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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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1 总则 1.0.1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 辆的安全运行, 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 特制定本规程 .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 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1.0.3 基本要求 1 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 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安全 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 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 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 全培训和教育。 3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 4 公路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
2、作业的管 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5 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 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 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 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104 公路养护维修的安全作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语 21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Traffic Contral Zone for Maintenance Work ) 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 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212 警告区( Warn
3、ing Area ) 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调 整行车状态。 213 警告区最小长度 (Minimum Length of Warning Area) 保证驶入警告区的车辆减速至工作区规定的限速所需要的 警告区路段的最短长度。 214 上游过渡区( Upstream Transition Area)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 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215 缓冲区( Buffer Space) 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216 工作区( Activity Area) 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
4、操作区域。 217 下游过渡区( Downstream Transition Area)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 的路段。 218 终止区( Termination Area) 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 219 养护安全设施( Maintenance Safety Devices) 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 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 2110 渠化装置( Channelizing Devices) 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 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2111 临时性交通标志(
5、Temporary Traffic Signs) 为了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 2112 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orary Signs) 为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的交通标线。 22 符号 S-警告区长度; L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 LJ- 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 H-缓冲区长度; G-工作区长度; LX-下游过渡区长度; Z-终止区长度; v- 车辆行驶车速; W-封闭车道宽度。 3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30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 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 302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S(单位: m ) 位置 公路等
6、级设计速度( km/h) 警告区最小长度(m ) 路段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120 ,100 1600 80,60 1000 二、三级公路 80 1000 60 800 40 600 30 400 各类平面交叉口 200 3.0.3 当需要封闭车道或路肩( 紧急停车带 ) 时, 必须设置过 渡区。过渡区的设置应使车流的变化平缓。 1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表3.0.3-1选取, 当在隧道内时,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按该表数值 的 1.5 倍选取。 2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应按3.0.3-2选取。 3下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宜取30m 。 限制车速 (km/h) 车道封闭上游过渡
7、区的最小长度(m ) 封 闭车道宽度 (m) 3.0 3.5 3.75 60 70 90 90 40 30 40 40 20 10 限制车速 (km/h) 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m ) 封 闭车道宽度 (m) 1.5 1.75 2.5 3.0 3.5 60 20 20 30 40 50 40 20 20 10 3.0.4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宜取50m 。 3.0.5 工作区长度应根据养护维修作业的需要确定。 3.0.6 终止区最小长度宜取30m 。 4 养护安全设施 4.0.1 用于养护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 与标线应组合使用。 4.0.2 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
8、通的安全设施有锥 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 1锥形交通路标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 的摩阻性能。 形状为圆锥形, 其顏色、 尺寸和形状应符合 道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规定。布设间距宜为10m 20m 。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 2安全带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cm, 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 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3 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 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 基顏色、尺寸和形成应符合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规定。 4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
9、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 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 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参见附录二图2 和 图 6。 5 防撞桶(墙)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长 期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色相间色,项 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 水。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参见附录二图 3 和图 4。 4.0.3 移动式标志车 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顏色 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 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参见附录二图5, 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
10、游过渡区内或缓 冲区内。 4.0.4 施工警告灯号 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施工警告 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使用。 4.0.5 夜间照明设施 当夜间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 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4.0.6 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 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方向流方向设置安全设 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 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5.1.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 与要求、时间和周期、 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的内交
11、通标志的设置必须 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5.1.2 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 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5.1.3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下 游工作区距上游工作1000m以上时,应在下游工作区前端设 置施工标志。 5.1.4 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 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小于1000m,一级公路应不小于 500m 。 5.1.5当单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 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 5.1.6 应利用作业区上游的可变信息板显示“前方公里 封闭车道施工,请谨慎驾驶”的信息。 5
12、.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5.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 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 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 标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5.2.2 当需要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可与中 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 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3 至图 8。当警告区范围 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 5.2.3 立交区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 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 5.2.4 在同一位置的作业
