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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 院长 重大事项决策、 人事 任免、大额资金使 用、重大案件督办。 1. 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 2. 违规使用大额资金; 3.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吃请、娱乐、消 费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 4. 违反规定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应当由自 己支付的费用; 5. 谋取私利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6. 利用职权在任免、选调、招录、遴选等人事决 定中收受好处; 7. 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 务便利牟取私利。 高 1. 切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班子凝 聚力和战斗力; 2. 着重增强
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彻落实领 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事项, 不得擅自泄露; 4.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和 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不搞个人专断; 5. 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 任用标准,客观公正选拨任用干部,自觉接 受广大干警监督; 6. 加强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规定,坚持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 人员的教育管理; 7.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广大干警监 督。 单位主要 负责人 8. 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
3、人 2 副院长 协助院长分管各庭 室, 包点联系法庭等 工作。 1. 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 2.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吃请、娱乐、消 费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 3. 违反规定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应当由 自己支付的费用; 4. 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 5. 谋取私利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6. 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 务之便谋取私利; 7. 利用职权在任免、选调、招录、遴选等人事决 定中收受好处。 高 1. 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 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 不得擅自泄露; 3. 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
4、政建设责任制; 4.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 策; 5.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的干部任用标准,客观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6. 加强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规定,坚持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 人员的教育管理; 7.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 分管领导 8. 非职务过问案件; 9. 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 行不到位,造成分管部门或所在部门出现严重违 法违纪问题; 10. 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 报或隐瞒不报,可能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
5、人 3 审委会 专职委员 讨论重大、疑难、复 杂案件; 协助副院长 开展工作。 1. 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 2.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吃请、娱乐、消 费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 3. 违反规定要求当事人、代理人报销应当由自己 支付的费用; 4. 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他人谋取不 正当利益; 5. 谋取私利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6. 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 务之便谋取私利。 高 1. 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 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 不得擅自泄露; 3. 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
6、任用 标准,客观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5. 加强自律,约束自身业务活动,谨言慎行; 6.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 审委会 专职委员 7. 非职务过问案件; 8. 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 行不到位,造成分管或所在部门出现严重违法违 纪问题; 9. 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 报或隐瞒不报,可能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4 副调研员 协助院长分管监察 室, 协助副院长负责 日常工作。 1. 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 2. 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吃请、娱乐、消 费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 3. 违反规
