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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高处作业过程中的管理,防止跌落、 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保证职工 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淮北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 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以上(含 2 米)有坠落可能 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 2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 5 米以上 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 15 米以上 30 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 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
2、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 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 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 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五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 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 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 一年。 第六条、 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 从事作业。 第七条、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衣着要灵便, 禁止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 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
3、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 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 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 2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 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 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 级风以上和雷电、 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要求, 两 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 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 材料和杂物等, 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 必要时 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 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 如需进行交叉作业, 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 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 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 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 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 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 或设置围栏。 第十三条、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
5、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 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 桁 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0 米以上的物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第十四条、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 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第十五条、 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 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 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现场主管安全部门与主管领导 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 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
6、在保护人员安全的前 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安全。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3 (1) 管理体系运行的概念体系运行是指按照已建立体系的要求实施,其实施 的措施重点围绕培训意识和能力,信息交流,文件管理,执行控制程序,监测,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记录等活动推进体系的运行工作。上述运行活动简述 如下: 1)培训意识和能力 由主管培训的部门根据体系,体系文件( 培训意识和能力程序文件 ) 的要求, 判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组织部门、时间、内容、方法和考核要求。 2)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是确保各要素构成一个完整的、动态的、持续改进的体系和基础, 应关注信息交流的内容和方式, 3
7、)文件管理 4 对现有有效文件进行整理编号,方便查询索引; 对适用的规范、 规程等行业标准应及时购买补充,对适用的表格要及时发 放; 对在内容上有抵触的文件和过期的文件要及时作废并妥善处理。 4)执行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 体系的运行离不开程序文件的指导, 程序文件及其相关的作业文件在组织内 部都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才能保证体系正确运行。 5)监测 为保证体系的正确有效地运行, 必须严格监测体系的运行情况。 监测中应明 确监测的对象和监测的方法。 6)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包括事故也难免要发生, 关键是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及时有效。 7)记录
8、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及时按文件要求进行记录,如实反映体系运行情况。 例题: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措施实施的重点不包括( ) 。 A培训意识和能力 B信息交流 C文件管理 D追究责任人 答案:D。 例题: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措施的重点围绕( ) 。 A培训意识和能力 B信息交流 C文件管理 D执行文件程序的规定 E学习 答案:ABCD (2) 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内部审核是组织对其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 5 是对体系是否正常进行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 管理体系自我保证和自我监督的一种机制。内部审核要明确策划, 提出审核的方 式方法和步骤,形成审核日程
9、计划,并发至相关部门。 (3)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系统评价,判断组织的管理体 系面对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外部环境是否充分适应有效,由此决定是否对管理体系 做出调整,包括方针、目标、机构和程序等。 管理评审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信息输入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审过程充分严谨,应明确评审的内容和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并 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评审结论应该清楚明了,表述准确; 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持续改进。 例题: 实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措施时,管理评审是由 ( )对管理体 系进行系统评价。 A基层员工 B中级管理人员 C最高级管理者 D外聘的专家
10、答案:C。 例题: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中,管理评审应注意的问题中不 包括( ) 。 A信息输入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B评审过程,要对信息充分讨论 C评审结论要清楚明了,表述准确 D审查评审人员的资格 答案:D。 例题 :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中,管理评审应注意的问题有 ( ) 。 6 A信息输入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B评审过程,要对信息充分讨论 C评审结论要清楚明了,表述准确 D评审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改进 E提高评审人员的素质 答案:ABCD 。 安全管理指管理者针对生产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领导以及协调控制等的一系列活动, 以保障整个生产过程安全与职工人身安全。安全管理的目
11、的是安全,旨在分析、 发现以及消 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杜绝事故发生和职工职业病,避免经济损失, 保障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 促使企业生产活动顺利开展,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企业由于其自 身具有的单件性、 离散性、 劳动密集型等特点,是事故高发的行业,我国建筑行业的死亡率、 工伤率居高不下, 建筑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 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控制生产要素和社会要素的具体状 态,不断减少直至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危险状态,杜绝事故, 尤其是杜绝使人受到伤 7 害的事故,保障项目顺利完成以及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 、施工
12、现场安全事故类别与时间规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 决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多存在于高处交叉作业、垂直运输、 电气工具使用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伤亡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触电 事故, 施工坍塌和中毒事故等类别,这几类伤亡事故是建设施工中的最主要伤害,死亡人数 占每年因工死亡数的比例超过三成。 高处坠落以从脚手架上坠落、在拆除井架时、 在临边和平台等作业场所、拆除塔吊时为主要 类型。由于在脚手架上吵闹,休憩;悬空作业、探身作业身体探出度过大;饮酒高处作业和 不使用安全带; 扣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管理部门忽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忽视安全检 查;施工安全制度不尽完善;没有及时
