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经济法》离线作业和答案解析[浙大远程教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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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ORD 格式整理 . . . .专业知识分享 . .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经济法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 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指的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 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根 据法律体系的概念, 相应的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不同 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渊源 答: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1. 宪法;2. 法律;3.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4.
2、 规章,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二、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 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 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 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 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 协调经济利益 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
3、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 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 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 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有限合伙 答: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 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 . WORD 格式整理 . . . .专业知识分享 . . 责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 答 : 有 限
4、责 任 公 司 , 简 称 有 限 公 司 ( Co.,Ltd., 全 拼 为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 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答:股份公司( 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 人以上 200 以下为发起人, 注册资本的最低
5、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 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 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 4、准则主义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符合 规定条件的, 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公司登记的准则主义。 5、国有企业 答: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 制的企业。 二、简答题 1、企业按组织形式分,可分为哪几类?各有什么特点? 答: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分类,企业可分为公司企业、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 企业三类。公
6、司企业是指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投资者以 出资额或以认缴的股份为限, 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是指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不具备法律资格, 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由一个以上的有限 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 普通合伙人 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 一个投资主体设立的, 企业不具备法律资格,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 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2、
7、影响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有哪些? 答:影响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主要有: (1)法律的规定;(2)是否承担有限 责任; (3)税负上的考量;(4)经营的集权化程度;(5)权益转让的便利性;(6) 是否永续经营;(7)企业的经营成本。 三、案例分析题 A先生与 B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后, 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协议中规定: B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30 万元,A负责经营管理,但不投资。 B公司每年从合伙 企业取得 60% 的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A负担。随后,双方共 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C在收取人 A的贿赂后,作出登 记决定,并颁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8、 。后 A为了经营方便一直使用了B有限 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问: (1)合伙企业设立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 . WORD 格式整理 . . . .专业知识分享 . . 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要件:(1)有 2 个以 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3)有各合 伙人实际出资的份额、 实物作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合伙人应当向合 伙企业投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组成部分。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在其存续期间, 合伙企业只有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 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
9、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成为诉讼 当事人。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本案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应怎样处理? 答:本案有下列违法行为:第一,B只收取收益,不承担亏损,不符合合伙企业 协议法律特征的要求, 致使双方在权利义务的承担上显失公平,是无效的合伙协 议; 并且该合伙企业被违法批准后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活动不符合合伙企业名 称的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具备设立条件,应予以撤销。 第二,对于工商机关 C收取贿赂, 违法审批已构成徇私舞弊, 收受贿赂的违法行 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破产法 二、简答题 1、什么是破产费
10、用?构成破产费用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 程序的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一般而言,构成一项破产费用应当具备 以下几个条件:(1)破产费用必须是在破产程序期间所发生; (2)破产费用必须 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 (3)破产费用的目的在于保障破产程序的顺 利进行。这是构成破产费用的目的条件。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需要聘 任破产管理人,需要有效地管理债务人财产,这些都需要支出费用。 2、简述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答:破产管理人就是在破产程序中依法成立的专门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 理、估价以及处理和分配的特殊机构
11、。其具有以下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清理、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3)在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4)撤销权的行使及对 抵销权和取回权的承认; (5)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三、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 答: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 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2、别除权 答: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 单独、优先受偿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即称之为别除权。 3、取回权 答: 取回权分为一般取回权与特别取回权
12、两种形式。一般取回权即上述的取回权, 特别取回权通常是指出卖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和代偿取回权。 4、债权申报 答: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 债权人要申报 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 WORD 格式整理 . . . .专业知识分享 . .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 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 最长不得超 过三个月。 5、重整 答:重整是指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 “司 法康复” ,或者“重生” 第五章、