7、定要求当事人、代理人报销应当由自己 支付的费用; 4. 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他人谋取不 正当利益; 5. 谋取私利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6. 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 务之便谋取私利。 高 1. 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2. 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 不得擅自泄露; 3. 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 标准,客观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5. 加强自律,约束自身业务活动,谨言慎行; 6.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监督。 分管领导 7. 非职务过问案件; 8. 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 行不到位,
8、造成分管或所在部门出现严重违法违 纪问题; 9. 对分管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 报或隐瞒不报,可能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5 政治处 主要负责人事管理、 工资福利、绩效考 核、教育培训等工 作。 1. 在人事调整、干部选拔任免、雇员招录等人事工作中收 受贿赂; 2. 在公务员招录、初任法官的遴选过程中收贿、徇私舞弊; 3. 在负责雇员、临聘人员招录、考察、政审工作中收贿或 不按规定办事,招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4. 在负责全院干警的工资福利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或违规发放津贴,造成不良影响; 5. 擅自改动或抽取、添加干部档案
9、资料,随意传播档案信 息。 高 1. 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自律意识,严格保密 制度; 2. 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 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3. 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增 强自律意识和相互监督作用; 4. 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的干部任用标准,客观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6. 加强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规定,坚持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 人员的教育管理; 7. 严格执行警衔晋升、法官等级晋升、津贴 发放等相关规定,提高工作责任心; 8. 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材料撰
10、写工 作,确保材料客观、公正; 9. 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严格按照规 定进行全院干警的教育培训信息、数据的统 计、录入、报送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10. 实施非职务过问案件登记、跟踪制度。 科室主要 负责人 6.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不符合条 件的干部列入拟提拔干部候选人范围; 7. 泄露拟提拔干部考察、酝酿、讨论情况; 8. 对拟任干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认真查证,不如实向 党组汇报,导致干部任用失实; 9. 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 不按规定对雇员、临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10. 对反映招录人员的问题不认真查证,不如实向党组汇报; 11. 在负责全院干警的绩
11、效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擅自纂 改考核结果; 12. 在呈报立功授奖材料中弄虚作假,或违规推荐; 13. 碍于情面或其他关系,不坚持原则,违反评先评优考 核规定, 影响立功评先工作的公正、公平,造成不良影响; 14. 在呈报警衔晋升、法官等级晋升工作中,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或违规晋升; 15. 在全院人事信息的采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 录入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16. 在负责全院干警的教育培训信息、数据的统计、录入、 报送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7. 在负责全院干警的出入境报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 舞弊,造成严重影响; 18. 泄露工作秘密; 19. 非职务过问案件。 中 20. 在
12、综合材料撰写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 21. 在负责与政治处业务相关的各项方案、规定的执行与 落实中徇私舞弊,不按规定办事; 22. 在负责全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中不按规定办事,造 成不良影响; 23. 在全院干警的心理辅导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办事,随意 泄露他人的心理咨询内容或心理普查结果; 24. 在负责全院干警的工作证办理工作中随意纂改职务与 部门,造成不良影响。 低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6 研究室 负责各类综合材料 的撰写、年鉴的编 撰、调研工作的组 织、开展及成果推 广、 司法建议工作的 归口管理、 法治宝 安杂志编辑、 简报、 信息的编校、报送、
13、整理、 司法公开工作 的组织落实、 新闻宣 传报道、新闻发布、 网站、微博、庭审直 播裁判文书上网的 组织、管理、裁判文 书上网、 舆情监控和 网评、图书室管理、 摄影摄像工作。 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 2. 违反财务纪律,稿酬发放弄虚作假,虚报、多 报; 3. 侵占单位财产; 4. 刊物征订、图书购置中收受好处。 高 1. 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 上级和本院关于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 2.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和 提高廉政意识; 3. 加强自我约束,严于律已,防微杜渐,在 日常工作和社会交往中做到洁身自好,坚决 不接受请托人的吃请、送礼、娱乐等
