同守则” 。 2、作业前应做到: (1)检查周围环境,清除影响运转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 (或铁鞋)和旋转刹车把电缆放于安全位置。 (2)检查确认各操纵器在空挡(零位)后,各电源开关才 可合闸;检查各种仪
27、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处于 360 伏至 410 的范围内,电压高于或低于此范围,应停止作业, 并通知处理。 (3)作空载(升降;变幅、旋转)试运转和负责校试刹车 (起升 50 厘米) ,确认有效后方可作业。 (4)行车时要有人看管电缆和移动插头,电缆卷筒最少要 留有一圈缆。 3、作业中应做到: (1)精神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货码走,余光 了望,谨慎操作; (2)船舵作业要有指挥手指挥; (3)起吊货物应垂直,不得斜拉;货物提升高度应适当, 严禁碰撞障碍物;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方机械之间,平衡在 与船台之间, 起重臂与船舶的起重臂之间,货物摆动与其它设备 之间不得相互碰撞
28、; (4)吊货运转时应注意周围人员动态; (5)开启警报器, 当安全符合断电器或警报器发出警报时, 均不得作业; (6)吊重、大、长货物时,速度按要缓慢,货物两端须用 拉纤绳带稳,以防货物摆动碰撞; (7)电机工作温度超过规定,应停机待温度降到正常后方 可继续作业; (8)作业过程,禁止进行调整、润滑、修理及其施工作业; 停机攀高抢修时,要系好安全带。 4、作业中“十不准” : (1)不准用抓斗抓吊舵梁和敲击漏斗; (2)不准货码在人头或机械车辆上空停留; (3)不准将起吊的货码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4)不准用提升、旋转、变幅进行拖、拉、抽、拔作业; (5)货码动荡打转,位置不当不准松降; (
29、6)舱口梯有人上落不准起吊,码下有人不准松降; (7)雨天作业不准移动电缆插头; (8)不准在电阻器(电阻片)上烘烤物品或取暖、睡觉; (9)不准利用重点、限位开关来停止各机构工作,应在到 终点前就停止; (10)不准用两台门机合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按特殊使用 执行) 。 5、作业后应做到: 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并与码头平行;吊钩升高至不妨碍车辆 通过;抓斗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操纵器全部放回空挡(零 位) ;关闭各电源开关;刹好旋转刹车;关闭门窗;电缆要收回 到电缆卷筒(连续作业除外);锁紧夹轨器并垫紧塞牢铁鞋(防 滑块) 。 二、轮胎式起重机 1、遵守“共同守则” 。 2、行驶前将吊钩升高
30、或固定,转台锁牢,插好支腿销。 3、作业地点选择要合理,操作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原则上 不要在高压线下作业, 必要时吊机最高点应与高压线之间不少于 以下安全距离: 1 千伏以下 1.5 米;1-2 千伏 2 米;35-110 千伏 4 米; 150 千伏 5 米;220 千伏 6 米。 4、作业前应做到: (1)了解场地情况,按作业要求选择好停车设置。伸出并 垫好、锁牢支腿; (2)岸边作业,支腿距岸边不得少于50 厘米; (3)停在松质地面或不平地点作业,应用铁板或木板将支 腿垫固平稳, 禁止用砖头或易碎无聊当支腿垫料,并要在操作中 勤检查,以防车身走动、倾斜; (4)做空载试转 (升降、 变
31、幅、旋转)和负重校试刹车 (起 升高度不超过50 厘米)确认有效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应做到: (1)精神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货码走,余光 了望,升、降吊钩应平稳; (2)起吊货物应垂直,不得斜拉;货物提升高度应适当, 严禁碰撞障碍物; 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机械之间、平衡重与船 只之间。货物摆动与其他设备之间不得相互碰撞; (3)吊货运转时应注意周围人员动态; (4) 安全负荷断电器断电或警报器发出警报时均不得作业; (5)吊重、大、长件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用拉 纤绳带稳, 以防货物摆动碰撞, 要防止脱钩式吊臂下坠或放下货 物时吊臂回弹引起弯曲; (6)码头船舶、车长作业时
32、,必须有指挥手指挥; (7)无行驶能力的吊机, 不得用起重力作为本机移动拉力; (8)双钩起重机作业时, 应把起重不使用的吊钩升至顶端, 以免妨碍作业。 6、作业中“十不准” : (1)不准货码在人头或机械车辆上空通过或停留; (2)不准将吊起的货码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3)不准用提升、旋转、变幅进行拖、拉、抽、拨等作业; (4)货码动荡打转、位置不当不当不准松降; (5)货码下有人不准松降; (6)船口梯有人上下不准松降; (7)允许带负荷变幅的起重机应注意吊臂角度与货物重量 的关系, 不准超过变幅角度规定的额度负荷起吊,应根据吊臂角 度和长度确定安全负荷; (8)不准带负荷的起重机,严禁吊
