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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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贸易实务 课程教案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授课类型理论课授课时间安排共8学时,其中第一、二节为2学时,第三节为2学时,第四节为2学时,第五节为2学时。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内容、重点、难点三部分):教学要求 1.了解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方面的国际惯例;2.了解2000通则中的四组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写法和基本规定; 3.掌握六种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责任、义务划分及其相关问题。重点难点六种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责任、义务划分及其相关问题;FOB、CFR、CIF三种国际贸易术语的变形。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一、进出口商签订合同要考虑的几个基本问题 1.卖方在什么地
2、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 2.货物发生损害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的手续? 4.由谁承担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 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如果每笔交易双方都就上述问题进行磋商,势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国际贸易的效率,最终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故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了贸易术语。二、贸易术语(Trade Terms)的含义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两重性:、表示交货条件、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贸易术
3、语示例1.US$1200/MT FOB SHANGHAI2.US$1280/MT CFR TOKYO3.US$1300/MT CIF TOKYO三、贸易术语的作用1.使用贸易术语可以简化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2.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3.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总结:在每笔进出口交易中,使用贸易术语,可以明确买卖双方在责任、风险及费用的划分,促进交易的达成。第二节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及其使用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 (买
4、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 国际贸易惯例的使用当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时,如果(1)合同的规定与惯例矛盾,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合同的规定为准;(2)合同的规定与惯例不抵触,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国际惯例的规定为准;(3)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某种惯例,则这种惯例就有其强制性。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惯例名称制定者最早制定时间贸易术语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国际法协会1928年CIF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Revised A
5、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1941)美国九大商业团体1919年Ex (Point of Origin),FOB, FAS, C&F, CIF, Ex Dock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国际商会2000年E、F、C、D四组13个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国际商会2010年11个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 该规则共有21条,专门对CIF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合同双方
6、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该惯例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共包括6种贸易术语,特别是对FOB术语的解释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同美洲国家进行交易时应特别注意。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用。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00) 该惯例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简称2000通则,共包括四组13种贸易术语。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4.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10) 删除INCOTERMS
7、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AF 、 DES 、DEQ ,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在上述三种贸易术语惯例中,2010通则中贸易术语已经成为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最大、沿用最广的贸易术语。三、对2000通则的说明:(一)2000通则的范围:1.2000通则只限于对有形货物买卖合同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包括无形的服务贸易;2.2000通则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规定了销售合同中
8、买卖双方的义务;3.2000通则只对交货、交单义务做出规定,对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及违约和违约后果并没有做出规定。4. 2000通则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但也可以用于国内贸易;5.2000通则中13种贸易术语的结构相同,并且采用了“镜子原则”将买卖双方的同一条义务纵向排列对比。(二)2000通则中术语的分类合同性质组别术语缩写术语英文名称术语中文名称启运合同E组(发货)EXWEX Works工厂交货装运合同F组(主要运费未付)价格中未包括主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主运输FCAFASFOBFree CarrierFree Alongside ShipFree on Board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
9、货C组(主要运费已付)价格中已包括主运费卖方负责办理主运输CFRCIFCPTCIPCost and Freight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arriage Paid to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成本加运费成本加运费、保险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到货合同D组(到达)DAFDESDEQDDUDDPDelivered At frontierDelivered Ex ShipDelivered Ex QuayDelivered Duty UnpaidDelivered Duty Paid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第
10、三节 六种贸易术语重点难点:掌握FOB、CFR和CIF三种适合海运的主要贸易术语,以及FCA、CPT和CIP这三种适合各种运输方式的主要贸易术语中的买卖双方风险、责任、义务划分及其相关问题。一、FOB(一)FOB术语的含义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二)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承担的义务买方承担的义务装船(及时通知买方)租船定舱(及时通知卖方)承担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风险承
11、担装船后的一切费用、风险出口通关进口通关交单交货(象征性交货)付款提货投保(保障自身的利益)(三)FOB术语的要素解释1.船货衔接 (1)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属装运合同 。所谓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是与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相对而言的。按F组和C组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都是装运合同。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负责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装上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他并不保证货物按时运抵目的地。(2)如果因买方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装运港3风险点:(装运港)船舷4术语后“地点”:装运