14、活动; 4. 严格按照本院规章制度履行各项经费支出 报销审批手续,建立清晰明了的台帐; 5. 刊物征订、图书购置由研究室制定方案, 办公室统一财务管理; 6. 加强宣传纪律教育,坚决杜绝泄露审判秘 密。 科室主要 负责人 5. 非职务过问案件; 6.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工作秘密; 7. 综合材料、调研信息、宣传报道、舆情引导把 关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 8. 审核调研、 宣传, 购置书报经费开支把关不严; 9. 综合材料出现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影响; 10. 调研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造成严重影响; 11. 编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或失职,造成严重影 响; 12. 刊物印刷出现差错或失职,造成严重影响
15、; 13. 向新闻媒体提供失实消息造成恶劣影响; 14. 上网信息失实、 舆情监控失误, 造成严重影响。 中 7 审判管理 监督庭 案件质量评查 在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评查中,降低质量标准, 隐瞒错误事实,致使审判案件质量降低,未能及 时发现错案、启动审判管理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影响法院形象,引发社会矛盾。 低 1. 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自律意识,严格保密 制度; 2.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3. 严格遵守最高院法官行为规范、法 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 4.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科室主要 负责人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8 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
16、要工作、 院公文文号管理和 对外公文行文格式 的审核把关, 接收处 理各类公文、 各类涉 密信息载体;监章、 文印工作;档案管 理;财务;负责日常 接待活动; 物业管理 工作;基建;固定资 产管理、物资采购; 食堂服务日常管理; 全院车辆使用管理。 1. 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 2. 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 益; 3. 谋取私利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4. 利用职权侵占单位财产,侵占、侵吞设备; 5. 接受宴请、旅游或其他消费活动,收受回扣、礼品或有 价证券; 6. 未建立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擅自借阅、 涂改、抽取、 调换档案材料; 7.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
17、托人违规阅卷或调换卷内材料, 谋取不正当利益; 8. 违规借出卷宗或复印案件材料,泄露国家秘密或导致卷 宗丢失或缺失; 9. 印章管理大意,将印章丢失或未经领导审查,擅自使用 印章; 10. 擅自更改法律文书; 11. 私分、侵吞、挪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 款赃物及其孳息; 12. 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13. 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 14. 伪造、变造、买卖财政票据; 15. 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 16. 收费不开票据,多收费少开票; 17. 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随意借支、 非法挪用、 “白条” 抵库; 18.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私自泄漏项目有关消息,透露标底, 影响招
18、标工作公平开展; 19. 在基建工程管理和施工组织过程中收取好处,私自降 低施工标准,影响工程质量; 20. 在工程验收时不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检查验收,走过 场,导致质量不合格工程、未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的低劣 工程通过验收; 21. 在工程决算审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数据,影响工程决算 审核; 22. 不按规定和程序采购物品,暗箱操作,采购费用高于 市场实际价格,造成资金浪费,违法、犯罪; 23. 采购、修理等程序审核不严致虚报采购、修理等票据 报销费用,易发生贪污等违法犯罪; 24. 采购数目不符或质量以次充好; 25. 为谋取私利,少购多结、虚报冒领、索要收受回扣; 26. 收受回扣,在车辆维修
19、保养过程中乱换配件或不换配 件乱开票。 高 1. 坚持民主集中制, 决策民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 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4.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 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 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5.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如廉政风险信息报 告制度等; 6. 严格遵守本院有关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工作 中实施相互监督、 提醒, 按工作流程办事, 落实保密 制度; 7. 严格按照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使用印章, 防止印 章管理出现差错; 8. 建立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流 程;
20、 9. 指定专人管理档案,加强业务培训; 10. 建立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管理; 11. 严格卷宗借阅的审批手续,遵守最高法院法官 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五个严 禁”和省纪委、省法院廉洁自律方面的相关规定; 12. 严格遵行我院办公室工作制度规定,规范审批工 作流程; 13. 严格遵守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 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等各项制度; 14. 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人每日将所收各项费 用存入银行专户, 严禁设置帐外帐, 私设“小金库”; 15. 严格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定期检查票据开具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16. 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干警监督;