33、货时起落吊臂; (9)不准利用重点、限位开关终止各机构动作; (10)不准用两台机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按特殊使用执 行) 。 7、作业完毕,应收回支腿,插好支腿锁,把吊钩升高,锁 牢转台。 三、铲车 1、遵守“共同守则” 。 2、货物装载要平稳、牢靠、分布均匀;禁止横装6 米以上 长件行车;货码应装好单头绳。 3、行驶中应做到: (1)门架后倾,货叉离地20-30 厘米; (2)避免急刹车;严禁高速转弯; (3)载运影响视线或易滑滚的货物,应倒车低速行驶; (4)进出仓库和升高货物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碰撞仓门、 支柱、上空建筑、电线等;库内作业注意不要碰撞货堆; (5)铲运重件货物松降卸载时,操
34、作要平稳,防止车辆前 倾翻车; 4、作业中“八不准” :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行驶; (2)不准货板悬空卸货和大幅度倾自卸货物; (3)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5)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作业;货叉、货物举起后下 面严禁站人; (6)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型或易滚的货物; (7)不明货物重心(如箱头、机件等)不准铲运;严禁2 箱(件)并拢铲运; (8)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品、危险品。 5、下船舵作业应做到: (1)查明船舵是否能够承受铲车载荷,不准在木舵盖上行 驶; (2)查明舵窑情况,是否适合铲车回转,铲运技术要求; (3)不得在舵口货物运转轨迹线下等钩,货码悬
35、空时,不 准作业; (4)实习司机、操作不熟练的司机不准下舵作业; (5)应有专人指挥。 四、装卸机 1、遵守“共同原则” 。 2、行驶中应做到: (1)货斗应离地面30-40 厘米;避免急加速,急转弯和急 刹车; (2)路况不良或雨后湿滑的路面,避免高速行驶。 3、作业时应做到: (1)取货前后车体必须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将货 斗平行接触地面取货; (2)取货要根据货物的阻力,选用适当的位置,货斗插入 货堆后,提升悬臂,同时把货斗向后收,车体继续前进。 4、作业中“七不准” : (1)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2)不准边转向边取货; (3)不准升高货斗长距离行驶; (4)不准在斜坡路面上横
36、向行驶; (5)不准在提升的货斗下面站人或检修; (6)货斗取货要均匀,不准偏重; (7)不准用货斗撞击漏斗,货斗载货至送漏斗或装车时漏 斗或车厢上不准站人。 5、作业后应做到: (1)将货斗放贴地面; (2)较长时间停放,应缓慢活动升降机构和翻动货斗2-3 吃,以降低油缸和油管内的残余压力。 五、牵引车 1、遵守“共同原则” 。 2、作业前应做到: (1)检查平板车车体各部是否紧固,拖钩及板车插销是否 安全可靠; (2)拖运长大钢材、木材时,应配用“元宝架“,并根据 货件长度调整位置。 3、作业中应做到: (1)挂平板车时,要注意挂钩人员的位置及指挥型号,倒 车要慢,不可突然后冲; (2)平
37、板车放置八角斗、铁架和货物,位置要适当且平稳 牢固,不偏位,不倾斜,不准拖地。要防止车辆在行驶中移位或 倾倒。货码要缚好单头绳。 (3)拖运长大件(包括拖运皮带机,吊机)时,要缓慢行 驶; (4)拖带平板车不能急转弯,不准高速行驶,以免损坏平 板车轮胎和防止平板车左、右摆动; (5)牵引车行驶要做到起步慢、转弯慢及重载行驶慢。 4、作业中“五不准” : (1)不准用软索拖带平板车; (2)不准超负荷拖带; (3)不准挂倒挡后,司机下车自挂平板车; (4)车未听闻,不准卸下被拖带的平板车; (5)平板车不准超负荷载运货物。 5、拖带空平板车时,一次不得超过三辆,并应减速慢行, 随时注意拖挂动态,
38、不准超车;拖带重车不准超过二辆。 6、作业完毕,应将使用的平板车停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得 随意停放。 六、堆取料机 1、遵守“共同原则” 。 2、配电室须由专人负责操作,电源送上后,要将室门上锁, 以免他人触电或误操作事故。 3、作业前应松开夹轨器,错定器,检查,排除轨道周围障 碍物,才能操作。 4、作业前必须对各机构进行一次空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 可作业。 5、整机行走时要注意电缆卷筒工作状况,防止电缆拉断, 快速调车运行时, 严禁移动皮带机碰到障碍物,移动皮带机下严 禁站人。 6、作业中应按照指挥信号,做好联动操作;要加强检查皮 带,电机,减速箱等有无异常,滚筒,托辊运转是否灵活,发现 异响
39、、异状、异味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7、堆取料时,应按堆取料工艺进行,不得任意堆取料;严 禁超载取料,而造成流程过载。 8、变换堆料时,应检查尾车挂钩或固定位置确保正常。 9、 不工作时,移动皮带应放置在距地面或料堆高20 厘米处, 以防倾倒伤人。 10、停机时应切断总电源开关,长时间停机,要通知变电所 停止送电,并锁紧夹轨器及锚定器。 七、带式输送机 1、遵守“共同原则” 。 2、作业前做好“一查、三清楚”: (1)一查: 查马达,减速箱、驱动卷筒等传动部件的底座 螺丝是否松动,托辊有无脱落,胶带有偏斜、松弛、接头头是否 完好,机身是否平稳,电气设备是否良好,紧急按钮和联系信号 是否
