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研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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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当前农村综合改 革的重点和难点。今年,我州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启动,为搞 好我县的机构改革, 近几个月来, 我们对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 设置和编制配备情况开展了一次调研,现将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 20xx 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县共有8 个镇、10 个乡。按照州 办发20xx25 号和花办发 20xx3 号文件精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过 程中,每个乡镇除镇卫生院、中小学外,统一设置8 个事业单位,具 体为:农业水利服务
2、站、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 牌子) 、 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 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 (加 挂劳务经济工作站牌子) 、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体育服务站、广播 电视服务站。其中林业管理站、广播电视服务站以县管为主。全县 18 个乡镇,共设置事业单位144 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配备情况 以上 144 个事业单位,共配备全额事业编制443 名,实有工作人员 458 人。其中:农业水利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2 名,实有工作 人员 120人;林业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4 名,实有工作人员56 人;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3、84 名, 实有工作人员62 人;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74 名,实有工作人员49 人;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加挂劳务 经济工作站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5 名,实有工作人员 60 人;计 划生育服务所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1 名,实有工作人员 55 人;文化体 育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1 名,实有工作人员 30 人;广播电视服 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2 名,实有工作人员26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欠科学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设置未考虑乡镇的经济承受能 力。所谓事业单位,他本身就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因此需要 强有力的经费支持和保障。我县设立事
4、业单位时考虑的是“小而 全”,即规模小、配备全。由于乡镇财力薄弱,无力出资扶持,许多 乡镇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履行不到位;二是事业单位具有行政职 能和经营性职能。 如: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就具有监督管理辖 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职能; 农村合作经济与统 计管理站也具有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管、村级财务管理、 土地承包合同 签定等职能。 而农业水利服务站却具有农资经营、水利承包等经营性 职能。乡镇事业站所从事行政性职能和盈利性经营后,其公益性质几 乎被忘却。三是事业单位都是国家举办, 大包大揽的方式使地方财政 成了“吃饭财政”。我县所有乡镇事业单位都是政府出资成立,全 部实行全
5、额拨款。虽没有事业经费,工作难以开展,但干部职工的工 资得按时发放, 不少乡镇的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成了一群拿工资,不做 事的闲人,地方财政成了“吃饭财政”。 (二)人员编制欠合理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新机构专业人员少, 而老机构专业人员多。 从总的来看,全县 144个事业机构,实有工作人员458 人,平均每个 机构专业人员可达3 人。 但事实上,由于各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不同, 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也不同。 在上一轮的机构改革过程中, 专业技术人 员是随机构进行调整的, 这样导致了老机构专业人员多而新机构专业 人员缺乏。如: 农业水利服务站是由农技术站和水利站合并而成,核 定全额事业编制 82
6、名, 实有农业和水利工作人员120 人, 超编 38 名; 而安全生产监督 (新增职能) 与农机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4 名, 实有工作人员只有49 人,缺编 25 名,且都是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如 把从事农业或水利工作的专业人员调去从事安全监督生产服务工作, 他们的技术职称、 工资标准等又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部分乡 镇仍然存在“一人为站, 两人设所”的情况, 从业人员与其业务范围 不相适应。如:我县18 个乡镇的文化体育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21 名,广播电视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2 名,平均每个乡镇只能 定 1 个编(人) ,严格来说,只有一个人的机构是不符合设立条件的。 (三)
7、管理体制欠完善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乡镇没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权,事业单位人 员管理不到位。比如说:所有事业单位人员拿的是事业工资,其工资 标准是由县人事局根据职称评定,而职称是由上级业务部门考评为 主,乡镇一级政府没有职称评定和确定工资标准的权利。在人员的异 动上,也是个人打申请报告,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乡镇没有决 定权,仍然难以摆脱“管事的管不了人,管人的不管事”的不正常现 象。二是机构编制检查监督机制还未建立健全。比如说:对每个乡镇 的事业单位, 我办分别下发了“三定”规定。但现实是每个乡镇都没 有完全按照“三定”规定的名称挂牌、撤并机构和组织人员开展工 作。农业水利服务 站、农村
8、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等机构只是文件上的名称而已。三是 改革次数频繁,乡镇事业单位体制难以稳定。20xx 年,乡镇事业单 位开展了一次改革, 20xx 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县乡镇事业单 位又进行了一次改革。这次改革和20xx 年的相比较,除广播电视服 务站、 国土建设管理站上划县直部门管理外,其余站所只是重新组合, 职能任务变化不大。 如今年或明年又开展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会面临 一些负面良影响:首先是政策朝令夕改,让人无所适从;其次是换汤 不换药,使人对改革失去信心; 再次是部分刚竞争上岗的人员又将面 临竞争压力,让人感到地方政府不讲诚信。 三、几点建议 (一)正确界定乡镇事业单位职能 对现
