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居间服务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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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服务合同 20XX居间服务合同(4篇) *目录. 2017居间服务合同.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大连市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范本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所谓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居间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丙方(居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甲方
2、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
3、,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第五条 定金支付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4、交付于丙方。第六条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一)一次性现金付款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二)银行按揭贷款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
5、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 元整)。第七条 房屋交付(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
6、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一) 甲方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
7、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二)乙方义务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三)丙方义务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
8、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
9、悔约条款处理。(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一) 提交 仲裁;(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
10、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委托人甲(签章):_委托人乙(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居间人(签章):_经办人(签章):_年_月_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2017居间服务合同(2) 出售人(卖方):_买受人(买方):_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福 建 省 建 设 厅监制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二、本合同所称存
11、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
12、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出售人(卖方):_身份证:_联系电话:_通讯_邮政编码:_买受人(买方):_身份证:_联系电话:_通讯_邮政编码:_居间人(居间方):_备案证书号码:_营业执照号码:_通讯_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房产。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
14、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10、_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种方式确定: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居
15、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6、_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
16、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第六条 佣金收取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即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即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
17、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其他事项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方式确定:(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第八条 违约责任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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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居间 服务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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