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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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0.1 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 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水平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 生,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中平能化建工集团六处范围内的施工现场。 1.0.3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 项目部应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现代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 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 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0.5
2、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采取相应措施,保持施 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避免对作业人 员身心健康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过程。安全文明施 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 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 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标准之一: 1、单体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 万元以上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总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 单位总承包 ; 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
3、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 市政工程 ; 4、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 , 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 ,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 要求高的工程。 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以及保密 工程暂不列入评选范围。 2.0.2 申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 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标准规范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 特种作业人
4、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 育培训; 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 “ 省安全文明工地 ” 工作方案和措施 ,并 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 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 际情况; 6、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 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 成各阶段评价 ,综合评价为优良 ,且达到 85 分及其以上 ,并获得 “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2.0.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1、没有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管理机构 (部门)提出创建 “ 省安全文
5、明工地 ” 申请 ,并在省总站 备案的; 2、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4、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 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 的; 5、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 查实的; 6、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 7、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 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 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8、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9、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6、的; 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2.0.4 河南省“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 文明施工措施应由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单位技术 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审查同意后执行。 2.0.5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道路、作业区、施工 设备机具、安全通、消防设施及通道、成品、半成品、原材料 的堆放场地等的布置; 3、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计、搭设要求; 4、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硬化等单体的设计; 5、现场污水排放、给水(含消防用水)系统
7、设计; 6、粉尘、噪声控制措施; 7、现场卫生及治安保卫措施; 8、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地上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网的保护措 施; 9、制定并实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 中毒、防雷、防汛、防火灾等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网络) 等。 2.0.6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 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0.7 施工单位应对围挡、临建设施建立验收、巡查制度,并建立档 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围挡、临建设施 的稳固安全。 3 文明施工 3.1 施工现场 3.1.1 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 3.1.2 施工现场
8、的作业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且有明显的 分界,并设导向牌,导向牌要坚固美观。 3.1.3 施工现场应平坦、整洁、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 3.1.4 施工现场应排水畅通,设有排水管网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 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泥浆不得随处、 随意溢流。 3.1.5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应经常洒水, 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拦。 3.1.6 施工现场不应有液体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1.7 施工现场应设计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 时清运,散发异味的垃圾应存放在密闭的垃圾箱内。 3.1.8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或掩埋各类有毒、有
9、害物品。 3.1.9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 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规范、整齐、美观,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1.10 施工现场必须设吸烟室,不得在吸烟室外吸烟。 3.2 封闭管理 3.2.1 围挡 施工现场周围宜采用砌筑砖墙进行封闭,围墙高度不得低于 2500mm ,沿街一面,墙帽采用红机砖组砌成人字形并刷成红 色 , 墙面 抹 灰并白 色 粉 刷, 边 框为 浅 蓝 色, 中 间高度 为 1200-1800mm 。墙面喷绘彩色图案(建筑物效果图、园林、花 卉等) ,或书写宣传标语,字体不做要求。颜色为浅蓝色,中间 书写企业宣
10、传标语。(样式见图集。) 3.2.2 大门 1、市区繁华地段的工程、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列入集 团重点的工程。大门框采用矩形牌楼式设计,总高度不得低于 6000mm ,大门洞口净高不得低于4800mm ,总宽度不得少于 6000mm , 门 头 断 面 为1200mmX600mm, 门 柱 断 面 为 800mmX600mm , 门头两端各探出门柱500mm , 利用角钢制成框架, 用板材或石材进行全封闭, 门头应采用外置灯光式或制成灯箱式,上 插七面彩旗装饰,均匀分布,制作力求美观大方,形象鲜明,彰显公 司形象。 (样式见图集。) 2、大门处应设置警卫室, 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
11、制度, 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非施工人员谢绝入内”的警示 标志或标识; 4、施工现场的大门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出场车辆 清洁及防止带泥上路。 5、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3 道路 3.3.1 施工道路必须畅通无阻, 应有循环干道, 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3.3.2 主干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用平整,坚实,两侧设有排 水设施。 3.3.3 硬化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块材等,不得有沉陷、突 起,严禁出入车辆泥土带入市政道路。 3.3.4 主干道的宽度不小于3.5m,载重汽车转变半径不宜小于15m, 如因条件限制应
12、当采取措施。 3.3.5 施工现场的道路要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并与施工现场的各种 场地、仓库相协调、配合。 3.3.6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志或标识。 3.4 材料堆放 3.4.1 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划定的 区域放置; 2、材料堆放场地要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 3、根据堆放不同性质要求采取防锈、防雨、防潮、防晒措施; 4、各种材料、构件放置必须按品种、规格堆放并挂设定型化标 牌,标明名称、规格、产地等; 5、各种材料物品必须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 存放; 7、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
13、外堆放建筑材料。在经批准临 时占有的区域, 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 材料和机具设备,并设置高于1m 的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3.4.2 主要材料凌晨成品的堆放规定 1、大型模具等材料要一头见齐; 2、钢筋应当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 受雨水冲淋。堆放高度、直径不准超过 1.2m, 圆盘钢筋不准超过1m; 3、砖、砌块等应码成方垛,高度不准超过1.5m 并距沟槽坑边 不小于 1.5m ,防止坍塌; 4、砂应堆成方,石子应当按不同粒径规格分别堆放成方; 5、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夯实,叠放 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5m; 6、混凝土构件堆
14、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按照规格、型号堆放, 垫木要位置正确,多层构件的垫木要上下对齐,跺位不准超高;混凝 土墙板宜设置插放架,插放架要焊接或绑扎牢固,防止倒塌。 3.5 临建设施 一般规定 1、临建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 规定; 2、临建设施应在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设置饮水桶(或饮水 器) ,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 饮水桶(或 饮水器)应加盖、上锁、有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建工程严禁做为临建设施,严禁在建工程内住人; 4、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符合安全使用要 求,所用材料应满足卫生, 环保和消防要求。宜采用轻钢结构拼
15、装活 动板房,或使用砌体材料砌筑。严禁使用竹棚、油毡、石棉瓦等柔性 材料搭建。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 相关规定要求; 5、临建设施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 温、隔热、防火等性能的要求; 6、临建设施的配电及用电管理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的要求。 3.5.2 办公室 1、办公室应建立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卫生整洁、明 亮美观,文件、图纸、用品、图表摆放整齐。 2、办公室内应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3、办公室内应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表等
16、 4、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3 宿舍 1、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2、职工宿舍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7m, 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 人; 3、室内宿舍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 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于 地面 0.3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 储藏室; 5、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6、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7、宿舍应悬挂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室内环境整洁有 序,无乱堆乱放,室外环境清洁,有收集废弃物的专用容器,并及时 处理; 8、宿舍外道
17、路平整,晚间有足够的照明; 9、职工宿舍须保证冬季职工取暖,要有防煤气中毒和消防措施; 10、生活区宿舍的卫生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11、详细做法见后面示意图。 3.5.4 食堂 1、食堂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远 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设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有卫生管 理制度,有必须的生活卫生设施; 3、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4、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安装纱窗室内不得 有蚊蝇,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 的防鼠挡板; 5、食堂要保持清洁、卫生。墙壁、天棚刷白。地面应采用水泥 抹面,马赛克、地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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