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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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服务合同 塔吊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电话:传真: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自然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 址:联系电话:传 真: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等概况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高度 (米)月租金( ¥)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 ¥)其他备注吊钩以下的高度:附件注:1、设备配套情况以发运交接清单为准2、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包括进出场运输费、首次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维修费、税费。
2、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汽车吊装卸、安拆。若设备在使用中需拆除移至本项目其它地方使用,则乙方必须支付甲方 元移机费,此费包括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3、本工程安装拆卸高度为 米,安拆附着 道,附着杆由乙方提供材料甲方制作;如因乙方施工要求需增加附着,每增加一道附着,乙方另支付甲方 元/道;根据目前乙方提供的安拆图纸及现场条件,安装所需汽车吊为 t,拆卸所需汽车吊为 t;如因乙方安拆条件不满足以上条件导致汽车吊吨位增加,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目前安拆现场,道路可满足 米长运输车通过,并不需要转运。如因乙方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导致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条、本服务设备使用
3、地点及用途1、仅限用于 工程, 。2、仅限于在垂直起吊重物使用。第三条、服务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设备在服务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服务期间,仅享有服务设备的使用权。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服务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设备使用地点或将设备转租(借)给第三人,更不得作为自有财产进行处置(如转卖、抵押、质押、留置等)。第四条、服务期限计算方式:1、服务时间 月。开始服务日期:甲方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超过5个工作日不安装,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设备检测手续,设备安装完毕具备使
4、用后,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使用设备,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2、终租日期:终止服务日期以乙方书面“设备终止服务拆除通知书”通知的日期为准。3、服务费自服务设备开始服务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考虑停工和节假日以及天气情况,及设备中途拆除移机等情况。4、超过服务期限使用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按 元计。5、甲方安排操作人员两名,人员工资由 方负责,满足乙方工程需要,甲方操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如甲方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以上的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增加操作人员,增加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加人员的工资按3000元/月/人计算。因特殊情况,未增加操作人员的,乙方需支付甲方操作
5、人员的每日超过8小时的计时加班费。备注:设备退场时间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第五条、结算和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之时,设备进场前乙方支付甲方设备 元整作为设备押金,在设备退场前甲方退还乙方。2、本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安装前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 元整。如乙方不按合同支付进出场费,甲方有权不予安装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设备退场前,乙方支付甲方预埋支脚折旧费 元整。4、设备在检测合格后,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的设备使用费用。从第二个月开始,乙方提前两日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款时,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5、 结算方式:每使用完一个月为一结算期,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办理结算手续。
6、6、付款时间:乙方在每月25日前支付甲方上月设备使用服务费结算金额的100%。7、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应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帐号,现金结算、以物抵债必须经由甲方财务总监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否则甲方不予认可。8、在设备退场之前,乙方应付清全部费用。9、双方其他约定:在甲方预埋支脚到达乙方工地后,乙方需支付塔机预埋支脚 元/套给甲方。第六条、设备的交货和验收:1、设备在合同所列的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交货。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或乙方盖章都有效,乙方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真实性负责。2、乙方应在货到交货地点当天验收设备,同时将签收后的设备验收单交给甲方。3、如果乙方没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
7、视为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为乙方已经将签收后的设备验收收单交给甲方。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二天内将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设备符合本同约定要求。第七条、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1、设备在服务期内由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服务期间服务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吊钩以下钢系丝绳由乙方承担。2、服务设备在服务期间发生小故障,甲方应在8小时内修复,若无特殊情况,大修应在24小时内修复,以保证工作正常使用。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2天。3、设备在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发生安全事故时,由责任方承担。4、乙方对妨碍塔吊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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