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直接打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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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格式 .分享 精品 .资料 第一篇消防基础知识 第一章燃烧基础知识 1. 所谓 燃烧 , 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 反应, 通常伴有 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2. 燃烧可分为 有焰燃烧 和无焰燃烧 。 3. 大部分燃烧产生和发展需要4 个必要条件 , 即可燃物 、 助燃物(氧化剂) 、引火源(温度) 和链式反应自由基,燃烧条件可以进一步用着火四面体 来 表示。 ( 口诀:可助火势) 4.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分为为 着火和爆炸 。 5. 气体 燃烧方式 有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6. 液体燃烧方式有闪燃、沸溢和喷溅。 7. 固体燃烧方式有蒸发燃烧、表面
2、燃烧、分解燃烧、熏 烟燃烧(阴燃)和动力燃烧( 爆炸) 。 (口诀:发表意见时发烟才有动力) 第二章火灾基础知识 1. 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 有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生 产作业不慎、设备故障、玩火、放火和雷击。 2. 灭火的 方法 有冷却、隔离、窒息和化学抑制。 3. 火灾分 A、B、C、D、E、F 六类 。A 类固体、 B 类液体、 C 类气体。 4. 火灾按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 、 重大火灾 、 较大火灾 和一般火灾 四个等级。 (记忆方法: 313,151 ) 特别重大火灾:死 30 人,伤 100 人,损 1 亿。 重大火灾 : 死 10 人至 30 人 , 伤 50 人
3、至 100 人, 损 5000 万至 1 亿。 较大火灾 :死 3 人至 10 人,伤 10 人至 50 人,损 1000 万至 5000 万。 一般火灾 :死 3 人,伤 10 人 ,损 1000 万。 5. 火灾发生的 常见原因 :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设 备故障、玩火、放火、雷击。 (口诀:防(放)备吸烟的不玩雷电) 6. 热量传递 有三种基本方式: 热传递、热对流和热辐射 (太 阳向地球表面热传递的过程)。 (口诀:传对幅) 7. 烟气蔓延 的途径: 孔洞开口、穿越墙壁的管线和缝隙、 闷顶内、外墙面。 (口诀:管缝内外开) 8. 建筑火灾发展 的几个阶段: 初期增长阶段、 充分发展
4、阶 段(轰燃) 和衰减阶段。 第三章爆炸基础知识 01. 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 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 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02. 粉尘爆炸的特点, 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连续性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 沉积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 合物而再次爆炸; (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 焦耳以上,而且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 (3)与可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 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03. 空气中 含水量越高,粉尘的最小引爆能量越高;随着 含氧量 的增
5、加,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扩大;有粉尘的 环境中存在可燃气体时,会大大增加粉尘爆炸的危 险性。 04. 不同的物质由于其理化性质不同,其爆炸极限也不同; 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在不同的外界条件下,其爆炸 极限也不同。如在氧气中的爆炸极限要比在空气中 的爆炸极限范围宽,下限会降低。 05. 引燃混气的火源能量越大,可燃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 越宽,爆炸危险性越大。 06. 混气 初始压力 增加,爆炸范围增大, 爆炸危险性增加。 WORD格式 .分享 精品 .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 干燥的 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混合气体, 压力上升,其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07. 混气 初温 越高,混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爆炸危险 性
6、越大。 08. 可燃混气中加入惰性气体,会使爆炸极限范围变窄,一 般上限 降低 ,下限变化比较复杂。当加入的惰性气体 超过一定量以后,任何比例的混气均不能发送爆炸。 09. 随着爆炸性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或液体蒸气浓度的增加, 爆炸产生的热量增多,压力增大。当混合物中可燃 物质的浓度增加到稍高于化学计量浓度时,可燃物 质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充分反应,所以爆炸放出的热 量最多,产生的压力最大。当混合物中可燃物质浓 度超过化学计量浓度时,爆炸放出的热量和爆炸压 力随可燃物质浓度的增加而降低。 10、常见引起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机械火源、热火源、 电火源及化学火源,见表。 常见引发爆炸的点火源 火源类别火源举
7、例 机械火源撞击、摩擦 热火源高温热表面、日光照射并聚焦 电火源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 化学火源明火、化学反应热、发热自燃 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01. 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 02. 易燃气体 是指温度在20、 标准大气压101.3kPa 时, 爆炸下限 13% (体积) ,或燃烧范围 不小于 12 个百 分点 (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 03. 易燃气体分为二级。I 级:爆炸下限10% ;或不论 爆炸下限如何, 爆炸极限范围 12 个百分点;II 级:10% 爆炸下限13% ,且爆炸极限范围12 个百分点。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 10%
8、的 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 10% 的气体归 为乙类火险物质。 04. 一般来说 , 由 简单成分 组成的气体,如氢气(H2)比 甲烷( CH4) 、一氧化碳( CO )等, 比复杂成分组成 的气体易燃 ,燃速快, 火焰温度高, 着火爆炸危险 性大。 05. 价键 不饱和 的易燃气体比相对应价键饱和 的易燃气 体的火灾危险性大 。 06. 易燃气体当压力不变时,气体的温度与体积成正比; 当温度不变时,气体的体积与压力成反比,即压 力越大,体积越小;在体积不变时,气体的温度 与压力成正比,即温度越高,压力越大。 07. 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 ,多数情况下产 生的静电荷也越多 ;
9、气体的 流速越快 ,产生的静 电荷也 越多 。 08. 用高压合金钢并含铬、钼等一定量的稀有金属制造 材料,定期检验其耐压强度等。 09. 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1)I 级。初沸点 35 ; (2) II类。闪点 23,并初沸点大于35; (3)III 类。 23闪点 35 ,并初沸点大于35;或 闪点大于35并 60初沸点大于35且持续燃 烧。实际应用中, 通常将 闪点 28 的液体归为 甲 类 火险物质,将闪点28且 60 的液体归为 乙类 火险物质,将闪点 60 的液体归为丙类 火 险物质。 10. 燃点低于 300的为易燃固体,如大部分化工原料及 其制品, 但合成橡胶、 合成树脂、 合
