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办公室租赁合同范文模板.docx
《【合同范文】办公室租赁合同范文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办公室租赁合同范文模板.docx(3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办公室租赁合同范文模板 特征码 zYOTWejRlHITuzyiTOJs 本租赁合同由签约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签约双方: (1)出租人,名称和基本信息见附表之第 1 部份(“出租人”,在 租赁合同中所指的出租人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及 (2)承租人,名称和基本信息见附表之第 1 部份(“承租人”)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按照本租赁合同的条款及条件,出租人同意出租及承租人同 意租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卢湾区路号的 广场内于附表之第 2 部份所列之建筑物内的承租单元,连同 于附录四列出的固定附着物及装置所包括的由出租人提供的固 定附着物、装置、家俱或任何其它物品。承租人租用承租
2、单元 的租期列于附表之第 3 部份,在整个租期内承租人须支付列于附 表之第 4 部份的租金及管理费。 2、本租赁合同的附表、.fdcew.附录一内所载之租赁合同标准 条款,连同按附录二内所载的特殊条款作出之更改及修订及其它 第 2 页 明文附加于本租赁合同的各附录,均构成本租赁合同之一部份。 附表 本附件详列本租赁合同之细节及详情,除非文意另有指定,否则 本附件内所指定之词句应具有此下所赋予之含义。 第 1 部份 签约双方 出租人:上海广场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卢湾区路号楼 承租人:台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路号楼 第 2 部份 承租单元 承租单元:建筑物 8 层 4
3、-7 室(仅为方便识别用途在附录三图则 上以红色画出) 建筑物:上海广场 建筑面积:约 703 平方米(此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之用,其中包括 承租单元的可使用面积及按比例分摊的内部结构和机电设备面 积及供建筑物日常运作之公共设施面积) 第 3 部份 租期 租期:3 年(起始日及届满日均包括在内) 起始日:年月日 届满日:年月日 第 4 部份 租金及管理费 租金:每历月人民币万元,及按照本租赁合同规定支付 第 3 页 管理费:每历月人民币万元,及按照本租赁合同规定支付 第 5 部份 保证金及预付款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作为现金保证金 预付款:人民币万元作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间之租金及管理费 出租人:上
4、海广场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卢湾区路号广场楼 电话:86-21- 传真:86-21- 承租人:台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路号楼 电话:86-21- 传真:86-21- 附录 附录一:标准条款 附录二:特殊条款 附录三:承租单元图则 附录四:固定附着物及装置 附录一:标准条款 第 1 条:租金、管理费及其它 在整个租期内,承租人在此向出租人承诺及同意以下各项: 1.1(租金及管理费) 承租人必须在每一个历月之第一个工作日,以 第 4 页 附表所述之方式预先以即付支票抬头写“上海广场经营有 限公司
5、”或以汇款或银行转账至出租人不时以书面形式指定之 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管理费及汇款或转帐的手续费,不得有任何 扣减或抵销。如租期之起始日或届满日非分别为历月之第一日 或最后一日,则该月款项应按照在该历月租用天数依比例支付。 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及或其建筑物物业管理人(“物业 管理人”)提供正常工作时间之中央空调、维持建筑物之环境卫 生包括废物处理(但承租人应负责其业务或商业废料)、安装及 维修公共设施、为公共区域供应水、电及通讯服务、公众责任 保险、火险及有关管理建筑物公共区域风险所必需的其它保险、 保安员及其它物业管理团队人员之酬金及其它福利(包括在必要 时咨询专业人士的费用)及行政费用(
6、包括物业管理人之酬金)、 及出租人及或物业管理人所提供的任何其它物业服务等费用 之所有分担款项。出租人有权定期修订管理费预算,管理费之调 整(如有)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并在该通知标明的日期始生 效。 1.2(预付款) 在签署本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附 表所列的预付款,该预付款相当于(i)一个月之租金及管理费;及 (ii)若承租人在租期内应开始支付租金之日非历月之第一日,则 根据本租赁合同由该日起至该历月最后一日的天数依比例计算 的租金及管理费。 1.3(税费) 根据所有合法机关的相关法律及法规,承租人负责 第 5 页 交纳现时或以后对承租单元、承租人或其占用人所征收之所有 税项及其