13、排查安全隐患;恶劣天气作业等都可能造成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事故通常由高空落物、崩块、滚动体,硬物、反弹物、器具、碎屑和破片的飞 溅造成。由于工人安全意识差、作业玩忽职守;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违章施工;在施工中精 力不集中、 操作不当、误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失灵、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存在设计或制 造缺陷;采光或照明不足导致的施工人员视角疲劳;施工场地狭小,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物 体飞出,极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施工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低,操作不熟练;注意力不集中, 导致误操作; 施工或操作时未使用合适的防护服及工具,未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 设备老化并没有很好的履行
14、保养维修制度;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另 外还有照明、通风、温度、湿度等环境方面的原因。 触电事故分为电击和电伤事故。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电击会破 坏人体呼吸、神经系统以及心脏,甚至产生生命危险。电伤是由于电流的热、化学以及机械 8 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用电检查不到 位、未穿戴防护用品;接错电线、相零反接;违章操作、麻痹大意;电气设备年久失修,破 损设备线路未及时更换;潮湿的施工环境;紧邻高压操作等等都会引起触电事故。 施工坍塌事故包括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事故,拆除工程中的坍塌事故,现浇混凝土 梁、板的模板支
15、撑失稳倒塌事故,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坍落事故。 中毒窒息事故会发生在工人清理污水管时,在人工挖孔桩中、在顶管施工中, 在室内取 暖一氧化碳中毒等情形中。从时间上来看,上午6点到 9点的时候事故比较多,工作分配、 安 排任务后工人到各自的岗位上,7:30点以后工作会达到满负荷,但是这个时间段工人注意 力不是很集中,容易出现伤亡的事故。而9点到 12点的时候,工种交叉作业增多,工人手头 的活越来越多,这个时侯只要稍微有点分心就会发生事故。下午将近6点快下班的时候,工 人的注意力又开始分散,极易发生事故。晚上6点到 9点,有时为了赶工期,晚上要加班,夜 间灯光、环境等各种因素和个人体力、精
16、神下降,也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通过对伤亡时间 分布的分析,提示我们可以在事故高峰期的时侯,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这 样就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1 二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预防 在施工现场中,由于多单位、多工种集中到一个场地,而且人员、作业位置流动性较大,因 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 群治群防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1安全教育 近年来, 随着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建筑队伍也急剧膨胀,大批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 9 尤其是来自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农民工,被补
17、充到建筑的队伍中来。一些企业和个人为片面追 求经济效益, 见利忘义, 在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上岗前,没有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 安全技能的培训,在工人转岗时, 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针对上述情 况,当前急需对建筑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职工进行普遍的、深入的、全面的安全 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每个人的安全预防意识, 树立起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实践中体验体 验劳动保护的必要性。 (1)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 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 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对工人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安全
19、生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才能确保建筑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2 。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2.1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 10 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 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 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 感。
20、 (2.2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 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 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3)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新工人入场后, 要严格按照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 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 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 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
21、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 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 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 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 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 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 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 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 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中,我们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特别是要在加强施工管理
22、人员在现场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 11 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现场对比教育,加深工人对教育 内容的印象, 提高工人对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进而达到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 生产意识, 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注重安全培训教育的效果,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 考核 (5)安全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工人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 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最终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 全”的根本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十分重要,进场的每一 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严格执行
23、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 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确保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3 。 2安全措施检查、验收与改进 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宣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纠正违法指挥和违章操作,提高各级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 生产状态和寻找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应对检查制度、方法、事件、内容、组织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隐 患整改、 处置和复查的工作程
24、序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要 求: (1)根据施工的特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全检查的目的确定 (2)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 操作行为、劳动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项目。 12 (3)根据安全检查的形势和内容,明确检查的参与部门和专业人员,并进行分工。 (4)根据安全检查的内容,确定具体的检查项目及标准和检查评分标准,同时可编制相应 的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5)按检查评分表的规定逐项对照进行评分,并做好具体的记录,特别对不安全的因素和 扣分原因做好记录。 安全验收:为保证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
25、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工程项目应建立安全验收 制度。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新搭设的脚手架、模版、临时用电、起重设备等,使用前 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签字验收,并进行使用安全交底,方可使用。 工程项目 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应参与验收,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 要督促相关人员尽快整改。 安全隐患的处理: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四定”的原则,既定整改责 任人、 定整改措施、 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由安全检查负责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 通知书, 落实整改并复查。重大安全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百分百整改完毕。对查处或发现的 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
