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1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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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4.1 一般规定 (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指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 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机具 )、危险物品、施工方案 中的潜在风险而开展的风险源辨识、分析、估测、预控等系 列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 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订相应的专项应急预 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 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 变化时 ,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4)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对于 极高风险 (级)施工作业 ,建设
2、单位须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价机 构进行论证或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等级 无法降低时 ,应及时调整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水运工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工程开工后 ,监理单位应督 査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的落实情况 ,并予以记录。 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 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 位报告。 (6)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 支。 4.2 评估程序 (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按照成立评估小组、制订评估计 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 险等级、 提出措施建议、 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进行,见图
3、 4.2 。 (2)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应急预案时 ,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 估报告 ;无风险评估报告的,不得签发开工令。 4.3 评估阶段 (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两 个阶段。 (2)总体风险评估是指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根据工程 地质环境条件、 建设规模、 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 评估工程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总体风险评估属于 静态评估。 (3)专项风险评估是指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同时,将施工作 业活动 (或施工区 )作为评估对象 ,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 似工程事故情况 ,进行风险源普
4、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 进行量化估测 ,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专项风险评估属于 动态评估。 4.4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 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常用风险评估方法特点见附录 B)。 4.5 风险辨识 (1)风险源辨识是风险评估的基础,包括 3 个步骤 :工程资料的 收集整理、施工作业程序分解、施工作业可能发生的安全事 故辨识。 (2)施工作业程序分解,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施工工 艺,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单位 )作业层次 ,明确单位作业 主要工序、施工方法、作业程序、机械设备和材料等特点, 如图 4.5 所示。 (3)施工作业程序分解后,应通
5、过相关人员调查、评估小组 讨论、专家咨询等方式,分析评估单元中可能发生的典型事故 类型 ,并形成风险源普查清单。 4.6 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指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结合工序 (单位 ) 作业特点、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等致险因子,从人、机、料、 法、环等方面辨识施工作业活动中典型事故类型,找出可能受 伤害人员、 致害物、 事故原因等 ,确定主要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建立风险源普查清单,并通过风险分 析和估测 ,确定重大风险源。 4.7 风险估测 风险估测是指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风险事故发生 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进行数量估算,并根据制定的风险分级 标准和接受准则 ,对工程风险
6、进行等级分析、危害性评定 和风险排序的过程。 风险估测方法应结合工程施工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可 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等因素确定。事故可能性评估可选用专家 调查法、故障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等;事故严重程 度评估可选用专家调查法等。 一般风险源的风险估测,不宜过分强调精确量化;重大风 险源的风险估测 ,应进行定量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 ,如表 4.7 所示。 表 4.7 风险估测汇总表 4.8 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 =事故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 式中 ,“ x”表示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严重程度的组合。 事故可能性应重点考虑物的状态、人的因素及施工管理 缺陷。其中物的状态主要考虑气候环境、地形地貌、施工难
7、度等工程客观条件;人的因素及施工管理主要考虑:总包企业 资质、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历史事故情况、作业人员 经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事故可能性等级 标准如表 48-1 所示。 表 4.8-1 事故可能性等级标准 注:(1)当概率值难以取得时 ,可用频率代替概率。 (2)中心值代表所给区间的对数平均值。 事故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 失、工期延误、环境破坏、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后果,可划分为 四个等级 (一般、 较大、 重大和特大 ),当多种后果同时产生时, 应采用就高原则确定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如表 4.8-2 所示。 表 4.8-2 风险等级标准 4.9 评估资
8、料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等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工程设计阶段风险评估报告; (5)施工组织设计 ; (6)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本项目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技术 人员以及施工工法等相关资料; (7)类似工程安全事故案例; (8)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4.10 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 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 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 评估结论应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 区域或节点、事故发生概率、规避
9、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 等内容。 级(高度风险 )及以上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 )的风险 控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 复评估后实施。 (2)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及记录、 定期报 告的工作制度 ,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 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 牌。 (4)适时组织对典型的重大风险源应急救援演练。 (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级(极高风险 )且无法降低时 ,必须提 高现场防护标准, 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
10、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 监测 ;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 5.1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制定相应 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内容具体如下。 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 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 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 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作业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危险作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 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 落实 ,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
11、各岗位 , 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 产检查是否制度化、 规范化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 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 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有:验收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 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4)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 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 ,重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 治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易发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按交通运输部交通 运输部关于开展
12、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 知 (交质监发 (2012)679号)要求 ,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52 安全检查 (1)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 工前 ,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工地的全 面检查 ,核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 督促整改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开(复)工。 (2)定期检查。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检查时,应由其主要负责人 牵头组织。 定期检查应明确检查颗率,重点检查重大风险源的 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单 位宜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 次的检查 ,监理单位宜组织每两个 月不少于 1 次的检查