7、它费用及其它年度或经常性的支出,并在出租人不时合 理要求下,向出租人出示任何上述款项之收据或其它付款证明。 1.4(其它费用) 承租人负责交纳承租单元之所有电话服务费、 互联网费、电讯服务费、电费及其它服务费用,以及所有需要的 接驳费及该等服务的押金。 第 2 条:承租人的义务 在整个租期内,承租人在此向出租人承诺及同意以下各项: 2.1(遵从法律及法规) 承租人必须遵守及遵从政府或其它主管 部门不时制定的所有关于使用及占用承租单元或与承租人、其 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顾客或访客在承租单元的任 何活动或事情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对任何违反上述相关 法律、法规或规定而给出租人造成的损
8、失作出赔偿。同时在无 损前文所述的原则下,承租人应在开业前取得政府或其它有关部 门规定有关承租人使用或占用承租单元所需的许可或批准并在 整个租期内维持其有效性,承租人在收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承租 单元或与本条义务有关的通知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 2.2(接收物业之义务) 承租人必须在起始日依出租人要求的所 有步骤及手续接收承租单元,否则在不损害出租人在本租赁合同 项下规定的其它权利及补偿的原则下,仍视作承租人已于起始日 接收承租单元且租期已于起始日开始。 第 6 页 2.3(内部装修工程) 承租人应支付管理守则中订立的装修押金 并根据事前已获出租人书面批准之相关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以
9、妥当及良好熟练的方式在各方面以甲级办公楼适用的风格及形 式装修承租单元,并在整个租期内保持妥善维修及良好状况,以 上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在任何情况下延迟提交或再提交装修设 计图纸及规格说明,不影响租期的开始及租金、管理费和承租人 所应缴纳之其它款项之支付。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批准,承租人 不得改动或允许改动已核准之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或承租 单元之室内设计或布置,如要求给予上述批准,承租人应向出租 人支付管理守则中要求支付的特殊押金,作为给予批准之先决条 件。为免生疑问,在此申明如下: (i)出租人对上述承租人之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的批准,并 不免除承租人在开始装修工程前,自费及自行向所有有关
10、主管部 门申请批准已经由出租人核准之装修设计图纸及规格说明之责 任;及 (ii)对承租人不遵守有关主管部门所制定之任何规定所引致之 任何后果,出租人无须负任何责任。 2.4(修理的义务) 承租人应保养承租单元所有内部非结构性部 份,包括地板及室内抹灰或其它对墙壁、地板及天花板的其它粉 饰或抹灰、出租人在该处之固定附着物及装置及所有附设的物 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门、窗、电力装置、线路、喉管及管道, 承租人都应保持于良好、清洁、适租及妥善维修的状况,并做到 第 7 页 妥为保护及粉饰。 2.5 (损伤及财产之损毁、赔偿及保险) 在本租赁合同有效期 内,承租人须就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份出现损毁或承租场
11、所内发 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熏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 人、承包商、授权人士、受邀者、顾客或访客之行为、失责或 疏忽导致任何有关人身伤亡及/或财产损失或损毁,对直接受损 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对出租人由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性质及人士 (包括第三者)的索赔承担法律责任并向出租人做出赔偿。 承租人须向一家有名望的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份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 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熏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 理人、承包商、授权人士、受邀者、顾客或访客之行为、失责 或疏忽导致任何有关人身伤亡及/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投保额 应不少于人民币 8,000,
12、000.00 元(以每宗赔偿计)或应以出租人 所不时规定之合理数额为准,并应在保险单中规定如果未得出租 人之事先书面同意,所购买的保险及其条款不能取消、修改或限 制及不得在保险有效期间缩小保险范围或减低赔偿限额或增加 免赔额。承租人所购买的保险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i)火灾、爆炸、烟熏与水损责任条款; (ii)交叉责任条款; (iii)契约责任; (iv)承租人责任条款; 第 8 页 (v)人身侵害及放弃代位追偿权; (vi)建筑物包括承租场所改建、扩建、维修与保养条款等 承租人必须于接收承租单元之日前向出租人提交保险公司批单 及所付保险费之收据或保险公司确认信,以证明其已向保险公司
