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文档】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pdf
《【优质文档】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优质文档】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pdf(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LD64-94 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Lifting appliancesAnticollision deviceSafety technology code 自1995-1-1 起执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防碰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安全管理办 法。 本标准适用于光线式、微波式、超声波式起重机械防碰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引用标准 GB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防碰功能 anticollision fu
2、nctions 装置在规定距离自动发出警报、减速或者停止信号的功能。 32 防碰主体 main anticollison body 能执行规定防碰功能的起重机械。 33 防碰客体 secondary anticollison body 要防止与防碰主体碰撞的物体。 34 最大检测距离maximum range 装置能执行规定防碰功能的最大距离。对于直射型装置, 是从发射部分到接收部分检测 波法线距离;对于反射型装置,是指从发射部分到反射体验测波法线距离。 35 设定距离 set distance 装置执行规定防碰功能时,防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最大间距。 36 故障failure 装置不能执行规定
3、防碰功能或误差超过规定值。 4 分类 41 型式 411 功能型式 a 警报型。能在规定距离发出声光警报。 b 减速型。具备警报型功能,并能在规定距离发出控制防碰主体自动减速的信号; c 停止型。具备警报型功能,并能在规定距离发出控制防碰主体停止运行的信号; d 综合型。具备减速型和停止型功能。 412 结构型式 a 反射型。检测波经反射物体反射后接收。 b 直射型。检测波不经反射上接接收。 42 规格 装置最大检测距离应从下列数值(m)中选择:5,10,15,20,25,30,40,50,60,70, 80。 43 型号 431 装置型号由六部分组成,其符合及意义见表1。 表1 432 型号
4、示例 5 技术要求 51 电源 装置上不得装设可切断装置供电电源的开关。 52 自检 装置应设自检功能,使有关人员能判断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53 材料与构造 装置所用元器件除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外,还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经严格筛选。各安装 件、联接件应有防松动措施。金属件应作防腐蚀处理。 装置的构造应便于安装、调整和维修。 54 误差 最大检测距离误差不应超过-5%。设定距离误差不应超过15%。 误差计算方法如下: 误差=(实测距离-标定距离)/标定距离100% 55 使用条件 装置在下列条件下应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 -2060 b 相对湿度: 30%95% ; c 电源电压: 85%110
5、% 额定电压。 56 耐振动冲击性 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械正常工作所引起的振动,并能通过表2 规定参数的振动冲击试验。 表 2 57 绝缘电阻与介电试验 装置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 。按照其额定电压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介电试验电压。 表3 58 抗干扰 装置应具有抗干扰措施。 59 防护等级 室内部分 IP42;室外部分IP44。 510 信号 警报音响应与起重机工作环境噪音有明显区别。音响持续时间不应短于10s。音响强度不应低于75dB (A),不宜高于80dB(A )。 警报灯光应为红色闪烁灯光。 在装置上设置报警音响暂停开关时,必须保留红色闪烁灯光,并应另外设置红色指标灯,警报音响暂 停时,该
6、指示灯应能同时接通电源。 511 可靠性 装置定型生产前,应通过500h 工业性运行试验。 装置维护调整周期不应低于3 个月。 装置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累积工作3000h,不得出现故障。 注:规定的使用条件是指起重机械按正常条件工作,用户按制造厂规定的维护调整方法和周期对装置 进行维护和调整。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室试验 611 一般规定 开始试验直至6.1.11条试验结束,不得对装置进行调整。 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装置电源电压为额定压,试验顺序从6.1.2条至 6.1.11条依次进行。 最大检测距离试验均应反复做三次,误差应符合5.4 条规定。 612 最大检测距离试验 对于直射型装置,使
7、其接收部分位于检测波法线方向,发射与接收部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标定的最大 检测距离,逐渐减小试验距离使装置动作,沿检测波法线方向实测发射部分与接收部分之间距离。 对于反射型装置,按规定布置反射板、发射部分和接收部分,发射部分至反射板的距离应大于标定的 最大检测距离,逐渐减小试验距离使装置动作,沿检测波法线方向实测发射部分至反射板之间距离。 613 温度试验 温度试验中,装置在高低温实验箱中为非通电状态。 6131 将装置放入高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60后,历时16h,装置从试验箱内取出后, 分别施加 85% ,100% 或 110% 额定电压,在30min 内完成 6.1.2条试验。 613
8、2 将装置放入低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20 ,历时 16h。装置从试验箱内取出后,分 别施加 85% ,100% 和 110% 额定电压,在30min 内完成 6.1.2条试验。 614 抗干扰试验 在施加不同干扰的条件下,分别进行6.1.2条试验,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除光线式外,其他型式可只进行6.1.4.3条试验。 6141 相对于接收部分受光面2m ,在相对于受光面法线10入射角加入阳光。 6 142 距离接收部分受光面2m ,在相对于受光面法线10左右的位置上分别放置不带灯罩的200W 普通白炽灯, 40W普通萤光灯和250W高压汞灯。 6143 在装置供电电源上迭加一个具有下述参
9、数的尖脉冲电压,时间不少于30min; 脉冲幅值: 1000V。 脉冲宽值: 0.12 s。 脉冲频率: 510Hz。 615 绝缘电阻试验 按 GB998第 6.2.2条选择试验用兆欧表,在装置电源进端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进行试验,绝缘电阻值 应符合 5.7 条规定。 616 介电试验 按 GB998第 6.3 条进行试验,在装置电源进线端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施加介电试验电压,电压等级按 5.7 条表 3 选择。 617 湿热试验 湿热试验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试验按 GB2423.3 规定进行,试验时间48h,试品取出恢复2h 后,分别进行6.1.2 、6.1.5和 6.1.6条 试验。 6
