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0618191844).pdf
《《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0618191844).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0618191844).pdf(2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人事厅 冀卫科教字 2007 36 号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 教育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 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需 要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 质,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卫生部、 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试行) (卫科教发 2000477 号) 要求,在认真实施关于印发河北省卫
2、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 文件 ; 学教育实施办法 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冀卫办字 2002 18 号) 的基础上,近日 ,省卫生厅、 省人事厅重新修定了 河北省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 实施细则 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 施细则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二 O O 七 年 七 月 十 七 日 ; 附件 1
3、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进全省继续 医学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卫生部、 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试 行) 和河北省人民政府1999 年 11 号令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是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 要内容,应适应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面向 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新方法
4、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 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人力资 源保障。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 位执业,并受聘担任初级(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 ; 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初级人员按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 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进行) 、中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人 员。在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卫生部乡 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要求参加在职培训。 由省外调入或部队转业到我
5、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报到 之年起纳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要打破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 地区的卫生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 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 第六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 体制。除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管 理,华北石油管理局驻各市县的医疗卫生单位由本局管理外,其 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都实行属地管理。省、市、 县(市、区)各级均设立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领导机构,负责贯 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继续医学教
6、育计划和要求,做好本辖区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考核、登记、审核等各项管理 工作。 第七条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全省继续医学教育 工作领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组织。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 ; 省卫生厅、人事厅的领导下,由卫生、人事行政部门、高等医学 院校、医学学术团体、科研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学科组,学科组由有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职能: 1、制定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 2、根据国家、省政府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省继续 医学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 3、评审、批准和公布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向卫生部推 荐国
7、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根据本省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选编、出版省级继 续医学教育的文字、声像教材,并通过杂志、报刊、电台、电视 台、网络等媒体,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5、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公布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继续医学教 育领导小组作为本地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职能: 1、贯彻执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本市继续 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本市年度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初审和 申报; 3、审批并公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监督管理本市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及统计报告, ;
8、对各类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 5、组织协调本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 县(市、区)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职能由市继续医学教 育领导小组确定。 第九条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明确 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审查 和登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继续医学教育文件、档案和继续 教育证书。 第十条各级卫生、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和医学学术团 体应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和任务,认真落 实。 第十一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享有的 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医疗卫生单
9、位要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 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 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 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 为本单位服务。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二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 ; 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 实用性,要特别重视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 思维的培养。 第十三条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 德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 体素质。 第
10、十四条以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为依托,设立省 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保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质量。 第十五条继续医学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 讲求实效的原则,可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的实际需要,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 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 实施。 第十六条各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申报承办国家级、省级和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按全国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规定执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按河北省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现代远程继
11、续医学教育项目按 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 第十七条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 本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 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 第十八条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 其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举办讲习班、研讨班、调研班等形式的 教育,使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深刻理解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原 理,掌握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方法及发展规律,保 障全省继续医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 第十九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 学分要求按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 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
12、十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继续医学 教育学分证书,或使用电子信息卡登记学分,作为其参加继续医 学教育活动的有效凭证。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医 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各单位 继续医学教育职能部门每年应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 学教育活动的有效凭证进行审查,并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 医学教育档案。 第二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报告制度。医疗卫生单位每 年应将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完成情况和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举办情况按有关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第二十二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13、是 ; 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任职周期内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拒绝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或任职周期内未完 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不得申报或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也不得申请执业资格再注册。 第二十三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列入单位工作目标和主 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并作为对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政绩 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四条实施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制度。河北省继续医学 教育委员会定期对各市、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进行检查和评估,各市也应定期对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的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在继
14、续医学教育工作中做 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继 续医学教育基地每年要进行自评。 医疗卫生单位应对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在临床推 广应用所学知识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继续医学教育所需经费,采取国家、单位和个 人合理分担并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继 续医学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列支和筹集一定的 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以保证继续医学教育任务的完成。参加继续 ; 医学教育的个人也应承担部分费用。鼓励企业支持继续医学教育 活动。要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继续医学
15、教育活动可 以收取合理学习费用,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02 年颁布的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冀 卫办字 2002 18 号)和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冀卫科教字 2002 37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 解释。 ; 附件 2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根据全 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 法和河北省卫生厅、人事厅河北省卫
16、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 学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重要载 体,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并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和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 目。 第二章项目类别 第三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全国继续医学教 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 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第四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省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中华
17、医学会、 中华口腔医学会、 ; 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 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 一公布的项目。 第五条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经各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 小组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第六条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 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 (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 ,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组织和批准的项 目,以及由省人事厅组织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项 目。 第七条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经卫生部批准的远程 教育机构承办,包
18、括以下三类:经卫生部审批公布或由其授权单 位组织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评选出的远程教学项目;经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公布或由其授权单位组织的省级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中评选出的远程教学项目;卫生部认可单位、认可基 地和有关学术团体举办,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备案的 项目中评选出的远程教学项目。此类项目按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相关规定管理。 第三章项目内容与形式 第八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 ; 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 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九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 2、本学科
19、的国内发展前沿;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 果的推广; 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第十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1、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进展; 3、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应用; 4、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5、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1、市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2、国内、省内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3、填补市内空白,有显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河北省 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 医学教育 实施办法 0618191844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5597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