13、 ,施工单位应组织每月不少于1 次的全面 检查 ,施工班组每日应对施工生产进行检查。 (3)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其中,内 业检查可分为保证项检查。 保证项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 工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风险评估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安 全检查评价 ,安全教育培训 ,应急管理等。 一般项检查包括:分包单位的管理,持证上岗 ,生产安全事故 处理等。 外业检查包括 :安全防护 ,施工用电 ,消防安全 ,设备安全 ,危 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安全标志等。 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针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 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采取有
14、针对性的检查,宜对照专项施工 方案进行检查 ,以发现并解决在施工前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经常性检查。 检查应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 的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作业进度适时安排。施工单 位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当日作业分布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 产关键部位和事故易发环节。经常性检查应覆盖施工全过 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重大风险源进行跟踪巡视检查。 (5)季节性检查。检查内容可根据施工安全敏感时间段(如冬 季、雨季、放假时间较长的节假日等)确定 ,同时应对该时间 段的安全注意事项(如防滑、防冻、防坍塌、防火、防中毒、 防坠落、防疲劳、思想松懈等)提前布置并加强检查。 (6)验收性检查
15、。 主要检查对象是施工现场新搭设的脚手架、 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塔吊、外用电梯、大型模板支撑系 统等项目。检查应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进行。工程实行总承包 的,当存在两个或多个分包单位共同或交叉施工时,验收性检 查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相关作业部位的安全作业环境条 件进行验收和移交。 (7)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 , 并责令其予以纠正。 各类安全检查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 安全检查结果应形成文字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应做到“三 定” ,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应按期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销
16、项; 复查情况应形成文字记录。 安全检查流程如图5.2 所示。 5.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主要分以下两类。 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 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局部停工 整顿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 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施工单位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 程特点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 号的工作制度 ,并设专人负责。 建设、监理及相关单位应积极 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定期
17、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 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登记建档、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 限和责任人 ,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 (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纠正,严格审查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对治理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和复 核验收。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治理,或重大事故隐患可能产生严 重后果的 ,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一是施工安全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四是危险性较大分
18、部分项工程,特别是深 基坑工程、高边坡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以及脚手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 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 案的制订、演练以及有关应急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七是施工班组安全事故隐患定期巡查记录、自查自纠和销号 情况 ;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 追究和处理情况。 (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和 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模板支 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 情况
19、 ;二是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 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 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 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7)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五落实,即“方案落实、材料 落实、资金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 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订并实施隐治理方案。重大隐德治 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施工单位在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范措
20、施 ,防止事故发生。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 证安全的 ,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 他人员 ,并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9)施工单位应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对当时不能立即 排除的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 期解决 ;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坚 决予以停工整改。 5.4 安全评价和改进 5.4.1 安全评价 (1)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 管理 ,对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
21、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安全风险预控。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 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 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 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备。 (2)监理单位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 查审批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 “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规定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 各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 价结果。 同时 ,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
22、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3)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对“平安工地”创建达标负总责。建 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加强过程监督检 查和隐患排 査治理 ,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 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应予以处罚。监理单位应每半年对所有施 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 台账 ,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 地”档案管理制度 ,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 应存档 ,并将评价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5.4.2 改进 (1)工程参建单
23、位每年应根据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考 核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 (2)工程参建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全面评定。 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6.1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 (2)工程参建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 现场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并制订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 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按 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4)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应急救
24、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 员,明确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原则上,合同价不大于5000 万元的 ,人数不少于15 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 万元 ,人数增加5 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 定期组织演练。 (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工程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国务院令第493 号) 规定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内容,保护事故现场 ,配合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2 应急预案 6.2.1 应急预案分类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一般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总体预案包括项目总体预案和施工合同段总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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