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的兴起与革命根据地的创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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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革命的兴起与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正当工农运动迅猛发展和北伐战争取得节节胜利的时候,蒋介石和汪精卫 先后于 1927 年 4 月至 7 月叛变革命,大规模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轰轰烈 烈的中国大革命运动很快陷于失败。接着,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反动集团, 在南京建立起一个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独裁专制政权。这样,中国仍处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况之下,中国的民主革命任务没有完成。 面对革命低 潮和白色恐怖的严重形势, 中国共产党人没有消沉和畏惧, 继续高举起民主革命 的旗帜,独立领导中国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 1927 年 8 月 7 日,中共中央在汉口秘密举行紧急会议,即著名
2、的八七会议。 会议彻底纠正了大革命后期给党造成重大损失的陈独秀右倾错误,确定了土地革 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 组成了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为 挽救正处在思想混乱和组织涣散中的中国共产党,为复兴陷入低潮的中国革命运 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因此,这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一个历史 转折点。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和新确定的革命方针,党先后派出许多干部分赴各地, 恢复和整顿各级组织, 发动武装起义。 同年 8 月 1 日,以周恩来为书记的前敌委 员会及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人,率领党掌握或影响下的北伐军二万多人 在南昌举行起义。 10月初,起义军在南下广东途中遭到失败。保
3、存下来的部队, 一部分转移到广东海陆丰地区同当地农民武装汇合;另一部分在朱德、 陈毅率领 下转入湘南。 这次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 党独立地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派毛泽东作为特派员赴湖南改组省委并领导湘赣边 界秋收起义。 起义于 9 月 9 日发动。在进攻长沙受挫后, 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敌 委员会当机立断, 改变原定部署, 决定率部队到敌人控制比较薄弱的山区寻求立 足地。随后在进军途中进行著名的三湾改编,将党的支部建在连上, 部队内部实 行民主管理。 10 月 7 日,毛泽东率部到达江西宁冈县茅坪,开始了创建井冈山
4、 革命根据地的斗争。 12 月 11 日,在广东省委书记张太雷和叶挺、叶剑英等领导下发动了广州起 义。起义军一度占领广州绝大部分市区,成立了苏维埃政府, 但很快遭到优势敌 人的进攻, 起义陷于失败, 张太雷和许多同志壮烈牺牲。退出广州的起义军一部 分转移到海陆丰参加革命斗争,一部分到广西左、右江一带同农民起义军汇合。 广州起义是对国民党屠杀政策的又一次英勇反击。 除了这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外,党还先后领导了海陆丰、琼崖、鄂豫边、 赣西南、赣东北、湘南、湘鄂西、闽西、陕西等地区的武装起义。到1928 年初, 党先后发动近百次武装起义。 这些起义,大多数因敌强我弱等多种原因而很快失 败,说明中国革命
5、不可能通过城市武装暴动或攻占大城市来夺取胜利。但是,一 些坚持下来的起义军, 大多活动在位于数省边界、 距离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城市较 远的偏僻农村地区, 逐渐得到发展和壮大, 在此基础上组建了红军, 创建了农村 革命根据地。到1930 年夏,全国已先后创立了赣南闽西、湘赣、湘鄂赣、湘鄂 西、鄂豫皖、赣东北、左右江、东江、琼崖等十几块革命根据地,红军已发展到 约 7 万人。后来,又相继创建了川陕、陕北等根据地。 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积聚和发展革命力量 的立足点,同时也是党开始局部执政、 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的 基地。在革命根据地内,中国共产党开始承担着双重角
6、色和双重任务: 一方面, 党作为革命的领导者, 要率领人民群众打碎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国民党政权,推 翻一切旧的反动制度, 把人民群众从旧制度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 党是 一个执政者, 处于局部执政的地位, 要领导人民建立新的革命政权和各项政治制 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通过政权机构管理好根据地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 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执政过程中,开展了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 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 在政权建设方面,各根据地从下到上,逐步建立起乡、区、县、省各级苏 维埃政权。 在此基础上, 又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 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7、 早在 1930年 2 月 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 通告。同年 5 月下旬,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成立了第一次 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临时常务委员会。同年 9 月,在上海正式成 立中央准备委员会, 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 讨论了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代 表选举条例,以及准备提交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 经济政策和关于红军问题决议等草案。1931 年 2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并将此决定报告共产国 际,得到批准。 5 月,中央政治局通过有关决议,强调建立苏维埃临
8、时中央政府 和“公布与实施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是“苏区最迫切的任务”, 并决定筹 备工作由苏区中央局负责。 6 月 1 日,苏区中央局发表关于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 埃代表大会的宣言, 宣布在同年 8 月 1 日召开大会, 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 中央政府。 随后,因受到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三次“围剿”的影响,苏 区中央局于 6 月下旬决定大会延期到同年11 月 7 日召开。 1931 年 11 月 7 日至 20 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 坪村举行。 来自闽西、 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中央等根据地, 红军部队, 以及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
9、的610 名代表出席了大会。 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大会通过根据临时中央有关 宪法大纲的来电原则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临时中央提供 大会讨论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大会选举63 人组成中央执行 委员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 : “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 主专政的国家。 ”“这个专政的目的, 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 赶走帝国主义列 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 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 提高无产阶级的