9、有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将原来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 安全生产监督、 文化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划到乡镇政 府。将事业单位现有的一些合理的经营性服务归纳分类,按照“稳定 公益性,激活经营性”的原则,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开,在 突出公益性的前提下放活农资经营、技术咨询、种苗繁育等职能。 (二)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 职能划分好后,乡镇事业单位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综合设置。 我们认为,每个乡镇最少需要设置以下四个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畜牧、水产 等大农业范畴的各类服务工作; 2、文化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和地方文艺的
10、开发和保护等工作。 3、农村建设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为农村建设开发提供各类服务。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 原 8 个事业机构相应作如下调整: 一、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撤 销,其行政职能并入乡镇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机服务 职能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 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 (加 挂劳务经济工作站牌子) 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乡镇政府的经济发展 办公室,其他职能划入“农村建设开发服务中心”;三、文化体育服 务站、广播电视服务站行政管理职能划入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办公室 或县直主管部门,其公益性职能并入“文化产业服务中心”;四、农 业水利服务站、
11、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的 行政职能划入县直主管部门,其他职能划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计划生育服务所予以保留,更名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当然,以上只是调整的一些建议,但不论乡镇事业单位如何调整,最 好一定五年不变,以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检验改革的效果。 (三) 、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实践证明,在现阶段,实行编制总量控制是抑制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盲 目增长的有效措施。 州级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根据 科学测算后, 对乡镇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县编办在上级下达的编 制总量范围内, 可根据乡镇分类标准, 结合乡镇的实际供养能力和实 际工作需要来确定人员编制。参考
12、意见为:二类乡镇40 左右,三类 乡镇 30 名左右,四类乡镇 20 左右。在定编定岗时,必须认真调查摸 底,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不同岗位需要人员的条件和 要求,推行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一人一岗一编”,真正 做到定编到岗到人。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划分县直与乡镇的管理权限,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在确立 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权限时,必须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行文,制定具 体的管理制度, 使县直与乡镇在管理上有制可依。如果明确了事业单 位以乡镇为主管理,其负责人任免权、人员调配权、业绩考核权应归 还乡镇。甚至可以允许乡镇政府完全以自己的财政收入来确定自己的 机构和人员编制
13、。人员调配可由乡镇提出方案,在编制允许下,由组 织、人事编制部门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开出调动介绍信;业务主 管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的必须征得乡镇同意后才能抽调。其他如职称评 定、工资调级等业务工作需由县直部门负责的,在发生变动时,也必 须先征求乡镇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办理。 二是改革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激发事业单位员工的内在潜 能。首先要在实施改革中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上 岗人员采用聘用制, 实现用人方式由固定制向聘用制转变。其次是要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 建立优胜劣汰、末位待岗淘汰制。最后是要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 职工薪酬与服务
14、绩效全面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比如说将事业单位在职 人员 30% 的活工资拿出,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在严格考核的基 础上进行重新分配。 对经营性服务人员, 则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 技术优势,领办和创办示范农场, 农业科技示范园等。 通过实际操作, 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干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只要老百姓尝到了甜 头,老百姓真正富裕了,事业单位人员自然也就能增收。这样一来才 能真正实现既管理有序,又搞活了经营。 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联合督促检查制度,保证机构编制事项的全面 落实。20xx 年 2 月 13 日,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制定的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为此,我们要以贯彻执行
15、暂行 规定为契机,积极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 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采取例行检查、专 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只要违反了机构编制纪律, 不论涉及什 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努力把机构编制管 理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就 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 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
16、着改革开放的不断 深入,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 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 求实现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 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 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 献, 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最近, 我们深入各县(市、 区)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