26、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待整 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检查出的违章、 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期整改销案 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的事故,可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应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的过程和实施方案,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收记录。 三 、安全事故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调查将是确定事故原因,定义事故性质以及事故 13 处理的重要依据。 一般的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包括现场处理、现场勘查、 物证收集、 人证问讯等主要工作。 其中事故现场勘查是整个事故调查的中心环节。其主要目的是为查明当事各方在事故之前和 事发之时的情节、
27、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的收集和检验分析,可以判 明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为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因而全面、细致地勘察现场是获取 现场证据的关键。在事故现场, 勘察人员到达后,首先向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 时的情况和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如有变动, 应先弄清变动的原因和过程,必要时可根据当事 人和证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形恢复现场原状以利实地勘察。 现场照相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拍照的手段提供现场的画面, 包括部件、环境以及能帮助发现事故原因的物证等,证实和记录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 特别是对于那些肉眼看不到的物证、当进行现场调查时很难注意到的细节
28、或证据、那些容易 随时间逝去的证据及现场工作中需要移动位置的物证,现场照相的手段更为重要。 事故分析是根据事故调查所取得的证据,进行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事故的原因 包括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事故责任分析包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 主要责任者。 事故分析包括现场分析和时候深入分析。现场分析是在现场实地勘测和现场访 问结束后, 有所有现场勘查人员,全面汇总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所得的材料,并在此基础上, 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确定对现场处置的一项活动。它既是现场勘查活动中一个必 不可少的环节, 也是现场处理结束后进行深入分析的的基础。时后深入分析则是在充分掌握 资料和现场
29、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其目的不仅在于找出事故的责任者并 作出处理, 更在于发现事故的根本原因并找出预防和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实现事故调查处理 的最终目的。 14 在完成事故分析以后,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事故的报告。事故调查报告 是事故调查分析研究成果的文字归纳和总结,其结论对事故处理及事故预防都起着非常重要 的作用。 因而, 调查报告的撰写一定要在掌握大量实际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而成。而 且要求内容实在、具体,文字新鲜生动,较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事故的真相及其实质。这样才 能对人们起到启示、教育和参考的作用,从而搞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
30、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脚手架 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 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中铁建设集团郑州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的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 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室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危、险
31、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 建筑工程预防高 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第三章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第五条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1、高空作业 (高度在 2m及以上 , 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15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 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工程经
32、理、工长、专职安 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 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 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并履行审批手续 (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 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第五章危险作业的实施 第八条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 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 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第九条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 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第十条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 能发生的事故, 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3、落实 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 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 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 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 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 16 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 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 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危险 作业旁站监督记录表。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 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
34、件上岗。 第十五条对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危险作业时如 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填写危险作 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 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 进行清理。 第六章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凡在离地面 2 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 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 空作业。 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 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
35、人员,不准 参加高空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 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 米时,必须穿防滑鞋并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套在安全稳固的构件 上或专门设置的安全保险绳上。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 6 个月)进行静 荷重试验;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17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 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6、高空作业时所使用的扳手、手锤等工具必须系防坠绳,其他 小型
36、工具必须装入专用的工具袋中,不准随便乱放, 以防止从高空坠 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 下面通行或逗留, 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 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 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 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 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 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 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 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 应设通 讯
37、装置,并专人负责。 11、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 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2、在 6 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 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3、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 如石棉瓦屋顶 )进行工作。为了防 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第十八条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 手续,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 18 2、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 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