21、 17. 会计每月清查出纳现金帐一次,确保现金管理符 合规定; 18. 基建方面,结合现场实际和需求制定方案,较复 杂或较专业项目, 延请专业公司或多家厂商参与,进 行多家方案的对比,杜绝虚报、高报; 科室主要 负责人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8 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要工作、 院公文文号管理和 对外公文行文格式 的审核把关, 接收处 理各类公文、 各类涉 密信息载体;监章、 文印工作;档案管 理;财务;负责日常 接待活动; 物业管理 工作;基建;固定资 产管理、物资采购; 食堂服务日常管理; 全院车辆使用管理。 27. 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监督职责履 行不到位
22、,造成本部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8. 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 或隐瞒不报,可能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29. 工作中存在疏失,文件不能及时上交,会议通 知滞后,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政令不通; 30. 非职务过问案件; 31. 利用职务之便,不规范使用院章; 32. 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33. 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改变资金用途、提高开支 标准; 34. 严重不负责任, 致使保管的财物毁损、丢失的; 35. 在基建方案和修缮方案制定过程中不进行详 细、科学的论证,导致建设方案存在较大的失误, 影响基建和修缮工作开展; 36. 固定资产购置、 验收、使用处置不按程序办
23、理, 造成资产帐实不符; 37. 未严格执行食品采购、设施设备维护申报审批 制度,导致单位资金浪费或流失,违反规定超标 准采购食品和设备工具。 中 19. 简单修缮项目可由专业技术顾问直接审核后按程 序上报审核后实施。较专业或复杂修缮项目,延请专 业公司或多家厂商对比竞争,择优选择方案, 按程序 上报审核后实施。 预算类基建项目按招投标程序选择 方案和厂商; 20. 如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和技术顾问,结合自身技术 力量,对施工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 21. 施工过程全面跟踪,聘用专业监理公司进行技术 把关,由院独立的验收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做好后续 保修; 22. 按程序进行决算审核; 23. 属于政
24、府采购的项目,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政府 采购手续;日常办公用品,使用部门事先提出申请, 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4. 加强采购物品的审批与审查,掌握实际需求情况, 掌握市场价格,做好登记; 25. 建立和落实逐级审批机制,加大采购透明度; 26. 定期盘点清查,实行“双岗责任制”; 严格领用登记制度,设专人专本登记签收; 27.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办理; 28. 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明细账及使用 登记表; 29.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资 产的报废、处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审批制度进行; 30. 严格执行食堂食品用品采购、维护管理制
25、度,填 写申请时如实申报品名、数量、等级、价格,按程序 逐级审批; 31. 按照院内制定的采购管理规定申报采购食品和用 品,节约经费开支,减少铺张浪费; 32.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监控; 33. 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科室主要 负责人 38. 公车私用、未经审批私自出车; 39. 利用职务之便,不规范使用文印设备。 低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9 监察室 负责草拟和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的各项 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 本院干警执行国家 法律、 法规政策及工 作纪律的情况; 对法 院人员执行国家法 律、 法规政策及工作 纪律情况、 司法作风 等事项开展审务督 察;
26、 受理本院工作人 员违法违纪行为的 检举、 控告并予以查 处;对人事、财务、 采购制度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 组织党 风廉政责任书的签 订及考核等工作。 1. 接受被监督对象及相关人员的吃请送礼等; 2. 违反规定要求被监督对象及相关人员报销应当 由自己支付的费用; 3. 谋取私利与被监督对象及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 交往; 4. 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 高 1. 严格遵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及案件查 办工作制度规定,规范审批工作流程; 2. 严格遵守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 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等各项制度; 3. 加强党性教育,树立廉政意识; 4. 对非职
27、务过问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 5.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体 系; 6.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7. 建立廉政帐户,做好上交礼金、礼品情况 台账。 科室主要 负责人 5. 泄露工作秘密; 6. 非职务过问案件; 7. 监督、监察工作不深入,全面; 8. 违法不予审核违法违纪线索或查处时不坚决、 不彻底; 9. 违反规定管理上缴礼金、礼品。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0 机关党办 负责工会管理、 机关 党委日常管理、 人大 政协联络等工作。 1. 接受被管理对象及相关人员的吃请送礼等; 2. 违反规定要求被管理对象及相关人员报销应当 由自己支付的费用
28、; 3. 谋取私利与被管理对象及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 交往; 4. 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 5. 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混乱,以权谋私,虚假报 账; 6. 组织工会换届选举时徇私舞弊; 7. 贪污、挪用党费; 8. 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时徇私舞弊; 9. 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员的吃请送 礼等; 10. 违反规定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员 报销应当由自己支付的费用; 11. 谋取私利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员进 行不正当交往。 高 1. 严格遵行工会工作规程、机关党委工作流 程; 2. 实施案件督办制度,规范审批工作流程; 3. 严格遵守最高院关于在
