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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工作纪律 1 、试工与辞工纪律 1.1 招工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资质证书、健康证明), 符合条件试工前须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 1.2 新员工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和试用要求的,企业可 按相关规定终止试用。 1.3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3 天,正式录用后员工辞职应提前 30 天向车间主任 /部门主管提出辞职申请 (特殊岗位的至少60 天), 经车间主任 / 部门经理审核并有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时间至综合办 办理离厂手续。 ( 特殊岗位包括中高层、质量部全员,车间主任、车 间工艺员,车间各班组长) 1.4 员工辞职或调离本企业,必须归还上岗证、工作服、工作 鞋及相关文件、工具等
2、。 2 、仪态、着装纪律 2.1 员工服饰妆容必须符合岗位身份,穿着整洁、大方、得体。配 有工作服的员工,必须穿工作服,禁止穿奇装异服。 男员工:不准留长发、不准蓄胡须、不准剃光头;不准穿拖鞋、背 心、打赤膊;在公司正式对外接待、会议、社会、公关活动时,须穿 正装; 女员工:夏季不准穿低胸上衣、露脐装、超短裙、超短裤;着淡 妆,不准穿拖鞋、凉拖及奇形怪状的鞋;在公司正式对外接待、会议、 社会、公关活动时,须穿职业套装 2.2 生产或检验人员不应留长指甲, 进入洁净区员工不得佩戴饰 物包括手链、 手镯、手表、戒指、耳环等。男职员不得留胡须、 长发; 女职员不得化妆、披长发、涂指甲油。 2.3 上
3、班时间内必须佩戴公司上岗证,上岗证正面示人,不得遗 失,不得转借他人。生产车间人员上岗证配有门禁卡,进洁净区可不 佩戴上岗证。 2.4 接打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问您找 谁”、“请稍等”。 3 考勤纪律 3.1 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3.2 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签到,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 3.3 员工请假须凭请假单。(正常情况,事前请假并递交请假单, 实发不可抗拒因素, 只能电话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并在假后补齐请假 单) 4 进出厂纪律 4.1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公司车辆进入厂区须按指定地点 摆放整齐。 4.2上班期间有事外出,一律凭车间主任/ 部门
4、经理批准的员工 出厂单方可出厂。 4.3员工携带物品外出,一律凭车间主任/ 部门经理批准的物资 出厂单方可通行。 废旧物资一律由财务部开具出厂单并由财务总监 签字由门卫检查确认方可出厂。 4.4门卫或行政督察员有权对可疑对象或物资进行询问和检查。 5 劳动纪律 5.1、在工作时间内要出勤出力,禁止无故窜岗离岗、消极怠工 5.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禁止睡觉或打瞌睡,禁止看与工作无关的 书报杂志,不得在工作场所玩手机、打牌、玩游戏、网上聊天、吃零 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3 生产、检验区:严禁将私人物品(手机、口香糖、饮料、 香烟、个人用药品、化妆品等)带入检验区、一般生产区和洁净区。 上班严禁
5、嬉戏打闹、不讲脏话或粗话,洁净区内严禁大声喧哗、席 地而坐,不得站踏更鞋柜柜面,屡教不改者予以调出洁净区或辞退。 5.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禁止接见任何私访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经 部门经理批准。 5.5员工必须爱护一切生产设备、 生产工具等,不得破坏、遗失, 如有违反者照价赔偿。 5.6 工作要积极主动、恪尽职守、通力合作、相互帮助,员工 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和人事调动,不得无理取闹,屡教不改者,部门负 责人有权移交人力资源部。 5.7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 5.8办公区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讲话、说话、闲聊。不准用公 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违者给予通话费的3
6、倍处罚。 6 安全与消防纪律 6.1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员工必须接受各种安全培 训,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积极 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因措施不力,出现安全事故,视其情 节追究有关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6.2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情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6.3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 己动手处理。 6.4员工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负有维护、管理的职责,发现异 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并报告上级或设备部 维修,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装、挪动设备。 6.5凡从事压力管道、
7、电工、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 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作 业安全合格证。 6.6 除接待时(会议室、董事长室、行政总监室)可吸烟外,禁 止任何人在厂区内吸烟,抽烟应离厂区大门20 米外。任何人不得将 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区,禁火区用火须批准,并有专人负责。 6.7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及设施,不得阻塞消 防通道。 6.8任何人必须遵守用电制度,节约用水、用电。 6.9员工在上、下班 期间应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工 作期间绝不允许脱岗,脱岗时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7 质量纪律 7.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质量管理制度,树立“药品质量只有一百 分,九
