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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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公路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特征码 kkMjAAQqNLimpIfYFCLl 为了加强我局公路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建 设、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各项规 定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局信息网由各分局、 、公司、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组成,具体工作由局属各单 位的办公室或相应部门负责。 第二条 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报 送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业务 信息,为本单位和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条 全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位办公室或 相应部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并
2、指定一至两 位具有相应文化素质的同志为兼职信息员,市局机关各科室应 确定一位兼职信息员。 第四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信息 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主要是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 编写并呈送有关领导审阅,负责信息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第 2 页 第五条 公路信息的收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 收集。其主要是:重要文件、会议材料、领导批示、电话记录、 工作总结、基层情况、调研报告、事故报告、群众反映、信访 材料及下级报送的公路信息文件、材料和报表等。必要时也可 以直接至一线采访、调研、收集第一手材料。 第六条 信息的报送。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信息工作负 责人审核过目。各分局、原
3、则 上每周至少向市局办公室至少报送信息 1 条,合计每月至少报 送信息 4 条;、公司、公司、公司、 公司及市局机关业务科室每半月至少报送信息 1 条。重大 突发性事件从收集到上报应不超过 2 小时,如情况紧急可以通 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口头直接上报,但必须随后尽快补报文字材 料。 第七条 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一般性的 信息,由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 外报送反映问题等重要信息,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在 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综合性信息,尤其是向交 通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由局主管领导把关。 第八条 信息资料的管理。信息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 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和保管。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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