29、审判工作中防止 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等各项制度; 4. 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廉政意识; 5. 对非职务过问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 6.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体 系; 7. 建立二人联名党费帐户。 科室主要 负责人 12. 泄露工作秘密; 13. 非职务过问案件; 14. 责任心不强, 不按规定制订年度联络方案、总 结等; 15. 作风拖沓, 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分办转办督 办反馈不及时。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1 信息中心 负责拟定本院计算 机网络、通信、数字 法庭等系统的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负 责组织、协调、实施 网络基础设施、 视频 会议
30、、 数字法庭等项 目的建设、管理、维 护工作; 全院正在运 行的业务信息系统 的日常维护。 1. 计算机、网络设备等信息化设备硬件采购收受 好处; 2. 日常信息化设备的维修虚假账。 高 1. 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自觉 抵御潜在的风险; 2. 在信息化项目招标调研及用户需求分析、 验收中严格按相应规定制度办理; 3. 加强日常信息化设备采购的把关和管理; 4. 规范招标文件制作流程,建立部门内部的 审核、监督机制,缩小个人权限; 5. 加强审计系统的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加 强对数据安全的管理。 科室主要 负责人 3. 网络管理方面致使计算机病毒侵袭等有审判信 息泄密风险; 4. 软
31、硬件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可能出现违反 招标纪律的现象。 中 12 信访室 负责办理日常生活 中的来信、来电、来 访等接待工作; 信息 报送工作; 信访隐患 排查与数据报送工 作; 初任法官接访活 动;法官联络站;法 律咨询、查询工作。 1. 以当事人信访为由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2. 泄露工作秘密; 3. 非职务过问案件; 4. 利用职务职便给当事人介绍律师; 5. 隐瞒信访人投诉事项,对当事人投诉的信访材 料不予转办,损害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中 1. 自觉拒绝信访人的请客,送礼 , 自觉与信访 人保持距离; 2. 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 德基本准则 、 “五个严禁”以及相关廉政
32、建 设、纪律等方面的制度; 3. 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4. 加强学习, 提高廉政意识和自身综合素质; 5. 日常对外社会交往注意防微杜渐,把握好 尺度。 科室主要 负责人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3 执行局 负责执行各类强制 执行案件, 先予执行 案件的执行, 执行案 件的流程管理、 司法 统计、登记,办理执 行异议案件等工作。 1. 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要求案件当事人报销应由 个人承担的费用; 2. 利用职权为自己、 配偶、子女或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 泄露执行秘密或其他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后果; 4. 执行案件无故拖延、推诿,导致不良后果
33、,私自向申请 执行人变相捞取好处; 5. 拖延执行 , 造成财产被转移 , 致案件无法执行; 6. 在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过程中擅自 违规操作 , 导致不良后果; 7. 私存、挪用执行款, 不及时返还当事人。 在执行过程中, 对在押人员监控不到位,发生自伤、自残、甚至逃脱; 8. 泄露执行秘密或其他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后果; 9. 违规使用械具、违规采取强制措施。 高 1. 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严格办案程序; 2. 加强思想教育, 强化自律意识, 严格保密制 度; 3.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廉洁自律的各项 规定; 4.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执行人员良好的
34、职业道德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5. 加强规章制度的调研和完善工作,建立健 全执行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不断开发科学 的软件系统,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去规范制约 权力的运行; 6. 严格遵守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 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等各项制度; 7. 强化监督,充分发挥领导逐级监督,合议 庭相互监督、内部其他人员监督的作用,落 实责任制,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评查、检查等 工作,同时加强执行公开,增强透明度,自 觉接受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外部监督; 8. 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 例 ; 9. 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警务技能; 10. 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处置 突发事件
35、的能力,确保安全。 科室主要 负责人 10. 利用职权对执行工作施加不正当影响; 11. 非职务过问案件; 12. 为案件当事人介绍律师或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或代理 人; 13. 故意违反规定暂缓、中止、终结执行; 14. 不依法做出执行方案、不依法执行案件 , 查询非案件当 事人财产; 15. 审查案件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16. 不按规定制作、审批、签发法律文书,导致严重后果; 17. 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不依法审查和处理, 造成不良影 响; 18. 故意违反规定驳回异议申请、中止对涉案财产的执行; 19. 案件未能及时归档, 造成卷宗遗失等严重后果; 20. 故意违反分配程序及原则,损害
36、其他当事人利益; 21. 安全防范设施不规范,发生安全事故; 22. 违规出借警械。 中 23. 对待当事人方法简单, 态度粗暴 , 执行措施不当等, 造 成不良影响; 24. 对外来人员态度不冷静、措施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影响法院形象和声誉; 25. 执行令的制作、送达不规范, 造成严重影响。 低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4 立案庭 负责民商事案件的 立案审查、 刑事公诉 案件的立案审查、刑 事自诉案件的立案 审查、 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案件的立案审 查、 案件审判流程的 管理、 审查诉前的财 产保全、 仲裁保全等 申请并作出裁定、审 查申请再审、 全院上 诉案件
