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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全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调研报告 特征码 yzgBuBfyosyScpPZjvGa 全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调研报告 20XX 年 8 月 24 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 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 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 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 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 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 文物
2、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 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 454 处,有古祠堂、 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 11 个乡 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 4 处,省级文保单位 13 处, 第 2 页 县级文保单位 40 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 1000 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 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 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 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
3、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 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 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 、 “文化遗产日” 、 “国 际博物馆日” ,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 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2000 年 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 1268 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 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 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 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 2 处省保 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
4、后编制了国 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 ,出台了 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完成了抽水蓄能 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 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 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 法 4 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 第 3 页 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 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 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 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 物资
5、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 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 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 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 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 (县保) 、古窑址(省保) ,还有消失的古民居 14 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文物局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 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 13 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 员
6、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 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第 4 页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文保资金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 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 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 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 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 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 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 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
7、超高、超密建筑, “建设性破 坏”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 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 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 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 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 第 5 页 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文保组织领导。要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调度文物保护工作;编制并完善古民 居、古遗址、古桥亭等项保护规划,形成点线面、多层次、全 覆盖的保护规划体系;建立
8、县文物保护协调机构和文物保护联 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会商协调,在事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文保单位修缮、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上以文物保护为先决条件, 确保文物保护前置审批;健全县、乡(镇) 、村文物保护网络组 织,落实文物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文旅、住建、公安、 国土、市监、商务等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 (三)创新文物保护方式。根据文物普查成果和保护规划,进 一步明确文物保护重点区域、重点村,按轻重缓急对全县古建 筑、古遗址等文物实行挂牌保护,并建立文物台账,实行动态 监测管理。创新保护方式,为每处文保单位定制“个性化”保 护方案,实行“一处一策” 、 “一点一策” ,加强保护的实效性。
9、 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实现“保护-开发-利用-发展-保护” 的良性循环,以强化对传统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学习外地成 功经验,探索采用旅游公司租赁保护、 “互联网+”方式,完善 优化仁里村的 “淘宝众筹”办法。支持成立民间保护组织,制 定文物保护乡规民约,夯实文物保护群众基础,大力推进民间 第 6 页 文物保护。 (四)增强文物保护能力。重视文物保护队伍建设,适时充实 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聘请文物保护信息员,及时发现、抢救、 保护、利用文物资源;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整合文旅执法 力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严肃查处破坏古建筑、古遗址以及 损毁文物的人和事,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文物保 护投入力度,除了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外,要将文物保 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整合历史文化名城、农村危房改 造、改徽等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同时,扩宽筹资渠道, 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增强文物保护资金“供血”能力。 (五)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坚持文物保护方针,依法促进文物 的合理利用,把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起来,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重视县博物馆 的功能建设,提高陈列展示和讲解服务水平,进一步服务民生、 资政育人。通过加强文物保护来促进城乡建设、文化建设、旅 游发展,充分发挥文物事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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