17、发 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 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人民调解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 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 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 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 解矛盾纠纷, 创建平安 * ”和“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及时有效地 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平 均调解各种纠纷一万余件,成功率在98% 以上。据统计 ,20xx 年一季 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3起, 调处
18、成功 1833起, 成功率达 98.9%。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械斗33 起,涉及 670 人;避免群体上访22 起,涉及 224 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 件 8 件。20xx 年 1 月,苏仙区白露塘镇观山洞村两个组的村民为争 鑫源矿业运输权发生纠纷, 将运矿车停在矿口主要运输道路上,使矿 方采矿运输工作停滞, 同时致使矿业工人无工可做而与当地村民又发 生冲突,双方手持铁棒对峙,群体械斗一触即发。镇里接报后,立即 组织司法所、 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做好双方的 疏导工作,避免矛盾升级; 另一方面组织村民代表和矿方代表协商调 处。经过 4 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终于达成
19、了调解协议,避免了一起 群体械斗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环境。20xx 年 3 月,永州市蓝 山县新墟镇一妇女邹某在嘉禾县城关镇一房东李某家突然死亡,几十 名死者亲属情绪非常激动与房东李某发生争执,并到嘉禾县城关司法 所报案,要求追究李某责任, 并扬言如果处理不好就扣押嘉禾来住蓝 山的车辆。司法所的同志意识到情况紧急,迅速将情况上报镇里和县 司法局。镇里立组织纠纷协调处理小组奔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深入调查 情况,同时通知法医验尸确定死因, 并联系蓝山县新墟镇干部一起到 嘉禾县城关司法所共同处理。经法医鉴定,邹某属正常死亡。调查中 发现,邹某与李某同居生活了两年。事实清楚后,城关司法所召集纠 纷双方
20、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跨市、县 的突发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由于防范机制不断健全, 全市民间纠纷 发生率近几年来呈下降趋势。统计数字表明, 20xx 年全市共排查出 各种矛盾纠纷 14830起, 20xx 年为 11350 起, 20xx 年为 8992起, 20xx 年比 20xx 年下降了 23.5%,20xx 年比 20xx 年下降了 20.8%。人民调 解把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大大减少了信访量、 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斗殴事件,成为党委、政府化解 社会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市的人民调解经 验在 20xx 年 4
21、月 9 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 (二)人民调解组织、 队伍、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目前全市建立了县、 乡、村、组、联户五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661 个。其中县(市、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1 个,乡镇(街道) 调委会 257 个,村民调委会2974 个,社区调委会207 个,厂矿、企 业及各类专门调委会212 个;有人民调解员 1.3 万人,义务调解员和 纠纷信息员3.8 万人,并在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调解庭 (室) 。各乡镇成立了以司法所、 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 国土所、林业站和水管站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调解委员会,构 筑了多层次、多形式、全
22、方位,遍布城乡、厂矿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 网络,形成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实现“六 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 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和“五 有”(有标识牌、有办公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统计台 帐。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持证上岗、纠纷登记、统计、文书档案管 理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实 行纠纷情报信息月报制、 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跨地域联谊联调制 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制度;加强了联络互访机制、矛盾纠纷预 防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人民调解工作保障 机制、人民调解工作督办机制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基本形 成了管理有章程,考核有标准,办事
23、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人民调解 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了人 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领域逐步拓展。为了有效整 合和强化化调解职能,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结合实际逐步建立 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有效衔 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北湖区成立了三调解联动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履行牵头、协调、督办、考核、问 责等 10 项工作职责, 并配备流动调解车一台, 设立“流动调解庭”, 建立了由“一个三调联动班子、一套规范工作机制、 一支综合调解队 伍、一台流动调解专用车、 一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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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整理 事业单位 机构 设置 人员编制 情况 调研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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