37、移送及退卷 等工作。 1. 接受当事人、辩护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请托送礼,利用职 权干预法官办案,影响司法公正; 2. 泄露案件审判秘密,干扰司法裁判; 3. 办理本庭重大工作时滥用职权或渎职,损害当事人、集 体或国家的利益; 4. 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单位、人员的钱物、吃 请、娱乐消费及其他利益;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借钱借物或 索要财物; 5. 在审查受理案件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故意拖延刁难,不 予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或立案条件不完善的,予以 受理,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6. 对办理的不予受理、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仲裁保 全的裁定,审理支付令、公示催告、特别程序等案件案件 中
38、以权谋私,不公正办案; 7. 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这便谋 取私利; 8. 违规借出卷宗或复印案件材料,泄露国家秘密。 高 1. 正确行使职权;加强自律,约束自身业余 活动,洁身自好,慎言慎行; 2.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 法官行为规范 、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的各项规定;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 ,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 牢记并严格执行最高院“十条禁令”的规 定;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交 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或在 非审判场所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为亲朋好 友说情; 4. 主管院领导加强对庭长审签案件的核查和 监督; 5
39、.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 策;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 6.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坚 持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7. 把好立案审查关, 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关 于民商事、行政、执行立案的各项规定;严 格按照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立案 时间的规定及时立案,方便当事人; 8. 加强廉政制度和保密制度的学习,增强保 密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居安思危,做好各 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科室主要 负责人 9. 利用职权对审判工作施加不正当影响,干扰合议庭或独 任法官正常办案; 10. 非职务过问案件; 11. 在重大事
40、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中未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12. 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造成本部门出现严重违法违 纪问题; 13. 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 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 14. 超出诉讼风险告知范围,对当事人作不当或错误引导, 或者对案件的实体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致使审判被动或 结果不公; 15. 立案庭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未向当事人出 具证据清单或出具的清单笼统、含糊,未注明证据的名称、 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 16. 立案过程中,损毁、丢失诉讼案件里的材料或者立案 审批表、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等诉讼文书不齐的。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
41、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4 立案庭 负责民商事案件的 立案审查、 刑事公诉 案件的立案审查、刑 事自诉案件的立案 审查、 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案件的立案审 查、 案件审判流程的 管理、 审查诉前的财 产保全、 仲裁保全等 申请并作出裁定、审 查申请再审、 全院上 诉案件移送及退卷 等工作。 17.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或者核算诉讼费、保全费等错误,致 使当事人多交或少交诉讼费、保全费的; 18. 违反规定,滥用案件分流权限,擅自审批自己无权审 批的案件和事务; 19. 违反法律或院内相关规章制度,错误分流案件,或者 严重不均衡分配案件; 20.
42、 不遵守案件分流的规定,该移送调解、速裁、快审的 案件不移送、 迟延移送, 对于退卷不及时分流,拖延审限; 21. 对弱势群体不按绿色通道规定处理,弱势群体没有得 到照顾,影响法院形象; 22. 工作办理不及时,超期审查再审案件;对需要延长的, 没有及时报院长批准; 23. 未认真履行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在工作中发现敏感、 突发事件,未及时向报告; 24. 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不及时制件立案信息报表和 相关数据; 25. 工作马虎,制作及报送的数据出现重大错误,影响我 院在相关考核中出现问题; 26. 虚报、假报或乱报数据,影响院领导作出重大决策; 27. 因工作疏忽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报
43、表或相关数据 报送不及时; 28. 擅自对外报送本院未经庭领导、主管院长、审管办和 研究室相关领导审核的数据,造成恶劣影响的; 29. 未及时移送案件或者无故拖沓移送案件,损害当事人 利益;未及时从市中院签收退回案件的; 30. 因工作疏忽,导致上诉案件卷宗、证据实物、上诉材 料等丢失或缺失,损害当事人利益。 中 1. 正确行使职权;加强自律,约束自身业余 活动,洁身自好,慎言慎行; 2.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 法官行为规范 、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的各项规定;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 “五个严禁” ,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 牢记并严格执行最高院“十条禁令”的规 定;避免与案