38、基坑坍塌、漏电、 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 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4、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对安全 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开挖深度超过 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 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 高护身栏杆,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 挖掘,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旋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 情况,
39、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 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 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8、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1m ,在沟道拐角处不得 小于 1.5m,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9、在坑、沟内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 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防范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10、挖土机离坡边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 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11、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 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
40、尽可能减少对基底 土的扰动; 第十九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中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必须必须持 19 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司机要了解机械的工作原理, 熟悉该机械的构造、 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 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 维修保养技术。 2、吊装重量大于 10 吨的物体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吊装 重量大于等于 40 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 案。吊物虽不足 40 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 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 经主管部门和安环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
41、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 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 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 动力工程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8、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 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9、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
42、、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 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 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1、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 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 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2、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0 13、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 (2)斜牵斜挂不准吊 ;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 (6
43、)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第二十条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拆装前 必须要有方案,无方案杜绝施工。 2、凡从事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3、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 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4、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
44、拆卸机械的结构、性能和 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 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 裂。 5、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 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 捆扎或吊重物。 21 7、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 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8、安、拆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 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佩戴 好安
45、全帽,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拆装操作规程。 10、 对拆除部位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原位恢复或加固牢 固,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对拆除的零部件及配件严禁从上往 下扔。对拆除的销、柱、螺帽、螺栓严禁掉落下来。 11、施工现场周围 10 米必须搭设警戒线防护, 并挂明显的标示, 严禁与拆塔无关的人员入内,并设专人看守。 12、拆装过程中要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并确定 一名技术过硬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 注:设备租赁公司专职安全人 员)。 第二十一条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必须按照脚手架方案进行,符合方案要 求。 2、架子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
46、业架子工进行, 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 着装灵便;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 扣; 5、登高( 2 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 高挂低用; 6、脚手板必须铺严、实、平稳。不得有探头板,要与架体拴牢; 7、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配合,传递杆件应把握好重心, 22 平稳传递; 8、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不要将工具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 伤人; 9、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掉落伤人; 10、在搭设作业中,地面上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11、严禁在架子上作业
47、时嬉戏、打闹、躺卧,严禁攀爬脚手架; 12、严禁酒后上岗,严禁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宜登高 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13、搭拆脚手架时,要有专人协调指挥,地面应设警戒区,要有 旁站人员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4、架子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与架子有关的任何杆件,必须拆 除时,应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 15、架子每步距均设一层水平安全网(随层),以后每四层设一 道; 16、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立 杆下必须放置垫座和通板,有畅通的排水设施; 17、搭、拆架子时必须设置物料提上、吊下设施,严禁抛掷; 18、架子搭设完后,要经有关人员验收,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 投入使
48、用; 19、遇 6 级(含)以上大风天、雪、雾、雷雨等特殊天气应停止 架子作业。雨雪天气后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20、脚手架必须与建筑物拉结牢固,需安设防雷装置,接地电阻 不得大于 4; 21、扣件应采用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 应有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材料规定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23 1、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搭设与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 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49、搭设、拆除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 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对现场 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履行签字手续。 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 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 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 取防水、排水措施, 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 刚度的垫板。 5、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 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6、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应设置扫地杆、 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 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7、搭设高度 2m 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 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8、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 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 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9、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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