13、购买符合上述约定之充足保险,并于接收承租单元之日起两个月 内向出租人提供上述保险单之副本以备案。若所投上述保险于 承租单元租赁期内到期,承租人应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并于前次 保险期满日起 1 个月内向出租人提供续保保单之副本及所付保 险费之收据或保险公司确认信以备案。 2.6(窗户或玻璃幕墙的更换) 承租人须支付出租人由于承租人、 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顾客或访客之行为或疏忽 而被打破或损毁之窗户、玻璃或玻璃幕墙的更换费用。 2.7(出租人之进入) 承租人应准许出租人及其授权人士在给予 通知下于合理时间内进入承租单元、观察其维修状态、盘点固 定附着物及装置,及进行任何需要对承租单元或建
14、筑物施行的工 程、维修或保养,但在紧急情况下,出租人、其雇员或代理人均 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并在需要时强行进入,为此承租 人应告知出租人其安装于承租单元之任何保安系统及性能。 2.8(修理通知) 承租人应在收到出租人或其授权代表通知有任 何需要进行维修而该维修为承租人在本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时,即 时着手执行,否则出租人、其雇员或代理人将有权进入并在需要 时强行进入承租单元进行该工程或维修,一切有关费用则由承租 第 9 页 人负责。 2.9(将损毁情况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应将任何人士遭受之损伤 及承租单元遭受之损毁,以及水管、电线或装置、固定附着物及 装置或由出租人所提供之其它设备发生之任
15、何意外或损毁情况, 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人。 2.10(名录指示牌) 承租人应在要求时即时支付附加、修理、 更改或更换承租人在由出租人提供之名录指示牌上使用之名称 所需之费用。 2.11(展示、招租及再出租) 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前的三个历 月期间,在获事先通知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容许准承租人或准使 用者勘察承租单元及其各部份。 2.12(管理守则) 承租人须遵守.fdcew.、履行及不违反出租人 按照本租赁合同第 9.1 条所不时采纳之管理守则中所载之条文。 2.13(假定行为及违约) 承租人应就其所有的雇员、代理人、 承包商、受邀者、顾客或访客任何的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条 款、条件、协议或规
16、定以及其行为、疏忽、不作为及违约向出 租人负责,视同此乃承租人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条款、条件、 协议或规定以及承租人本人的行为、疏忽、不作为及违约。 2.14(承租单元的交付及交接) 在本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 根据本条所载之规定,将承租单元按出租人交付予承租人使用时 的毛坯房标准予以恢复原状,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天花开放式消防 第 10 页 喷淋系统、烟感器,拆除并交还风机盘管、恒温器、灯盘、送风 口、回风口、天花板及辅料(须按租区标准机电设施清单现场清 点数量,所有欠缺数量须由承租人补回或赔偿材料损坏或损耗), 并交还出租人承租单元连同当中其他所有固定附着物、装置以 及附加设备。交还的承租单
17、元连同当中的所有固定附着物,装置 及天花板等装修配套材料的状况必须为完整、良好、清洁、适 租及经妥善维修的状况。承租人无权就其加诸于承租单元之任 何固定附着物、装置或附加设备,向出租人提出补偿或赔偿的要 求。但如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必须在租期届满或提早终止租约时 搬走其个人财物、固定附着物、装置及附加设备,并负担拆除和 搬运费用,在此情况下,若在搬走过程中对承租单元及应归还出 租人的其他固定附着物、装置及附加设备有任何损毁,则承租人 应以恰当及熟练的方式作出令出租人满意的补救。如承租人未 能按出租人之要求履行上述义务,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支付每平 米人民币 800 元的拆除及搬运费用,而不论出租人
18、是自己实施此 项工作或外聘其他公司实施此项工作。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出 承租人持有进入承租单元的各个部份的所有钥匙及允许出租人 自名录指示牌上及承租单元之所有门、墙或窗上清除所有与承 租人有关之字体及字符,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并对任何清除造成 之损毁作出补救。若承租人未能在租期届满或提早终止当天将 承租单元按本条款之约定交还出租人(经双方同意保留内部装修、 装饰或附属物者除外),每逾期一天,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滞留 第 11 页 金(相当于 2 倍的日租金及管理费)。此外,若在租期届满或提早 终止时仍有物品、固定附着物或装置遗留或弃置在承租单元,承 租人在此同意放弃该财物的所有权,并同意出租人对该