44、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交 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或在 非审判场所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为亲朋好 友说情; 4. 主管院领导加强对庭长审签案件的核查和 监督; 5.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 策;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 6.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坚 持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7. 把好立案审查关, 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关 于民商事、行政、执行立案的各项规定;严 格按照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立案 时间的规定及时立案,方便当事人; 8. 加强廉政制度和保密制度的学习,增强保 密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45、居安思危,做好各 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科室主要 负责人 31. 利用职务便利, 未按照我院关于案件分流的相关规定, 将案件分流到相应的业务庭室; 32. 从立案窗口新收案件后,未及时进行繁简分流,未及 时将案件流入审前调解、小额速裁以及快速审理; 33. 接待当事人时语气不够缓和、态度不够和蔼,服务态 度差; 34. 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清单后不签名字及收到的时间; 35. 未及时受理案件,未及时做好案件流转工作。 低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5 调解中心 主要负责调解诉前 联调、审前调解案 件、 指导诉前联调工 作室的社会调解力 量开展诉前联调工 作, 对诉前联调
46、的案 件进行指导协调和 审查;调解成功的, 出具裁判文书予以 司法确认等工作。 1. 违反中立原则,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偏袒一方; 2. 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和其他人 员介绍代理案件以获取好处; 3. 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的钱物、吃 请、娱乐消费及其他利益,在承办的案件中以权 谋私,不公正办案; 4. 违法调解,损害他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拖 延调解时间、未按规定办理延期调解手续或流转 案件;违法保全,损害被保全人利益,引发矛盾; 拖延、推诿保全时间,未按规定将保全案件移送 司法事务办进行保全; 5. 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损 害当事人利益;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7、时有过失行为, 致使损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紧急时,未能及时采 取财产保全措施; 6.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擅自借阅、涂改、抽取、 移送、调换档案材料; 7. 泄露审判秘密,致使案件无法正常审理。 高 1. 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 水平和政治素质; 2. 加强自律,不与业务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密切来往,洁身自好,慎言慎行; 3. 加强审限意识,对有调解成功可能,确实 需要延长审前调解期限的,经双方当事人书 面同意并制作延长调解期限笔录; 4. 加强业务培训,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 最高院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和其他关于 调解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关 于审前调解、诉前联调的各项规定;
48、 5. 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 民诉意见关于保全的规定; 6. 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 德基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 设的相关制度, 如廉政风险信息报告制度等,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提高拒腐防 变的能力; 7.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调解工作,保守审 判秘密,对泄露审判秘密、导致案件无法正 常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 评,情节严重的,调离调解岗位。 科室主要 负责人 8. 案件审查不严,对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情况下 调解案件,损害他人利益; 9. 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程序适用方面存在的明显 错误未发现; 10. 拖延调解时间、 未按规定办理延期调
49、解手续或 流转案件; 11. 违反回避制度、合议制度承办案件,致使案件 处理程序出现瑕疵; 12. 草拟送达的裁判文书存在明显文字错漏,影响 司法公信力; 13. 遗失、损毁调解笔录或调解协议等案件材料, 造成档案缺失; 14. 对当事人态度蛮横,调解过程中言行不当,具 有明显倾向性; 15. 非职务过问案件。 中 序号责任主体职权内容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 16 速裁法庭 主要负责小额速裁 案件及快审案件的 审理, 对法庭速裁法 官的业务指导; 对当 事人提出的财产保 全、 证据保全申请进 行审查, 决定是否采 取保全措施等工作。 1. 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单位、人员的钱物、吃 请、娱乐消费及其他利益;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借钱借物或 索要财物; 2. 违反规定,滥用审批权限,擅自审批自已无权审批的案 件和事务; 3. 利用职务便利,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4. 毁弃、隐匿证据材料,故意隐瞒主要证据,向合议庭、 审委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 虚假材料; 5. 违反规定,泄露审判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 6. 违规借出卷宗或复印案件材料,泄露国家秘密或导致卷 宗丢失或缺失; 7. 法官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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