10、18 防护等级试验 试验按 GB4942.2 规定进行。试验后进行6.1.2 条试验。 619 警报音响试验 使装置发出警报音响,距离发音部分1m处用声级计测量,音响强度应符合5.10 条规定。 6110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试验按 5.6 条表 2 规定参数进行,在试品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各施振1h。 振动试验后,零部件不得松动,脱落、破损,导线不得断开。对装置进行6.1.2条试验。 6111 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 试验按 5.6 条表 2 规定参数进行,在试品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各冲击3 次。 冲击试验后的检测同6.1.10条。 62 装机试验 6
11、21 试验前的准备 试验用起重机械应进行试运行,确认各机构工作正常。试验场地、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 622 设定距离试验 防碰主体位于标定的设定距离以外,逐渐减小防碰主体与防碰客体之间的距离,装置开始执行规定的 防碰功能时,实测防碰主体与防碰客体之间距离。 6 3 工业性运行试验 试验条件应符合配用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条件,装置连续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00h,在试验中期 和后期按 6.2.2条进行设定距离试验,误差均应符合5.4 条规定。 工业性运行试验应有试验报告,报告应包括装置累积工作时间,起重机械工况条件、环境条件、 误差、 故障、维修及设计、工艺、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改进措施。 7
12、 检验规则 71 例行检验 711 例行检验应包括6.1 和 6.2 条全部内容。 712 样机数量不应少于三台,定型产品从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713 试验室每项试验不得少于二台样机,试验不合格的项目允许改进,改进后全部样机均应通过 该项试验。 714 装机试验至少取一台样机,试验不合格允许改进,改进后加倍抽取样机,全部样机均应通过 该项试验。 72 定型检验 721 以下情况应做定型检验 a 产品定型批量生产前; b 产品型式、结构、功能等有较大变动。 722 定型检验包括下列项目 7221 资料审查 制造厂应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资料,(产品标准、设计计算书、图纸、使用说明书等)。产品
13、技术资 料应完整正确。 7222 例行检验 按 7.1 条相应规定进行 7223 工业性运行试验 按 6.3 条规定进行。 7224 企业考核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73 安装调试检验 731 以下情况应做安装调试检验 a 装置首次安装于起重机上时; b 对装置工作性能有怀疑时; c 装置经过拆装重新安装使用时; d 起重机械经过拆装重新安装使用时。 732 调试方法和程序按制造厂规定进行,调试后按6.2 条规定进行装机检验。 安装调试检验过程中,用户主管安全和设备人员应在场,检测数据须经二人以上核对无误并记入安装 调试报告,装入起重机械档案。 74 定期安全性能检验
14、 定型产品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在用产品与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同时进行,检验项目应包括6.2 条内容。 75 出厂检验 每套装置出厂前必须通过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拓6.1.2 ,6.1.5和 6.1.6 条内容。 8 安全管理 装置安全检验、监察、管理由劳动部及其指定单位负责进行。 81 对制造单位的要求 811 制造单位应对产品的质量负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检验、监察、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安全技 术性能达到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812 制造单位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产品保修期从向使用单位发货日计算不得低于18 个月。 813 制造厂应向用户提供下列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15、; c 出厂检验报告; d 定型检验合格证明。 814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主要性能参数; b 工作原理框图,构造示意图; c 安装调试方法和程序; d 使用维护说明、检查方法、调整周期、易损件清单; e 常见故意检修,保修及其售后服务措施。 815 每套装置出厂必须附着有不易污损脱落的铭牌。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名称型号; b 功能型式; c 最大检验距离( m ); d 额定电压( V); e 定型检验合格标记; f 制造单位名称、出厂日期、出厂编号; 82 对用户的要求 821 用户不得因使用装置而忽视安全生产,起重机作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 管理规定
16、。 822 用户必须选购定型检验合格的产品。 823 用户应按 7.3 条规定对装置进行正确的安装调试,按制造单位规定的检查调整周期和维护方 法对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及维护。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屈舒、尤建阳、隋旭。 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意义 制定本规范是要为我国起重机械防碰装置的设计、制造、 管理等各个部门提供统一、科 学、标准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检验管理依据,填补我国安全技术标准领域的一项空白。促进研 制单位产品开发工作,使产品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上质量、上水平。同
17、时使用户与管理部 门有章可循, 推动我国起重机械防碰装置的使用管理水平,保证产品使用可靠性,减少起重 事故。 起重机工作过程中,相互碰撞或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的情况普遍存在,由于碰撞造成设 备损坏,重物坠落,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某钢铁厂,检修工人在起重机主梁上工 作,另外一台起重机与这台起重机相碰撞造成两名检修工人坠落死亡;某钢厂曾因起重机碰 撞而使一炉钢报废等等,据日本一份统计资料报道,在对87个企业的调查中,由于起重机 相互碰撞发生事故的占59.8%,认为可能发生事故的占60.9%。 造成起重机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起重机不具备本质安全性。起重机由于本身的构造和作业特点,属于须采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优质文档 优质 文档 起重机械 装置 安全 技术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301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