19、财物自由 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抛弃、变卖等方式,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出租 人所有(如有),所涉及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如有),出租人亦无需 就该处置或任何其它处理方法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毁向承租人 或任何其它人士负责。 2.15(电力装置、管道及喉管修理) 若出现危险或不安全情况 或出租人或有关公用事业公司提出合理要求,承租人应修理及更 换其所安装的任何电力装置、线路、喉管或管道,而承租人须任 用出租人指定之承包商进行消防系统之电力工程(包括温感、烟 感等)及由电表房至承租人之主电制的线路工程。承租人应按要 求允许出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合理时间测试承租单元内之消 防、空调及承租人所安装之线路、喉管或管道。
20、; 2.16(清洁及 清洁承包商) 承租人应在所有时候保持承租单元,包括如承租人 占用整层地方时该层之电梯大堂在清洁及卫生的状况及状态。 2.17(下水道的清理) 承租人须根据要求向出租人支付一切出 租人在清理、维修或更换任何因承租人或其任何雇员、代理人、 承包商、受邀者、宾客或访客之不慎或使用不当或疏忽而导致 的下水道或卫生设施或管道装置的堵塞或停止运作所招致之费 用,并向出租人赔偿任何因此而导致或产生之费用、索赔或损害 赔偿。 第 12 页 2.18(恶劣天气的防护) 承租人应采取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保 护承租单元免受雷暴、暴雨、大雪或类似的恶劣天气所损害,尤 其要在以上的各种恶劣天气下,确
21、保所有外面的门窗均安全锁上。 2.19(户外门窗) 承租人应保持所有户外门窗关闭,如违反本条 款而承租人没有实时遵守出租人要求关闭门窗,则出租人有权派 代表关闭任何打开之门窗。 2.20(服务人员入口及电梯) 承租人只可在由出租人不时指定 的运载货物时间内经货运入口及使用货运电梯装卸货物。 2.21(废物及垃圾的搬移) 承租人应负责把垃圾及废物由承租 单元清除及弃置于建筑物范围内出租人所不时指定的地点。 2.22(进行商业活动) 承租人应进行不损害建筑物作为甲级办 公室大楼的商誉及声誉的商业活动。 2.23(违约赔偿) 承租人须就其任何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 租赁合同的任何条款、条件、协议或规
22、定,或由承租人在租期内 之任何时候在承租单元进行之任何工程,或现时或在租期内任何 由承租人所附加或安装之任何附连于承租单元或自承租单元凸 出之物品,或承租人之任何行为、疏忽或失责,因而造成出租人 遭受或招致的一切诉讼、申索、损失、损害、开支及律师费,向 出租人作出十足赔偿。 第 3 条: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同意以下各项: 第 13 页 3.1(不受干扰) 在承租人依本租赁合同按期并按所规定方式支 付租金、管理费及其它应付之款额,并遵守及履行本租赁合同项 下承租人应遵守及履行之条款、条件、协议及规定的前提下,批 准承租人在租期内和平地享用承租单元,而不受出租人或任何有 权通过出租人行使权利人士之
23、干扰,惟承租人须了解确认出租人 或物业管理人有权在建筑物内、外及或之上进行修葺、更改 及或修理工程,而出租人及或建筑物之其它承租人可进行装 修工程。 3.2(屋顶及主结构) 保持建筑物之主结构部份处于良好的维修 状况。 3.3(装饰) 在出租人认为必要时对建筑物的公共区域进行一切 必要的装饰。 3.4(清洁) 保持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公共洗手间及其它共享部 份清洁及良好状况。 3.5(共享设施) 保持建筑物之升降机、自动扶梯、灭火及安全 设施、空调设备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处于正常运作状态。 3.6(名录指示牌) 提供标准名录指示牌于建筑物大堂及相应楼 层并分配位置供承租人以出租人所指定之统一字体或
24、字符标准 附加承租人之名称于其上。 3.7(空调供应) 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七时三十分至下午 八时整(公众假期除外)或出租人所不时指定的时间内为承租单 元提供空调服务。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均不会提供空调服务。 第 14 页 若承租人在上述所规定的供应时间以外需要空调服务,出租人可 在收到承租人有关要求的合理事先通知后为其提供该服务。额 外空调服务的收费由出租人决定并会不时通知承租人,而承租人 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即时支付该费用。 第 4 条:限制及禁止 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下列各项: 4.1(安装及变更) 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应被无 理扣发),承租人不得竖立、安装或变更承租单元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范文 办公室 租赁 模板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4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