13、第六章、第七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 一、名词解释 1、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答:适用除外制度,又称例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禁止 政策的法律制度。 适用除外制度对反垄断法的禁止垄断制度的放宽,是反垄断法 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掠夺性定价 答:掠夺性定价又称劫掠性定价、掠夺价、有时亦称掠夺性定价歧视,是指一个 厂商将价格定在牺牲短期利润以消除竞争对手并在长期获得高利润的行为。 3、垄断协议 答: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
14、营者团体), 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 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简答题 1、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包括两个方面,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 (1)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的申请,二是管 理机关依据职权。 当事人包括其他经营者、 消费者及有关社团组织。 反不正当竞 争的行政管理机关各军兵种综合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机关。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救济程序。法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规定了行 政责任,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受到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 向法院起诉,维
15、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 求给予不正当竞争者以刑事制裁。民事救济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 恢 复名誉等。 2、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如下特点:其一, 秘密性。其二,独特性。这实际上是指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其 三,价值性。商业秘密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其四,保密性。侵犯商业秘 密的行业有如下表现形式:(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2)恶意披露、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
16、定或违反权利人有 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 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人即直接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外的人,他已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上述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 的商业秘密。 这咱商业秘密的侵权形式, 主要是间接侵权形式, 也是非法的侵犯 商业秘密行为。 . WORD 格式整理 . . . .专业知识分享 . . 三、论述题 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 答: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为了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 及要求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明
17、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即: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 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依法结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权利是人的基本生存权。 它体现了人为了生存, 维持生命的基本生存需求; 体现为生理、 安全的需求; 体现为对作为基本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消 费者通过交换, 以商品和服务来满足这种需求,就意味着生存的实现, 生命的持 续就有了保障。 它也是人的发展权。 当人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或者基本得到满足 后,产生的高层次的需求也通过购买来实现。从性质上说, 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 作为消费者个体的私权利, 这体现了消费者权益有民法权利的属性。消费者也有 权作
18、为消费者群体的代表, 维护消费者的公权益, 体现了消费者权利的经济法权 利属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只规定了权利,对于经营者只规定了义务, 体现了其作为经济法组成部分的保护弱势群体,平衡各方利益的理念。 消费者的 这九项权利是法定权利, 生产者、经营者不得侵犯, 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同时, 还需要消费者提高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国家有关机关、 大众媒体、 社会团体及 个人都参与进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第九章(税收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简答题 1、简述我国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 答: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所谓 流转额,是指在商
19、品流转过程中商品销售收入额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营业收 入额,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相应的,流转税法包括: 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 2、简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 答: 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 作的税务调整, 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 资本弱化、 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 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确立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1)独立交易原则;(2)预约定价安排;(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 防范避税地避税;(5)防范资本弱化;(6)一般反避税条款;(7)补征税款
20、加收 利息。 3、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 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 (1)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经济法律行为。 出让土地使用 权的一方是国家, 一般是以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代表,称为出让人; 另 一方是自然人或法人,称为受让人。国家在此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双 方必须遵守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2)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有特殊限制。表现 为权利的有限性和有期性。 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具有一定年限且不得超过法定最高 年限的规定。 使用期满,
21、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受让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许多 使用限制, 如必须遵守出让方制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 配套要求等方面的条 件,不得随意更改。 . WORD 格式整理 . . . .专业知识分享 . . 二、案例分析题 张某发明一种节能设备,并获得专利。某月,张某将该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获 人民币 10 万元,问,张某应纳税多少? 答:转让专利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 )80000元。转让专利应纳 税额 8000020% 16000元。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元。 综合练习: 一、解释名词 1. 经济法律关系: 是指国家调节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经 济法主体
22、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 ,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 指向的对象。 3. 普通合伙企业: 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 合伙企 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4.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任。 5.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 企业准则设立主义:设立有限
23、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必须符合公司法 规定的条件。 符合规定条件的, 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公司登记的准则主义。 7.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适用除外制度, 又称例外制度, 是指国家为了保 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对某些行业或企业 的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禁止政策的法律制度。适用除外制度对反垄断法的禁止垄 断制度的放宽, 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8. 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 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 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
24、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 断。 9. 掠夺性定价:又称劫掠性定价、掠夺价、有时亦称掠夺性定价歧视,是指一个 厂商将价格定在牺牲短期利润以消除竞争对手并在长期获得高利润的行为。 10. 市场混淆:市场混淆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其出 现较早、危害极大而被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根据市场混淆行为的定义, 应明确市 场混淆行为范围、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界定标准。 1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 它 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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