10、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 无产阶级的专政。”宪法大纲规定: 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 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 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 民众和他们的家属, 不分男女民族和宗教信仰, 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 法大纲还规定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 废除一切不平 等条约,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收归国有等。苏维埃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 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 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 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根据宪法大纲的规定, 1
11、1 月 27 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 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 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任人 民委员会主席, 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 决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 在江西瑞金。 在政权建设的过程中,党在各革命根据地实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 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 让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这种制度, 体现了人 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工农兵代表大会包括乡、区、县、省和全国五级。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苏维埃共和国公民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 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 根据宪法大纲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选民按一定比例直接选
12、举产生乡工农兵 代表大会代表,组成乡工农兵代表大会, 并选举产生乡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区、 县、省工农兵代表大会, 均由下一级代表大会按一定比例选举的代表组成,并产 生区、县、省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由各省工农兵代 表大会所选举的代表组成, 并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组成人员。为 了保证根据地人民能够真正享有政治上的民主权利,从1931 年 11 月到 1934 年 1 月,中央根据地进行了三次民主选举。为了做好选举工作,还专门颁布了选举 法细则。这个细则对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选举单位、 代表的任期和 定期向选举人作工作报告, 以及选民撤销代表资格等都作
13、出明确的规定。在选举 中,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选民总人数的80% 以上,有的地方达到90% 以上。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 以上。例如福建上杭县才 溪乡 1932 年 10 月选举时,上才溪 53 名代表中,女性有16 人,占 30% 。 党在根据地内加强了各级政权机关的建设。在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内,设 立人民委员会作为政府机构。人民委员会之下分设外交、军事、劳动、土地、财 政、司法、内务、教育、工农检察和国家政治保卫局等9 部 1 局,并确定了各部 部长人选 : 王稼祥为外交人民委员, 朱德为军事人民委员, 项英为劳动人民委员, 邓子恢为财政人民委员, 张鼎丞为
14、土地人民委员, 瞿秋白为教育人民委员, 周以 栗为内务人民委员, 张国焘为司法人民委员, 何叔衡为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邓发 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1 各根据地的地方政权机关为省、县、区、乡四级。1931年和 1933年,中华 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 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 、 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 。1931 年 11 月以后,仅在中央根据地范围内, 即先后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赣南等省苏维埃政府,到1935 年 1 月, 先后建立过的县级苏维埃政府有250 多个。在其他地区, 先后建立过湘赣、 湘鄂 赣、闽浙赣、鄂豫皖、湘鄂西、川陕、闽东、湘鄂川黔、陕甘边和
15、陕北、大金等 省级苏维埃政府。 在苏维埃政府机关内,人员比较精干,办事效率高。临时中央政府各个部 包括部长在内, 一般只有 3 至 5人,个别大的部也只有八九人。 人民委员会每次 召开常会,少则半天,多则一天。所议事情,议而有决,决则必行,贯彻落实迅 速而有效。对于地方苏维埃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 明确规定 : 乡苏维埃政府只配备不脱产的工作人员3 人,城市苏维埃政府19 人, 区苏维埃政府 15 人,县苏维埃政府25 人,省苏维埃政府90 人。据统计, 1933 年秋,中央根据地所辖江西、福建、闽赣、粤赣4 个省,共 60 个县,两级政府 共有干部约 1800 人,乡
16、级苏维埃政府仅有干部1 万人左右。为了提高苏维埃政 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临时中央政府开办多期训练班,培训县、区、乡干部。 政权建设的另一个内容,是建立人民司法制度和司法机构。革命根据地内 先后颁布 120 多部法律、法令。这些法律、法令中,有苏维埃国家的根本法、行 政法规、刑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阶级性和时代特 征的法律体系。 苏维埃政府还建立一整套司法机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司法 组织系统。在中央,设立司法人民委员部、国家政治保卫局、工农检察部和最高 法院;地方设有裁判部、 国家政治保卫分局、 工农检察部; 军队设有军事裁判所。 另外,设立劳动感化院, 对犯人实施感化
17、改造; 设立劳动法庭, 以处理劳资纠纷, 保障劳动法的实施,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建设,根据地培养、造就了 一支司法干部队伍。仅在中央根据地,从事司法工作的干部就有2000 余人。苏 维埃司法工作的创立和开展, 为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稳定根据地的社会秩序作出 了重要贡献。 党在革命根据地执政时,还十分重视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廉政建设,惩治各 种腐败行为。 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 即将反腐肃贪作为一项重要的斗争任务列 入议事日程,组建了相关的监察机构, 并注意发动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临时中央政府和各地苏维埃政府先后查处了多起贪污浪费案件,严惩了腐败分 子。苏维埃政权关开展的廉政反腐肃贪
18、斗争,得到根据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在建立新的经济制度方面,党在革命根据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 并颁布了相关的土地法令, 制定了有关土地政策, 把地主的土地和富农多余的土 地无偿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群众。在三年多的土地革命实践中, 基本上形成 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和方法,如依靠贫农,联合中农, 限制富农, 消灭地主阶级, 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乡为单 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等。实行 “耕者有其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既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 也是党在根据地执政过程中解决民生问题、调动人民群众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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