40、灵敏可靠。 (2)三清楚:清楚开停顺序。要自前(卸料端)而后顺序 启动;自后(装料端)而前顺序停车;清楚本岗位的紧急停车装 置。 3、输送带起动前发出不短于5 秒钟的警音铃声。 4、作业中要做到“八不开” “六不准”“三注意”: (1) “八不开”: 没有信号不开; 情况不明不开; 周围有障碍物不开; 接地线不牢固不开; 胶带严重跑偏不开; 动力线连接不牢不开; 输送机上块状物超过规定不开; 电动机、减速箱有异响或过热不开。 (2) “六不准”: 不准乱用保险丝; 不准带电检修; 不准超载启动; 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启动; 不准在运行时用手或棒物清除皮带和滚筒上的杂物; 不准在输送机上通过。 (
41、3) “三注意”: 注意喂料应均匀适量,以免输送带超荷; 注意联系信号,发现故障或危险时,应立即停机; 注意巡视检查胶带有无跑偏,撕裂,龟裂接头与搭扣有无损 坏,裂痕如果以上现象,应立即停机检修。 5、须在输送机上抢修时,应关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严 禁合闸”警示牌,同时应专人监护。 6、停止作业或较长时间停机时,应将漏斗输送机上的物料 全部卸完,清理干净。 八、对外来车辆参加作业: 1、到港区作业的外来车辆,均应遵守本规程。 2、设备在码头道路上的使用: (1)驾驶设备上路,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 故。 (2)设备使用工况要符合设备技术特性,严禁设备带病作 业。 (3)要根据设备技
42、术要求,正当操作。严禁带情绪粗暴作 业。 (4)发现设备异常,必须马上停车检修。 (5)听从港口指挥合理的地方停放。 第四章设备维修 一、安全通则 1、遵守第一章“总则” 。 2、工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应把头发纳入帽 内,高速式飞溅切削作业应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操作旋转机 床,严禁戴头巾、围巾、领带和项链操作机床。 3、开工前应检查工属具设备和工作场所,保证工属具状况 完好,道路畅通。 4、在维修中应集中精神,不许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上班前 及工间严禁饮酒。 5、用油类清洗工件后,应及时擦揩干净,处理好废油。用 油清洗的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油料、含油废水、工具毒品,工业垃 圾应存放在指
43、定地点,不许乱抛、乱洒。 6、检修设备必须安挂停电、停机警告牌。检修完工后需确 认无人工作才能合闸,开机、警告牌由挂牌者解除。 7、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油库、锅炉等重要危险场所非本 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8、一切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等负荷使用。 9、登高作业使用脚手架,搭设应牢靠,应有安全拉杆,不 应搭在带电母线高压线下面;使用竹梯应先检查确认其可靠性。 10、用手拉葫芦起吊工作,三角架距离必须相等,严禁斜拖 硬拉。 11、夜班,加班以及封闭场所,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作业。 12、不准带小孩进入操作场所。 13、消防器材应放整齐, 周围不许堆放其它物品保持通道畅 通。 14、严格交接
44、班制度, 工作完毕应将操纵杆及开关置于空挡 位置上,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洁设备和场地。 二、电焊工 1、认真执行设备维修“安全生产通则”。 2、电焊、气焊十不准: (1)无焊工操作者不准操作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报经消防监督 机关批准,不准擅自焊割。 (3)不了解现场及周围情况,不准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准贸然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 洗,并经检测确认安全,不准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或设备,未采取安全防火 措施,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8)作业点附近有易燃、易爆