8、十九分等于零”的观念。 7.2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生产,力争不出不合格产品。 7.3员工必须执行新版GMP 、药品法律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生 产相关文件 . 8治安纪律 8.1公司员工 禁止一切形式的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活动。一 经发现或被公安机关查获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8.2上班时间禁止吵架、打架。 8.3禁止一切谩骂、威胁、攻击的行为。 8.4禁止一切偷盗行为。 8.5禁止一切贪污、贿赂行为。 8.6 禁止私藏危险品、毒品和攻击性武器,禁止一切违法乱纪行 为。 9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纪律 9.1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厂环境卫生制度,积极参加环境卫生 活动,自觉履行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义
9、务,自觉爱护工厂绿化和 一切公共设施。 9.2厂区内严禁乱扔烟头、纸屑、饮料盒等,不随地吐痰丢垃 圾。路面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杂物放于指定位. 9.3保持办公区环境整齐、清洁和美观。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 张贴和摆放图画、照片、装饰品以及私人用品。 9.4下班时,注意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及时对桌面、文件、资料 整理,保持工作台面整洁 10.保密纪律 10.1严守公司机密、不能私自传播公司生产工艺、质量文件、 管理措施、相关文件资料等。 10.2泄露公司机密,使企业蒙受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 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严重者追 究其法律责任。 违纪处罚规定 项目条款事
10、由处罚规定 试工与辞 工纪律 1.1 不符合招工条件或录用条件停止试用、退工 1.2 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不足3 天扣除工资 100元 1.3 员工提出辞职一般员工不足30 天、特殊员工 不足 60 天 扣除未发工资 着装纪律 2.1 穿拖鞋、背心、露脐装等罚款 10 元/ 次 2.2 检验、洁净区人员留长指甲、 佩戴饰物、 化妆罚款 10 元/ 次 2.3 遗失、损坏门禁卡,每补办一次罚款 50 元/ 次 考勤纪律 3.1 迟到、早退迟到半小时以内罚款20元/ 次,迟到半小时以上扣除半天工资 3.2 旷工 员工旷工三天以内 ( 含三天),扣除全勤奖,扣除当月双倍日工资, 连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
11、自动离职论处。旷工均给予通报批评 3.3 叫人代签考勤,替人签考勤双方各罚款 10 元/ 次 进出厂门 纪律 4.1 不按指定地点摆放交通工具罚款 10 元/ 次 4.2 出厂未办理出厂手续罚款 30 元/ 次 4.3 无物资出门手续携带公司物品出厂扣下物品外处罚100 元/ 次,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并移送司法机关 劳动纪律 5.1 擅自离岗、窜岗罚款 30 元/ 次 5.2 上班时间睡觉、打牌、玩手机、玩游戏罚款 30 元/ 次 5.3 洁净区内席地而坐,携带零食及私人物品 罚款 10 元/ 人次,屡教不改者予以调出洁净区或辞退。 5.4 不服从部门管理人员安排 情节严重者,上交人力资源部 安
12、全消防 纪律 6.1 不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予录用、辞退 6.2 不按操作规程要求生产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并赔偿公司损失,屡教不改者开除 违纪处罚规定 6.3 厂区内吸烟, 在部门区域发现烟头, 给予部门 负责人罚款,部门负责人在自行给予部门人员 处罚 罚款 50 元/ 次(只)(按发现次数或烟头数量计算) 6.4 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区造成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5 私自开启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罚款 200 元/ 次 6.6 下班后不关闭电源罚款 20 元/ 次 质量纪律 7.1 不按工艺要求生产,未造成损失的罚款 20 元/ 次 7.2 不执行新版 GMP 、药品法律法规、有关产品质
13、量、生产相关文件 . 罚款 50 元/ 次 7.3 造成批量生产质量事故按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治安纪律 8.1 赌博、吸毒情节恶劣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 8.2 上班时间吵架、 打架及一切谩骂、 威胁、攻击罚款 200 元/ 次,情节恶劣开除 8.3 偷盗行为情节恶劣开除,移送司法机关 8.4 贪污、收受贿赂罚款 500 元/ 次,情节恶劣开除 8.5 私藏危险品、毒品和攻击性武器一经发现开除,移送司法机关 公共秩序 和环境卫 生纪律 9.1 随地吐痰丢垃圾、纸屑、饮料盒等罚款 10 元/ 次 9.2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制造噪音罚款 10 元/ 次 9.3 乱涂乱画、损坏绿化罚款 20 元/ 次 9.4 损坏公共财物赔偿损失 保密纪律10.1 泄漏企业机密开除,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 其他纪律 11.1 损坏企业利益、信誉、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罚 11.2 不服从各项纪律检查及煽动、抵触检查。罚款 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1.3 私拿物品罚款 200 元/ 次,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备注:所有罚款以现金形式在处罚后三天内上交至财务部,三天内未上交者,加倍从工资扣除。 本员工工作纪律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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