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村一品示范村考核评选办法.pdf
《县一村一品示范村考核评选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一村一品示范村考核评选办法.pdf(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郎溪县 2011 年度“一村一品”示范村和推进村 考核评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 加快农业产业结 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 现代农业建设,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郎溪县加快“一村一品” 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关(郎办发2010 28 号)和县农业产 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郎溪县一村一品奖励办法的通知 (郎农产 20102 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选范围 考核范围原则上为2011 年乡镇上报示范村和推进村(参与示 范村考核评选的村可以同时参与推进村考核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示范村 1、产业或产品标准 示范村具备特色明
2、显、市场前景好、竞争力较强、品质优良、 按标准化生产或加工、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拥有自主品牌的主 导产业或产品。主要农产品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开展无公害或 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主导产品做到品牌化,竞争力和效益 明显提高。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示范村, 参与农户占该村总户数的50% 以上;从事其他类型行业的示范村,参与农户达到全村总户数的 30% 以上。 2、收入标准 示范村参与农户从事“一村一品”主导产业收入占其农民人均 纯收入的 70% 以上,其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0% 以上,且增幅高于平均数2 个百分点。 3、组织形式 成立了与本村(乡、镇)主导产业或产品相适应的农民专业
3、 经济合作组织,有对接带动的龙头企业。 二、推进村 1、产业或产品标准 推进村已初步形成具备特色明显、市场前景好、竞争力较强、 品质优良、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的主导产业或产品。并强力推进 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条件地开展无公害或绿色食品或有机 食品认证;主导产品推行品牌化开发,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 经济效益。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推进村,参与农户占该村总户数的 35% ;从事其他类型行业的推进村,参与农户达到全村总户数的 20% 以上。 2、收入标准 推进村参与农户从事“一村一品”主导产业收入占其农民人均 纯收入的 50% 以上,其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 以上,且增幅高于平均
4、数1 个百分点。 3、组织形式 成立了与本村(乡、镇)主导产业或产品相适应的农民专业 经济合作组织。 三、考核评选程序 (一)自评 12 月 20 日前,各乡镇对照考核标准,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 行政村开展自评, 经乡镇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后,于 12 月 20 日前, 自评情况上报县农委。并附以下材料: 1、郎溪县 2011 年“一村一品”示范村、推进村 (见附件); 2、郎溪县 2011 年“一村一品”示范村、 推进村考核评分表 (见 附件 3)自评结果; 3、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 4、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评选 由县农委牵头,成立考核评选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示范村、 推进村进行复核评审,并
5、于12 月 25 日前,根据考核得分提出初 选名单,考核小组将于12 月 27 日前对初选的示范村、推进村进 行实地复核,并报相关评选情况报县政府审定。 (三)公示 2012 年 1 月 7 日前, 将审定名单在郎溪农业信息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 7 天。 (四)表彰奖励 根据关于印发郎溪县一村一品奖励办法的通知(郎农产 2010 2 号)等文件精神,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对评选为“一村一 品”示范村、推进村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1、郎溪县 2011 年“一村一品”示范村(推进村)发展 2、郎溪县“一村一品”示范村考核评分表 3、郎溪县“一村一品”推进村考核评分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县一村一品 示范 考核 评选 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530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