45、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 有效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作业点与外单位毗邻、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 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作业(如喷漆油漆) 不准焊割。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及所用工具绝缘是否良好; 电源、焊机接线柱,焊钳等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松动;接地线 是否安全可靠;电线接头处应接牢,不可松动,电线如有裸露应 用胶布包扎;焊钳线电线横越东道时,应加设护管或盖板。 4、工作回线和焊机接地线不准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不准搭接在各类管道或设备上;电焊机接线, 开关线的安装均应 由电工负责,焊工不准自行拆装电源。 5、移动电
46、焊机位置,应先切断电源后移机;工作中断应断 开电源。 6、在潮湿的地方焊接,应穿上绝缘靴和用干木板垫脚;坐 着作业时, 必须坐在木凳或其它干燥绝缘物上;两天不准在室外 焊接。 7、在金属管道,容器内焊接时,身体接触部位必须垫好绝 缘物;应使用 12 伏安全行灯;必要时应通风,并派人配合监护。 8、换焊条时,要戴手套,不准用手直接接触。 9、多层作业要相互错开;固定焊接作业点周围,必须装有 防光挡屏,以防伤害他人眼睛。 10、作业点周围十公尺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11、敲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清渣应用小扫帚。 三、气焊、气割工 1、认真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安全生产通则”。 2、严格遵守“电焊
47、、气焊十不准”的规定。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气压表、减压器,防爆装置,焊割 具及气管是否完好; 连接部位是否牢固; 无减压器的气瓶严禁使 用。 4、在氧气瓶咀上安装减压器前,须进行短时间的吹除,以 防瓶咀堵塞。 5、严禁沾带有油脂的手,手套或工具拆装减压器,开关气 瓶阀门,气管等。乙炔发生器的水中不得有油脂。 6、使用新气瓶时,要先用氧气吹去管内杂质屑,以免堵塞 气道,乙炔和氧。 7、检查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焊(割)炬等连接处是否漏 气;严禁使用点火方法检查测漏,应用肥皂水进行检验;试漏时 周围不许明火作业。 8、工作前调整开关时,禁止向脸上试气;开启氧气阀门时, 动作要缓慢,同时应将脸闪开
48、,不要正对减压器。 9、工作前,应将乙炔发生器内的混合气体放尽,并检验焊 割炬的射吸能力是否正常,才准点火。点火时,炬口应避开人。 检查时先开启焊割的氧气阀,氧气吹出后,再开启乙炔阀(乙炔 管未接上)用手指贴在乙炔接口上,如果没有吸力、甚至有推力 时,说明不能使用,应处理后才能使用。 10、乙炔发生器与焊、割距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一个回火防止器只准一个焊(割)距单独使用。回火防止器必须 垂直放置, 工作前, 要检查水封式回火防止器的水位是否达到规 定的水位。工作中发生回火现象时,应急速先将氧气门关闭,紧 接着将乙炔气管阀门关闭,或将乙炔管扭弯截止乙炔气来源。 11、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
49、均应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不准 放在烈日下暴晒,不准放在热源附近,距离明火作业点应在10 米以上。 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在5 米以上。工 作时氧气瓶应竖直放置或放在专用铁架上,不准卧置。 氧气瓶与 电焊同在一个工作地点操作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触电。 12、点火时,应先稍微打开乙炔气阀气,点燃后迅速调节氧 气和乙炔气,按工作需要选取火焰。停火时,应先关闭氧气,然 后再关闭乙炔气,以防回引起回火。 13、如焊咀热或堵塞发生回火或鸣爆时,应关掉乙炔气,稍 开氧气,将焊咀浸入水内冷却; 焊咀堵塞时, 应用特殊钢材疏通, 并用氧气吹通。 14、氧气瓶里的氧气, 不能全部用完, 须留存 0.5 兆帕以上; 工作完毕或存放时,应盖上气瓶安全帽,并旋紧;库房应通风, 远离热源;存放时应竖放,并防止倾倒。 15、乙炔发生器不能放置空压机,鼓风机和通风机的吹风口 附近。 16、在密封罐内或不通风的场所气割,中途暂停工作时,要 关闭好割枪将割枪系统带出,以防漏气事故发生。 17、氧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氧气瓶要戴安全防护帽,竖直放置在固定的支架上, 要采取防止日光暴晒措施。 (2)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严防乙炔气倒流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 紧,写上“空瓶”标志。 (3)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210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