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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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 概 述 第一章 职业道德(10分) 第二章 职业能力(10分) 第三章 工作表现(40分) 第四章 工作成效(40分) 第五章 教研组职责及考评细则(100分) 第六章 班主任百分考核条例(100分)第七章 奖励性绩效的分配 概 述一、考核实施范围全校在岗人员。三支一扶、外聘人员只有考核,无奖励性绩效。二、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坚持“相对科学合理”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持“团队与个体相结合”原则,强化合作意识
2、,注重团队精神的建设。三、考核主体分类(一)校级领导的考核。校长由教体处考核,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由学校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二)班主任津贴考核。按照每月每班6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由教体处核定学校班主任津贴总量,由学校制定办法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步发放。(三)教职工的考核。教体处核定学校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制定办法进行考核和分配。(四)中层领导的考核。中层领导考核由学校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层领导,仍承担一线教学工作的,领取本校教职工平均数,实际考核高于平均数的按实际考核等次领取。(五)团队考核。由学校制定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考核与积
3、分考核相结合。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处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四、考核内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教师、工勤人员、管理三个层面,参照教人字4号文件规定,学校按照以下考核计分方案,分类制订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一)教师的考核1职业道德(10分):结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进行考核。2职业能力(10分):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3工作表现(4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出勤率、教学常规等方面内容。4工作成效(40分):主要考核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
4、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二)工勤人员的考核工勤人员指不担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职工,由学校参照教师考核内容和方式制订具体考核细则。(三)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和中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考核书记、副书记、副校长、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应与学校教师考核内容基本一致,但工作量应包括个人教育教学工作量与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两部分内容考核占比按规定制订,管理工作成效考核,要根据被考核人的管理职责分工,与学校综合等级评价结果挂钩。五、考核方法考核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
5、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考核时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学生、家长及社区的评价。考核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委员会,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教师代表由各教研组(年级组)按一定比例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学校制订各类人员的具体考核分配实施细则,要充分发扬民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要尽量量化,如需要民主评议,评议的比例不得高于30%,评议中领导小组的权重不得超过40%。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本人并在学校内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告知可在规
6、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对规定时限提出异议的要做好复核、申诉和答复工作。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教职工无异议,报送教体处备案。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学校为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高于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学校根据同类岗位人员的考核成绩,划分多个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七、有关规定(一)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及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计0分:因分管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安全、治安等责任事故的;因分管业务工作失误,发生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二)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
7、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处分的;违法犯罪的。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考核期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次考核期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三)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发放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绩
8、效考核,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法定产假的教师,考核取平均值,绩效工资取平均值。(四)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为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五)本办法自2019年4月新学期开始实施。八、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委员会,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经教体处审核同意后,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如运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可参照上述程序及时修改考核方案。学校建立教职工考核档案,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凭证且符合规范
9、程序。学校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一章 职业道德(10分) 学校成立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小组,根据教师平时的工作表现及学生问卷、家长问卷情况进行评价。 1.不能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完成常规工作(备课、听评课等教学常规;卫生、值日等管理常规);对学校指令性工作持消极态度、抵触态度、变相拒绝甚至不服从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以取消评优选先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 2.有损集体名誉的行为:穿奇装异服,影响教师形象,经教育仍不整改的,每次扣1分;传播
10、口舌,拨弄是非,搞不团结,每次扣3分;诋毁学生、同事、学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考评扣3-5分;在校内打架滋事,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考评扣5-10分。3.违反工作秩序的行为:上班时间打游戏、看电影、购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行为,每次扣1分;上班期间在校内吸烟,每次考评扣1分;上课会客,每次考评扣1分;上课接打电话,第一次戒免谈话,第二次,全校通报批评,每次考评扣1分;喝酒上课,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每次考评扣5-10分,影响学生上课情节严重的,职称评聘一票否决。 4.考试作弊,阅卷不按标准、私自改动学生分数,全校通报批评,每次考评扣
11、10分。5.利用节假日私自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全校通报批评,考评扣5分,取消评优选先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6.强迫学生转学、辍学、休学,考评扣5分。7.家访或接访对待家长态度粗暴,影响学校荣誉,考评扣3分。8.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发生意外的由当事人负责,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考评扣5-10分。9.有家长或社会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网上留言等反映有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每次扣1-10分。10.因主观故意或失职造成公物损坏、丢失的;未经校领导批准,私自将公物借出或占有的,除照价赔偿外,考核扣2-10分。11.教职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师德考评、
12、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选优、薪级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记零分。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传播宗教、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由于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或者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行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
13、外有偿补课,或者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第二职业等;组织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的;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或者利用学生信息谋取利益的;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将不满情绪带入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违反师德造
14、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第二章 职业能力(10分) 一、学习能力 1.凡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系统论文、教学案例、课程资源等评选获区、市、省、国家级一等奖,在期末考核中分别加0.3、0.6、0.8、1分。(以参赛教师上交教导处的获奖证书及论文复印件为准)2.凡在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教学实录等,分别按区、市、省、国家级标准,千字以内依次加0.2、0.4、0.6、0.8分。千字以上分别加0.5、1、1.5、2分。(以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为准。)3.终身学习3分。每学期将业务笔记进行定期检查,根据主题、字数、书写质量等进行评估打分。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及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根据任务完成、出勤、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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