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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加强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其在贮存、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生活、建筑安装、监 测化验、检修、绿化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 职责 3.1 企业管理部环保科负责集团公司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发布工作,负 责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统计、数据传递、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保卫部负责
2、各类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3.3 化工公司、 热力公司、助剂公司负责本部门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 工作。 3.4 基建施工部、设备动力部、安装公司负责建筑安装、施工、检修 过程中所产生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 3.5 质量计量部负责监测化验各类废物的管理工作。 3.6 热力公司负责煤灰、煤渣的管理工作。 - 2 - 4 具体规定 4.1 固体废物分类存放 4.1.1 废旧微机、打印机由公司办统一回收、贮存。 4.1.2 建筑安装、施工、检修固体废物按指定地点存放,绿化垃圾按 所在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 4.1.4 各类生产固体废物根据工艺操作标准存放。 4.1.5 废旧钢材、设备定点存放。 4.
3、1.6 各公司、部室质监、检测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报废试剂、留样及 废旧玻璃仪器、器皿等化验检测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并分类处理、 处置。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 可焚烧的送热力公司锅炉进行焚 烧,锅炉所在车间及送废部门按附录A“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登记 表”进行记录;其他废弃仪器、器皿消毒处理后投放垃圾箱。 4.1.7 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实业公司在适当的位置设置 垃圾箱,对垃圾箱进行标识,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投 放。 4.1.8 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实业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域所 有垃圾池、垃圾箱的规范、清理、标识。 4.1.9 办公楼、俱乐部日常办公产生的固体废弃
4、物分类存放。 4.2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4.2.1 各垃圾池、垃圾箱内垃圾分类收集后, 统一送城市垃圾处理厂 集中处理。 4.2.2 集团公司范围内二次存放的固体废物,要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渗 - 3 - 透、防扬尘等措施。 4.2.3 可燃的生产固体废弃物, 由废弃物产生部门送热力公司锅炉焚 烧, 热力公司及送废部门按附录A“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登记表” 进行记录。 4.2.4 临时存放的建筑安装、施工、检修、绿化等大量一般性固体废 物,要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或其他处理场所。 4.2.5 对综合利用、作为副产品外售以及委托外单位处理的固体废物 要在与相关方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方的环境保护
5、责任和义务,防止 造成二次污染。如化工公司的石灰渣、热力公司的煤灰、煤渣等。 4.2.6 各部门废旧保密资料集中销毁, 其他废旧纸张等纸制品必须集 中收集、外售。 4.2.7 质量计量部负责原盐、原煤、固碱、原油等化验余样的回收处 理。 4.2.8 废旧钢材、设备的处理执行废旧钢材、设备出售管理规定。 4.2.9 积极进行技术探索、改造,加大综合利用力度,走循环经济之 路。 4.3 危险固废的处置管理 4.3.1 危险固废分类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998】089 号中的规定,集团公司 危险固废有以下几类: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废物类别编号存在工序名称 1 废机油、废润滑油HW08 各生产车间
6、机泵运行 2 废酸液HW34 化验分析 - 4 - 3 废碱液HW35 化验分析 4 废旧化学试剂HW03 化验分析 4.3.2 危险固废的处置 存在危险废物的公司、部门,需在适当位置设置收集容器,并 有清晰的标识,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处置记录。 1) 废机油、废润滑油 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负责本部门废机油、废润滑油的 收集,暂时存放于收集容器内,待收集一定量后委托具有相应能力、 资质的单位处置或送热力公司锅炉车间进行焚烧,做好处置记录。 2)废酸、废碱液 各部门化验室负责日常化验分析中废酸、废碱液的收集工作, 分 类收集,待集中化学处理为中性后,排放至下水道,送污水处
7、理厂处 理,各化验室做好处置记录。 3)废旧化学试剂 因过期失效变质需处置的废旧化学试剂,由各化验室收集暂存, 列清单及废旧试剂处置申请报质量计量部,由质量计量部协同安保 部、企管部环保科制定处理方案后,进行集中分类处置,处置时需要 处置单位、安保部、企管部环保科人员同时现场监督,处置单位做好 处置记录。 无机酸、碱盐类试剂:经稀释(溶解)中和后,送污水处理场 进行生化处理; 经高温焚烧不产生污染的有机类试剂:送热力公司锅炉进行高 温焚烧; - 5 - 经污水处理装置生化处理能分解类有机试剂:经稀释(溶解) 处理后,送公司污水处理装置进行生化处理; 剧毒类:需单独收集存放,严格执行“五双”管理
8、要求,并委 托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的单位处置或由安保部统一送交市公安局。 4.4 记录、统计及数据传递 4.4.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固废、 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做好记录,填写附 录 A “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登记表”,如属危险固废在备注中注明 “危 废种类”和“编号”。 4.4.2 各化验室依据废旧化学试剂处置情况做好处置记录,填写附录 D“废旧试剂处理情况记录” 。 4.4.3 固废需每月统计、报送环保科的部门及固废项目: a)化工公司盐泥、皂化压滤残渣、污泥压滤残渣、石灰渣、煤 气炉废渣、废机油(润滑油) 、废酸、废碱; b)热力公司煤灰、煤渣、废机油(润滑油); c)助剂公司废机油(润滑油)
9、、废酸、废碱、废旧化学试剂; d)嘉源公司的废酸、废碱、废旧化学试剂; e)基建项目部建筑垃圾 ; f ) 质量计量部废酸、废碱、废旧化学试剂; g)企业管理部废酸、废碱、废旧化学试剂。 统计报表格式见附录B“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统计表” ,在处 理方式栏中填写外售、送垃圾处理厂或贮存。 4.4.4 各固废统计部门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统计表”每月进行 - 6 - 汇总,将填好的“固体废弃物统计表”于次月5 日前网上报送至企管 部环保科。必须由填表人或审核人网上传送。 4.4.5 环保科每月7 日前将汇总分析情况随月工作总结一并报企管 部、主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4.5 管理考核 4
10、.5.1 企管部负责集团公司的固体废物管理考核工作。 4.5.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固体废物管理考核工作。 4.5.3 环保科采用抽查的办法对本规定所管理的固体废物的存放、处 理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要求有书面检查记录。 4.5.4 未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箱、原有垃圾箱整改不规范的,每项次 扣 100 元。 4.5.5 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每项次扣垃圾放置部门50 元;无法落实责任部门的由垃圾存放、清运管理部门负责。 4.5.6 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固废收集容器、或标识不清晰的, 每项次扣 100 元; 4.5.6 统计报表每拖延一天扣30元。 4.5.7 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
11、的扣50 元。 4.5.8 对经过考核下月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加倍考核,依此类推。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 7 -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 绿化管理规定、 废旧钢材、设备出售管理 规定 、 化验室监测固体废弃物及废液管理办法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登记表 QG2-26 使用部门: 日期固废名称数量处理方式相关方经办人备注 - 8 -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_月固体废弃物统计表 编号: QG2-27 部门:年月日 类别 固体废弃物 名称 产生量 (单位) 处置 方式 经济效益 全年 累计 备注 综合 利用 类 本月累计 处置 类 本月累计 填表人:审核人: - 9 - 附录 C 废弃试剂处理情况记录 JS1-101 处理单位:负责人: 现场监督部门及人员 安全保卫部: 企管部环保科: 现场处理人员: 处理地点: 处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废弃试剂名称及数量(可附表) : 处理方式: 处理经过 ( 结果): 其它: 备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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