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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合同 装饰工程合同范本4篇 *目录. 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合同范本发包人(甲方):_住 所:_ 电话:_传真:_委托代理人:_ 电话:_ 传真:_承包人(乙方):_住 所: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电话:_本工程设计人:_ 电话:_施工队负责人:_ 电话: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4、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第二条 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 甲方工作1、 开工
3、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2、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3、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5、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6、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第四条 乙方工作1、参加有关施工
4、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五条 关
5、于工期1、工程期限_天,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a.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b.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c.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d.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e
6、.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确认。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
7、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 %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6、 乙
8、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支付阶段或时间 支付金额第一次 支付 元 ;第二次 支付 元;第三次 支付 元 ;第四次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 元。b. 其
9、他支付方式:_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 种进行结算: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 元;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 元;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墙面面积顶面面积+6%(前两者的和)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拼花部分+10%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b6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b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b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
10、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3、特别费用的约定a.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b.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c.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d. 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
11、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第十条、责任与罚则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
12、付 的违约金。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
13、诉讼。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签) 乙方公司(盖章):现场代表(签) 现场代表:(签)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颁发机构: 颁发机构: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工程合同范本(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经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 年_月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
14、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
15、合同的负责人。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
16、行。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
17、期。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123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
18、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126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 协议条款;22 合同条件;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5
19、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28 监理合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
20、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工程概况41 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承包范围:_42 承包方式:_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43 工期: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总日历工期天数:_天。44 质量等级:_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元,大写:_其中含措
21、施费_元。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第五条图纸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二、双方一般责任第六
22、条甲方代表61 甲方代表姓名:_;职称(职务):_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
23、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
24、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监理。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职称:_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职务:_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
25、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甲方工作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26、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97
2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第十条乙方工作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在新建工程或不
28、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
29、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
30、后执行。第十二条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三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
31、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工期顺延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1
32、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14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
33、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15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天,甲方奖给乙方_元。四、质量与检验第十六条工程样板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第十七
3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
35、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6、第二十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2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
37、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2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时抵扣完。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
38、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34 不符合工程
39、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后 支付。2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六、材料供应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
40、样本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41、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
42、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
43、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七、设计变更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和_分享。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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