10、成纤维属可燃 固体。 WORD格式 .分享 精品 .资料 11. 氧化性物质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 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氧化剂,包括含有过氧基 的 无 机 物 ;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是 一 种 含 有 两 价 的 OO 结构的有机物质,也可能是过氧化氢的 衍生物。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一章概述 01. 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 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和 自燃、雷击、静电等其它原因。 02. 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建筑结 构防火、建筑材料防火、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 散、防烟排烟、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
11、灾危险性分类 01. 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 点 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可燃气体 的爆炸浓度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越容 易与空气或其它助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越大。可燃气体的 自燃点越低 , 遇有高温表面等热源引燃的可能性越大,火灾爆 炸的 危险性越大。 02. 闪点 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 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 , 蒸气压越高, 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由于蒸气压很难测量, 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确定其危险 性) 。闪点越低的液体,越易挥发而形成爆炸性气体混 合物,引燃也越容易。对于可燃液体
12、, 通常还用自燃 点作为评定火灾危险性的标志,自燃点越低的液 体,越易发生自燃。 03. 对于绝大多数可燃固体来说,熔点和燃点 是评定其 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熔点低的固体易蒸 发或气化,燃点也较低,燃烧速度也较快。许多 低熔点的易燃固体还有闪燃现象。固体物料由于 组成和性质存在的差异较大,各有其不同的燃烧 特点,复杂的燃烧现象,增加了评定火灾危险性 的难度,评定的标志不一。例如,粉状可燃固体 是以爆炸浓度下限作为标志的;遇水燃烧固体是 以与水反应速度快慢和放热量的大小为标志;自 燃性固体物料是以其自燃点作为标志;受热分解 可燃固体是以其分解温度作为评定标志。 04. 将甲类 火灾危险性的
13、液体闪点基准定为小于28, 乙类 定为大于 28(包括)并小于60,丙类 定 为大于 60(包括) ,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是以 汽 油、煤油、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 05. 将爆炸下限 前室压力 走道压 力 房间压力。 04. 建筑高度 大于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 度大于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消防 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05. 封闭避难层 ( 间) 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 间) 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 3 /h 计算。避难走道前 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 积乘以 1.00m/s 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06. 人民防空工程
14、的防烟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应 小于 25000m3 /h 。当防烟楼梯间与前室或合用前 室分别送风时,防烟楼梯间的送风量不应小于 l6000m3 /h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风量不应小于 l2000m3 /h 。 07.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 间) 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 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08. 当采用金属管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采 用非金属材料管道时,不应大于15m/s;当 采用土 建井道时, 不应大于10m/s。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 宜大于 7m/s。 09. 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
15、出风口设在同一 层面。当必须设在同一层面时,送风机的进风口 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竖向布置时, 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机出风口的下方 , 其两者边缘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00m; 水平布 置时,两者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 10. 目前常见的有机械排烟与自然补风组合、机械排烟 与机械补风组合、机械排烟与排风合用、机械排 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等形式。 11. 当建筑面积大于 500 小于等于2000 时的办公室, 其排烟量可按8 次/h 换气计算且不应小于30000m 3 /h ,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2% 的排烟窗;当建 筑面积大于500 小于等于1000 时的商场和其
16、他公共建筑, 排烟量应按12 次/h 换气计算且不应 小于 30000m 3 /h ,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2% 的排 烟窗。 12. 对于人防工程, 担负一个或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应 按该部分 总面积 每平方米不小于60m 3 /h 计算, 但 排烟风机的最小排烟风量不应小于7200m 3 h; 担负三个或三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其中 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 /h 计算。 13. 当采用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 20m/s ;当 采用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当 采 用土建风道时, 不应大于10m/s。排烟口的风速不 宜大于 10m/s。 14. 排烟风机
17、可采用离心式或轴流排烟风机( 满足 280 时连续工作 30min 的要求 ) , 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 置 280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该阀应与排烟 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 转。 15. 排烟口应尽量设置在防烟分区的中心部位,排烟口 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 走道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 1/2以上,当设置 在侧墙时,其最近的边缘与吊顶的距离不应大于 0.50m。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 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 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16. 挡烟垂壁有效高度不小于500mm,活动挡烟垂壁落 下时,其下端距地