12、港5术语性质:象征性交货6合同性质:装运合同7适合运输方式:水上运输8租船定舱:买方 支付运费:买方9投保:买方10关于FOB的不同解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案例分析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价格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 (五)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 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
13、切风险。(六)FOB变形租船运输方式下,在FOB术语后附加短语,明确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FOB的变形在风险、责任划分上和正常的FOB价格术语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支付费用上有某些变化。常见的FOB术语变形有:A.FOB 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 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买方承担。 B.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一概由买方负担。 C.FOB Stowed (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D.FOB Trimmed (FOB平舱费在内)
14、指卖方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E.FOB Stowed and Trimmed(FOB理舱费、平舱费在内) 案例分析:按FOB under tackle 条件成交的一个合同,装船时,吊钩上的包装绳断了,货物掉在船舷上后,又落入海中,问装船的费用由谁负担?掉到海里的货物的损失是谁的,责任由谁来承担?为什么?二、CFR(一)CFR术语的含义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
15、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二)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承担的义务买方承担的义务租船定舱、装船(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风险承担装船后的一切费用、风险出口通关进口通关交单交货(象征性交货)付款提货投保(保障自身利益)(三)CFR术语的要素解释1.没有船货衔接的问题 2交货地点:装运港3风险点:(装运港)船舷4术语后“地点”:目的港5术语性质:象征性交货象征性交货(Symbolic Delivery)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象征性交货的核心特点: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6合同性质:装
16、运合同7适合运输方式:水上运输8租船定舱:卖方 支付运费:卖方9投保:买方10关于CFR中运输的规定。案例分析我某公司按CFR价格条件与国外一客户签约成交某出口商品一批,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公司于10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10月1日为我国法定假日,2日又适逢星期日,未及时向买方发装船通知。3日收到买方来电,称:该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问我方是否赔偿?(四)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五)CFR变形租船运输方式下,在CF
17、R术语后附加短语,明确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FR的变形在风险、责任划分上和正常的CFR价格术语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支付费用上有某些变化。常见的CFR术语变形有:A.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卖方承担。 B.CFR Landed (CFR卸到岸上) 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为止的卸货费,包括从轮船到码头转运时可能发生的驳船费和码头捐税。 C. CFR Ex Tackle (CFR吊钩下交接) 指卖方负担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D.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接) 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目的港船舱舱底
18、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三、CIF (一) CIF术语的含义 CIF的全文是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二)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承担的义务买方承担的义务租船定舱、装船(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风险承担装船后的一切费用、风险出口通关进口通关交单交货(象征性交货)付款提货投保(三)CIF术语的要素解释1. 没有船货衔接的问题 2交货地点:装运港3风险点:(装运港)船舷4术语后“地点”:目的港5术语性质:象征性交货6合同性质:装运合同7适合运
19、输方式:水上运输8租船定舱:卖方 支付运费:卖方9投保:卖方10关于CIF中保险的有关规定。案 例 分 析我方按CIF“卸到岸上”条件对外出口,并按规定提交了全套符合要求的单据,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以“卖方需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并安全卸到岸上才算完成交货任务”为由拒付货款。请分析买方拒付的理由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四)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五)CIF变形租船运输方式下,在CIF术语后附加短语,明确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CIF的变形在风险、责任划分上和正常的
20、CIF价格术语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支付费用上有某些变化。常见的CIF术语变形有:A.CIF Liner Terms (CIF班轮条件) 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卖方承担。 B.CIF Landed (CIF卸到岸上) 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为止的卸货费,包括从轮船到码头转运时可能发生的驳船费和码头捐税。 C. CIF Ex Tackle (CIF吊钩下交接) 指卖方负担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D.CIF Ex Ships Hold (CIF舱底交接) 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目的港船舱舱底起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四、FCA (一)FCA术语的含义 FCA 的全文是Fre
21、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承运人:指拥有运输工具的运输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代理。(二)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1卖方义务1、按时将货交给指定的承运人,并发及时通知。2、办理出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4、提交通常单据或电子信息。2.买方义务1、订立自指定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发承运人名称等的充分通知。 2、办理进口结关手续。3、负担货交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4、领货付款。 (三)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FCA+指定地点。2、交货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或承运人控制下。3、风险划分点:指
22、定地点完成交货。4、风险提前转移。5、费用划分点:指定地点。(运费、保费、其他)6、买方发“充分通知”。7、安排运输:卖方可代理买方办理运输8、卖方发“及时通知”。9、适用各种运输方式。10、FCA与 FOB。案例分析我国北京一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大米4000公吨,美国公司提出按 FOB DALIAN 成交,而我公司提出按 FCA BEIJING 成交。试分析两个公司提出上述成交条件的原因。五、CPT(一)CPT术语的含义CPT术语的全文为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二)买卖双方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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