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其它贸易合同-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1].docx
《【合同范文】其它贸易合同-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其它贸易合同-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其它贸易合同: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1 特征码 BzeAYQcZBrqFIyvOukYM 【学科分类】合同法 【关键词】要约邀请;经济分析 【写作年份】2005 年 【正文】 不可否认,一定意义上法律是一种规范,至少一些法条或 法典、司法解释都是规范,作为一种规则来指导人们的行为方 式调整人们的心理预期。但仅仅靠这些规范能不能解决现实中 的问题呢?很难说,有的可以很好的解决,例如一些普通的行为, 如明显的合同违约了,然后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规范,但 是还有很多问题是很难来仅仅用规范来解决的,还必须结合现 实的事实分析认定来解决,这就十分不容易的。 美国著名法学 家霍姆斯曾言“法律是对
2、法官遭遇一系列事实时将如何行为的 一种预测”(1),这种对于法律的表述摆脱了僵化的形式主义, 更加具有实用主义的性质,但是它除了对现实结果进行了肯定 外就很难再提供给我们什么有用的分析方式了。有时候语言和 数学符号一样,特别是专业化的法律术语,是对现实抽象和理 想描述的结合,可以用来表达问题但是却难以成为解决问题的 方法,在现实要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对事实的精确把握与 第 2 页 考量。 但是,法律最终还是要依赖规范,否则法律变失去了存在 的意义,而评判就完全成了事实与事实之间的争论,所以如何 衡量规范的标准,如何最有效的制定规范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 的法学问题。文章试图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3、同法中要 约邀请责任的问题的分析来揭示和探讨法学规范的一个形成标 准,同时提出对于这个具体问题的个人观点。 合同法调整的是明显的私法领域,调整平等主体之间 的关系,它的方法实际上就是把平等主体之间的一些具体事情 依据一定的标准经验化、抽象化,然后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 规范这些被纳入法律的具体的生活。是否是把所有的平等主体 之间的问题都放入这种法律的私法调整范围之中呢?不是,当然 也是不可能的,法律的调整也是有限度的,(2)或者说是有要求 和标准的。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生效、变更等,把一 些有关于达成合意的行为都作了规定,如要约 承诺 合同的形 式 等等,但是对于主体的身份问题,如是本科生
4、还是研究生却 没有做出规定,对于你的行为是白天做出还是晚上做出也没有 要求,还有其它的一些可能你认为是很重要的如签订合同时在 场的人数规定或者对方的财产状况等,这些东西合同法统统没 有要求,没有具体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心理;同时,就算 是合同法上已经有的一些规范如,要约邀请虽然有规定但是如 果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在合同法上承担责任 第 3 页 呢?还有,格式合同虽然也有规定但是现实中的一些货物销售合 同也是标准的已经制定好了去让人填空选择的却很难认定到底 在多大的程度上能算是这种合同,这些规范在现实中的应用也 是模糊不清的。 我们拿出一个例子,一个公司打算进行投资开发,仅仅有
5、 了一个意图,同时一个地方政府也知道了这一情况,向公司发 出一个要约,为了吸引投资就开始单方面的在进行一些准备活 动,如拆迁或修路等等,但最后那个公司却没有最终在此地投 资,如果当地政府没有损失那没关系,但是如果有了损失,那 么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看这个公司的行为是否是要约邀请行为,从要 约邀请的规定来看, 合同法第 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 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然后,一些 关于合同法的著作也对要约邀请进行了定义,如唐德华主 编的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要约邀请是希望对 方主动向自己提
6、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法 律效力”(3),我们结合现实的案例和理论可以看出,本案例中 公司的行为是属于要约邀请的,它希望当地政府向它发出要约 来判断考虑自己是否做出承诺,尽管最后它没有做出。我们现 在要考虑的是当事人是否应该对这个要约邀请中的后果负责呢? 也就是说合同法到底有意在此去规范要约邀请所产生的责任? 第 4 页 我们先看对要约这一行为的规定, 合同法第 14 条规定,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 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从此可见,要约是有法律效力的, 是受到约束的,是可以产生
7、法律的责任的,关于要约的法律约 束力可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中看到,这里我们看到了作为 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就是对要约的规定,对于它的发出,生 效,失效及其违反的责任问题都有比较准确的规定。再回过头 来看要约邀请问题,法律对它提及了概念,但是没有对这一行 为再次给予比较详细的规定,没有象规定要约一样来规定它的 发出、生效、失效及其违反的责任,所以当现实中出现在要约 邀请中有不当之处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如何去认定它的责任的问 题呢?到底合同法调整要约邀请的责任吗? 笔者认为没有责任(这里责任指合同法上的责任),下面将 要叙述几个理由,同时涉及到法律的理论问题 题的剖析。 首先,从现实的立法意象和经济利益
8、上来分析。 私法中的一些价值的判断都是在两难中进行的,对于交易 第 5 页 的安全和交易效率往往也会构成一对矛盾,在 1999 年的合同 法中,立法者在交易的稳定与交易的效率之间更加倾向于交 易的效率,这也是它一个重要的特点,它从一些制度的确定上 来促进社会交易的进行和达成,例如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 更加完善,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更加小心等等(4)。 同时,一 般条件下私下公平自主的交易是会增进双方的利益的,自由平 等交易的达成对社会整体来讲也是有利的,这也是亚当.斯密 国富论中所讲的一个经济学道理;而法律上不同规范的调整 可以给人以心理的不同预期进而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法律制 定的越严格,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范文 其它 贸易 要约 邀请 经济 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2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