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2014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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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前言 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 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 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 备数量要求。
2、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 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 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 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009 年 3 月 12 日 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2 通 用 标 准 一、主体资格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 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 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 矿
3、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 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 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 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 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 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 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4、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计入相应类别 人员数量: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 3 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 业技术岗位工作3 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 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 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 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 业技术岗位工作1 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 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 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 年以
5、上;测绘及 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 年 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 人) 。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 年以上;测 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 年 以上。 (4)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 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 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 不累加计算。 4年龄
6、超过65 周岁的人员和兼职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 术人员数量。 4 5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 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本标准施行 之日起满5 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 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6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 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 书。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 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 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四、办公场所
7、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 级不少于 150m2,丙级不少于40m 2,丁级不少于 20m2。 五、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 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 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 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 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 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5 六、档案和保密管理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
8、管理制度 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 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 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 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 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 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 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测绘业绩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 年 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 万元,且有 3 个以上测绘工 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 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9、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 年 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 万元,且有2 个以上测绘工 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 年 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 万元,且有 1 个以上测绘工程 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 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 6 的,不作测绘业绩考核要求。 八、测绘监理 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 质。 本标准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
10、程、工程测量、 不动产测绘、 海洋测绘等 5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范围下设置 相应的甲、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 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 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 内有 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 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 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 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 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超出其测绘监理专业范围和作业限 额
11、从事测绘监理活动。 乙级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监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 测绘工程项目。 7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子项 考核 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甲级乙级 1 卫星定位测量 2 全球导航卫星 系统连续运行 基准站网位置 数据服务 3水准测量 4三角测量 5天文测量 6重力测量 7基线测量 8 大地测量数据 处理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60 人(含注册测绘师5 人) , 其中高级8 人、中级17 人 25 人(含注册测绘师2 人) ,其中高级 2 人、中级 8 人 仪器 设备 1卫星定位测量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5mm+110 -6D 精度以上)10 台6 台 扼流圈天
12、线10 台- 2 全球导航卫星系 统连续运行基准站 网位置数据服务 服务器6 台3 台 数据存储设备50TB 10TB 3水准测量水准仪( S1 级精度以上)10 台5 台 4三角测量全站仪 10 台( 2 级精度以上,其中 0.5 级精度以上2 台) 5 台( 2 级精度以上,其中1 级精度以 上 2 台) 5天文测量天文测量设备2 台1 台 6重力测量重力仪( 0.02mgal 精度以上)4 台2 台 7基线测量基线测量设备 (110 -6 精度以上)1 套- 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 1:C 级以下。不得承担全球导航卫星 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 2: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不得提 供国家和
13、区域坐标参考框架服务。不得 提供优于0.1m 精度的位置数据服务。 35:三等以下。 6:专业重力测量。 8 7:不得承担。 8:相应于上述限额。 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专业子项 考核 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甲级乙级 1一般航摄 2无人飞行 器航摄 3倾斜航摄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0 人 (含注册测绘师2 人) , 其中高级4 人、 中级 10 人 15 人(含注册测绘师1 人) ,其中高级2 人、 中级 5 人 2 无人飞行 器航摄 设备供应商培训合格 的飞行操控技术人员 6 人2 人 仪器 设备 1 一般航摄航摄仪及其他传感器4套(其中2 套有 IMU/DGPS 系统
14、)2 套(其中1 套有 IMU/DGPS 系统) 2 无人飞行 器航摄 无人飞行器系统3 套1 套 3 倾斜航摄 多镜头多角度倾斜摄 影测量系统 1 套- 多角度倾斜摄影真三 维处理系统 1 套- 技术 能力 3倾斜航摄具备专业子项1 满 2年以上。- 保密 管理 3倾斜航摄 设有专门的数据处理区域,配备必要的保密 设备与设施, 采取保密技术防护措施,计算 机和网络的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 9 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 1: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200km 2 以下; 0.2m, 400km 2 以下;0.2m1m, 5000km 2 以下。 2: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50km 2
15、 以下; 0.2m,400km 2 以下; 0.2m1m,500km 2 以下。 3:不得承担。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专业子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甲级乙级丙级 1摄影测量与 遥感外业 2摄影测量与 遥感内业 3摄影测量与 遥感监理 人员规模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60 人(含注册测绘师2 人) ,其中高级8 人、 中级 17 人 25 人 (含注册测绘师1 人) ,其中高级2 人、 中级 8 人 8 人,其中中级3 人 仪器设备 1 摄影测 量与遥 感外业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5mm+110 -6D 精度以上)6 台3 台1 台 全站仪( 2 级精度以上)6 台4 台2 台
16、水准仪( S3级精度以上)6 台3 台2 台 2 摄影测 量与遥 感内业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者 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15 套8 套4 套 10 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无限额限制。 12:1:500 比例尺, 20km 2 以下; 1:1000 比例尺, 30km 2 以下; 1:2000 比例尺, 50km 2 以下;1: 5000 比例尺, 100km 2 以下;小于或者等于1:1 万 比例尺的不得承担。 3:不得承担。 11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专业子项 考核 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甲级乙级丙级 1地理信息 数据采集 2地理信息 数据处理 3地理信息 系统及数 据库建设 4地面移动
17、 测量 5地理信息 软件开发 6地理信息 系统工程 监理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60 人 (含注册测绘师2人) , 其中高级8 人、中级 17 人 25 人(含注册测绘师1 人) , 其中高级2 人、中级8 人 8 人,其中中级3 人 仪器 设备 1 地理信息数据 采集 全球导航卫星 系统接收机 6 台 (其中 5mm+110 -6D 精度以上不少于3 台) 3 台(其中5mm+110 -6D 精度以上不少于2 台) 2 台 2 地理信息数据 处理 地理信息处理 软件 10 套5 套1 套 3 地理信息系统 及数据库建设 地理信息系统 平台软件 10 套5 套1 套 4 地面移动
18、测量 地面移动测量 系统 2 套 GNSS+INS+LiDAR或 者 6 套( GNSS+INS+ 影像 获取设备),绝对精度优 于 0.5m 1 套( GNSS+INS+LiDAR ,绝 对精度优于0.5m)或 者 3 套 (GNSS+INS+ 影像获取设 备,绝对精度优于10m,其中 至少 1 套绝对精度优于0.5m) 1 套( GNSS+影像获取设备),绝 对精度优于20m 系统标定场1 个1 个- 12 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 13: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 下。 45:无限额限制。 6:相应于上述限额。 13:县级行政区域以下。 4: 精度优于 1m, 不得承担; 1m (不 含)至 10
19、m,100km2以下;劣于 10m,无限额限制。用于带状地形 测量时:精度优于1m,不得承担; 1m(不含)至10m,400km 以下; 劣于 10m,无限额限制。 5:无限额限制。 6:不得承担。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13 专业子项 考核 指标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甲级乙级丙级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规划测量 4建筑工程 测量 5变形形变 与精密测 量 6市政工程 测量 7水利工程 测量 8线路与桥 隧测量 9地下管线 测量 10 矿山测量 11 工程测量 监理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60 人(含注册测 绘师 5 人) ,其中 高级 8 人、中级 17 人 25 人(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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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绘 资质 分级 标准 规定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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