18、面的高度应大于1.80m。 17. 在人防工程中,当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不大于50Pa 时,可自然补风;当补风通路的空气阻力大于 WORD格式 .分享 精品 .资料 50Pa 时,应设置火灾时可转换成补风的机械送风系 统或单独的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风 量的 50% 。 18. 机械补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人员密集场所补 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的风速不 宜大于 3m/s。 19. 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m 。 第十一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01. 消防应急灯具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 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 应急标
19、志灯具以及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等。 0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灯具的应急供电 方式和控制方式的不同,分为自带电源非集中控 制型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 制型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四类系统。 03.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 使用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 04. 用白色与绿色组合或白色与红色组合构成的图形作 为标志的标志灯表面最小亮度不小于5 cd/ ,最 大亮度不大于300cd/ ,白色、绿色或红色本身 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值不大于10。白色与相邻 绿色或红色交界两边对应点的亮度比不小于且 不大于 15。 05. 系统持续主
20、电工作48h 后每隔( 302) d 自动由主 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s 180s , 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持续主电工 作 每隔一年 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 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 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06. 灯具蓄电池组初装容量:100m 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 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 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 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 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 于 540min。 07. 大于2000m2 的防火分区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 2000m 2 的防火分区 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
21、回路;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 井垂直敷设时, 公共建筑 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 不宜超过8 层, 住宅建筑 不宜超过 16 层;一个应急 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 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超过4000m 2 , 地铁 隧道内不 超过一个区段的1/2 , 道路 交通隧道内不超过500m 。 08.AC220V或 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10A;安全电压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 64。 09. 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回路 不超过8 路;采用 安全电压 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 流不大于5A; 采用
22、非安全电压 时的每个回路输出 电流不大于16A。 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 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 具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 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 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 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第十二章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0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 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 组成。 02. 按信息传输方式,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分为有 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无线城市消防远程监 控系统、有线/ 无线兼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03. 系统的设计原则 (1)实时
23、性( 2)适用性( 3)安全性( 4)可扩展性 04. 监控中心能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3 个 联网用户的 WORD格式 .分享 精品 .资料 火灾报警信息。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 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10s。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 处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大 于 3s。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通信巡 检周期不大于2h,并能够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 间。监控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 状态信息等记录应备份,其保存周期不少于1 年。 按年度进行统计处理后,保存至光盘、磁带等存 储介质上。录音文件的保存周期不少于6 个月。 远
24、程监控系统具有统一的时钟管理,累计误差不 大于 5s。 05. 监控中心的电源应按所在建筑物的最高负荷等级配 置,且 不低于二级 负荷,并应保证不间断供电。 06.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用户信息 传输装置、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 服务系统和火警信息终端和通信服务器等。 第十三章建筑灭火器配置 01. 灭火器的种类较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 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 瓶式、储压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 水基型、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 器等; 按灭火类型分:A类灭火器、 B类灭火器、 C类灭火器、 D类灭火器、 E类灭火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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