13、时间在半天以内时,可适当减少交 通标志,但应设置施工标志以及锥形交通路标,并应在上游 过渡工内设置移动式标志或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临时定点养 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4 至图 15。 5.2.5 养护维修作业位置移动时,可按实际条件作适当简 化。 6. 二、三级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6.1 基本要求 6.1.1 控制区布置应兼顾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 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 置应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衡变化的作用。 6.1.2 控制区上游因道路线形造成视距不良时,应在控制区 上游的适当位置处增设施工标志。 6.2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14、 6.2.1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 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 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 路栏;在工作区周围应布设施工隔离墩或安全带。控制区内 其它安全设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6.2.2 路段维修作业时,对于单向通行的情况,除必要的安 全设施外,必须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一名交通指挥人员或设 置交通信号控制灯。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 附录三图 17 至图 18。 6.2.3 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位置处于视距不良的路段时,应在控制区内增加施工标志; 2 当双车道的一个车道封闭作
15、业时,工作区两端均必须配备 交通指挥人员。介当单向两车道的其中一外侧车道封闭作业 时,工作区下游可不配备交通指挥人员。 弯道上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19。 6.2.4 当对整个路面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修筑临时交通 便道,以保证车辆通行,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临时路面标线应使用黄色; 2 控制区内必须设置路栏和施工警告灯号; 3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 4 所修筑的交通便道应划道路轮廓线并应设置可渠化交通 的安全设施。整个路面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 录三图 20。 6.2.5 在路肩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的布置应符合以 下规定: 1 必须保证紧
16、靠路肩的车道宽度大于3m ; 2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 3 若设置移动式标志车,可不设过渡区; 4 当交通流量较大时,必须封闭紧靠路肩的车道,并按车道 封闭要求布置控制区。 6.2.6 养护维修作业周期在半天以内时,控制区布置应符合 以下规定: 1 上游过渡区宜设置移动式标志车; 2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 3 在移动养护代作业时,移到式标志车应与作业保持在20 100m的间距。 7 特大桥桥面和隧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7.1 基本要求 7.1.1. 在开放交通条件下的养护维修作业,应制定控制区 交通管理方案。 7.1.2 应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车速限制和车辆限宽的管理。 7
17、.1.3 隧道入口前必须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和限宽标 志。 7.1.4 隧道控制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7.1.5 特大桥的养护维修,应根据需要设置限载标志。 7.1.6 特大桥以外的其它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 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7.2 特大桥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7.2.1 特大桥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宜只封闭一条车 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当为单向3 车道时,封闭部分的宽度 最大不宜超过两条车道。 7.2.2 具体布置可按本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7.3 隧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7.3.1 隧道单洞双向交通的控制区布置,应只封闭一条车道 进行养护维修作业,隧道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并
18、配备交通指 挥人员,并至少应从隧道口开始封闭养护维修作业车道,单 洞双向交通的工作区处于弯道范围时,应将警告区的起始位 置前移至道路的直线段。 7.3.2 隧道双洞单向交通的控制区布置应将警告区和上游 过渡区设于洞口外。 7.3.3 移动维修作业时,宜设置移动式标志车,并应在隧道 两端配备交通指挥人员。作业周期大于两小时时须设置锥形 交通路标。 8 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8.0.1 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 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 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要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 当位置处增设施工标志。 8.0.2 平面交叉口养
19、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上游视距不良时, 可在作业控制区上游的适当位置处增设施工标志。 8.0.3 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以下规 定: 1 必须在工作区与缓冲区分界处设置施工警告灯号; 2 可设置移动式标志车; 3 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号。 8.0.4 平面交叉口进口或出口车道因封闭改为双向通行时, 应划出黄色车道分隔线。如车道宽度不够, 不能双向通行时, 应由现场指挥人员指挥车辆单向通行。 平面交叉口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29 至图 46。 9 收费广场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9.0.1 费广场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关闭受维修作业影响 的收费车道, 并对作业控
20、制区的交通进行管理。 9.0.2 若工作区在收费亭的上游,则应关闭所对应的收费车 道;若工作区收费亭的下游,则可不高警告区和上游过渡区, 但应关闭所对应的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布置示例参见附录三图47 至图 52。 10 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10.1 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10.1.1 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 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 套装 ), 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 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10.1.2 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 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 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 通. 10.1.3 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养护维修作业
21、时, 应用车 辆接着养护维修作业人员. 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 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10.1.4 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 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10.1.5 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 应 采取防滑坠落措施, 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10.1.6 坑槽修补应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须按本规程规定 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102 桥梁、隧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1021 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 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 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1022 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时,
22、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 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 缆、架空线等) ,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1023 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 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 1024 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 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 联系,取得配合。 1025 在养护维修明洞和半山洞前,应及时清除山体边 坡或洞若观火顶危石。 1026 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 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 1027 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 取措施保证养护人员安全。 1028 当实
23、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 定的允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度开启通风设备进 行通风。 1029 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 取暖。 10210 隧道洞口周围100m 范围内,未经隧道养护机构 许可,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 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 10211 养护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在进行 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检测隧道内CO 、 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 响施工安全; 2 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 处理后作业; 3 检查施工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
24、规 范; 4 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 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 现场的轮廓。 10212 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经划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 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材料置 于工作区以外; 3 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要求。 10213 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维护的,应按有关部门的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0214 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通知并配合交通安全 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10215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清理现场,排除路障,恢复 隧道正常行车,并登记相关损失,应认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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