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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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房地产商合同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沪房地( )出让合同 第_号出让方:上海市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法定代表人: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_府土用()_号文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规定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
2、范围。第二条甲方出让给乙方土地位于上海市地块,地块总面积为_平方米。其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_,出让年限为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大写:_元)。乙方中的境外投资者,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应每年向_缴纳每平方米土地面积壹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金。第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5天内,即_年_月_日前,乙方应当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人民币元(大写:_元),该定金是出让金的一部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3、起的60天内,即_年_月_日前,乙方须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付清出让金余额人民币_元。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出让金(含定金,下同)。乙方要求延期缴纳出让金的,应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日前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同意延期支付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起,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滞纳金;未提出延期申请、提出延期申请未取得同意的、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付清等,应当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已缴纳的出让金。1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之日前,未按期或者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且未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2提出延期申请但未取得同意,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3经同意延期支付出让金后,仍未能按期或者全额支付的。第六条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的土地条件为以下第_项的约定1现状土地条件;2完成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除及动迁,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达到:_3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达到:_,但地上物尚未完全拆除,地上物状况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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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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