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官的历史使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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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官的历史使命 特征码 qerxvEtLsInWuRVxuHDY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官的历史使命 导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和人民法院在党的领 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是不矛盾的。人民法院是由以法官为 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组成,如同细胞对于人的肌体一样,以法 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法院肌体的细胞,是组成人民 法院最基本的因素。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 判决定了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的依法独立审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是互相联系、互为依存、 思想
2、上一脉相承、组织上不可分割的整体与部分关系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第一、整体和部分 相互依存。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 整体; 第二、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 第 2 页 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 体大于部分的总和;第三、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整 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各个部分也有其相对独立性,反作用于整体,部分 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 必须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反对 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
3、的分散主义和个体主 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 结合起来,立足整体、统筹兼顾,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不断取得胜利。 ) 。人民法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 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 要特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和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必须 遵守的原则,这首先要看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 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提高党领 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法院所有的审 判工作都必须按
4、照党的方针和原则办事,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 线方针。人民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对法院工作 领导的司法理念是历史的使命,这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正 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顺利 进行和不断前进的保障。 第 3 页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会导致法律属于 党的权力,难以独立,不利于司法公正,这是错误的。正相反, 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有效的行使 审判权。所以我们每一位法官都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行使审判 权抑制和否定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错误倾向。因为我们的党领 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又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依法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过程
5、,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党对法院 工作的领导是对法院工作路线、方针的领导,是对法院政治、 思想、组织的领导,是大政方针的领导,这不仅不会影响法院 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审判案件,实际上是对法院审判案件的 保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是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 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都是宪 法规定的根本原则,这二者是有机的统一。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在中 国近代 150 多年间,许多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 真理和道路,进行了前赴后继、英勇顽强的斗争。在这期间,先 第 4 页 后出现过
6、许许多多的政治实体,包括各色各类政党,但最终大都 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 的历史重任。 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 28 年的顽强斗争,牺牲了 2000 多万革命先烈,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 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把一个贫困交加、四分五 裂的旧中国,变成了一个团结统一、前途光明的新中国。新中国 成立以后,党领导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始了大规模 的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 决策,带领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取得 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 过程中,
7、中国共产党确立和巩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成为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90 年光辉历程,60 载执政实践,贯穿着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 为民的本质,体现着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革命 战争的严峻考验,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改革开放的伟大创新, 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 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就在于我 们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和实践品质,在于始终保持马克思主 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走在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广大人民的前 第 5 页 列,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 二、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 地位是辩证统一 坚持党的领
8、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 辩证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 择,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根本宗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 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自人 民、依靠人民而又要组织、动员人民前进,是我们党的历史责 任。我们党执政,就是要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 国人民选择了我们党,从此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党的领导核 心地位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巩固了党的 领导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 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9、领导核心。党 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革命 和建设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和人 第 6 页 民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党 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 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成立后,顺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 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我们党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现全 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
10、事业发展 的新时期。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 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形成了“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党的十六大 以来,我们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大力 弘扬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还必须以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为基 础。我们党的领导核心之所以坚强有力,就在于全党的团结统 一。我们党是一个有着 76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 意志,统一领导,各行其是,一盘散沙,不仅不能坚持党的领 导核心地位,而且党组织也会土崩瓦解。因此,党的团结统
11、一 第 7 页 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执政党,我们 一定要倍加珍视党的团结,坚持维护党的统一。 三、中国共产党人长期实践的科学结论是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 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 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宪法和法律都 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 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就是要善于将党的 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体现在法律中,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 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维护宪法和法
12、律的权威,不仅要带头守法,而且要监督执法。 这就是说,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同其他组织、其他公民一 样,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由此可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 是一致的,不是矛盾的,不存在比高低的问题。如果说有什么 “特殊”的地方,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但要遵守宪法和法 律,而且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治, 从而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坚持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长 期实践探索的结果。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 第 8 页 建设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 的重要课题。在我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
13、泽东同志为主要 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 合,注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相统一,在创 建人民政权、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 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 的胜利发展。不幸的是,这一探索被“文化大革命”所打断。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 “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叫嚣“踢开 党委闹革命” ,践踏民主,破坏法制,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严重 侵害,留下十分沉痛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 党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逐步有机统一于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4、的实践中,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 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 文化生活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 和执政方式,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各人民团体的 关系,等等。所有这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由于没有能 够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 9 页 导致以党代政、以党代法,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或者削 弱直至取消共产党领导,最后都丧失了政权。可以说是自酿一 杯苦酒,落得一败
15、涂地。例如,20 世纪 30 年代,苏共领导人 违背民主原则,滥用个人权力,破坏法制规范,进行了大规模 的“清洗”运动,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到了 20 世纪 80 年代末,苏共领导人又开 始走向另一极端,抛出了所谓“新思维” ,刻意削弱党的领导核 心地位,直至从宪法中取消苏共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结果自掘 坟墓,苏共被彻底搞垮,苏联迅速解体,法纪失去约束,治安 出现混乱,经济大幅度倒退,人民痛苦迷茫。这些历史教训给 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如果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之间 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 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因
16、此,能否做到三者有机统 一,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盛衰兴亡的大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密不可分,两者不是对立的。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马克思主义的基 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 的利益而奋斗。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是要保证人民当 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 人民赋予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从根本 上明确了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决定自己命运的最高权力。我国 第 10 页 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鲜 明地体现了这种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共产党执政 就是领导和支持人
17、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 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 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人民充分行使当 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我们说,坚持党的 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 四、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 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官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能的承担者和司法权力的执行 者,必须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 律至上”的“三个至上”要求,积极投身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 作中去。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为党和 人民的
18、事业而奋斗的,人民法院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 我们的人民法官应该忠诚于党的事业;我国的法院是人民的法 院,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法院,也应该忠诚于人民的利益;人民 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是实施宪法法律的机构,同样应该忠 第 11 页 诚于宪法法律。坚持“三个至上”就是体现了人民法官忠于党, 忠于人民,真正实现人民法院的价值。 “三个至上”是一个整体, 具有统一性,统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上。我 们的国家是党领导的国家,党的事业十分重要;我们的国家是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利益更是重要;我们的国家是正在 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法律同样十分重要。为了把我 国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社
19、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个至上”一个都 不能少。少了哪一个,都不利于国家建设。因此,必须同时坚 持“三个至上” 。 人民法官的信仰就是“三个至上” ,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 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 “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 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 ,是实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的集中体 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特殊时期,而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法治国家的建设都必 须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己任,所以必须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 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
20、统一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坚定改 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进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 第 12 页 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基于中国现阶段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发展情况,我们必须坚 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的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党的领 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 为此,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服从于 党的绝对权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 并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人民法院 的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 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
21、前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 “自觉接受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政 治觉悟和司法素质的重要体现。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怀 疑,不能动摇,不能淡化,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 ”因此,人 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各项工作中体现、 落实党的领导,要让党委了解法院工作,取得党委重视、支持, 要始终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和政策,将法院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 加强沟通,及时将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等 方面的
22、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遇有重大、热点案件,主动 第 13 页 向党委汇报审理情况,寻求党委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案件依法 公正判决。自觉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接受党的领导,对党委 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 委批转、交办的案件和其他工作,要及时办结和报告,坚决摒 弃将党委及其负责人过问审判工作和具体案件视为干扰法院独 立审判的错误思想。 当前人民法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消除模糊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行动上的盲目性导源于政治上的混乱,政治上的混乱导源 于思想上的不坚定,思想上的不坚定导源于理论上的不清晰, 理论上的不清晰导源于对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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