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责任公司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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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 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 2 危险分析 .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5 应急响应 . 6 信息发布 . 7 后期处置 . 8 保障措施 . 9 培训和演练 10 奖罚 11、附则 . 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二、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三、井下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四、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五、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六、火工品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七、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八、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九、地面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十、灾
2、害性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二、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三、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四、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五、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六、火工品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七、矿井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八、矿井提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九、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十、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方案 附录: . 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增强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 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
3、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提高矿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变能力,保证 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 安全工作。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 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国务院 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 1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 6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4、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 号)、关于加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调 200870 号)。 山西省生产安全条例、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山西省 特大安全故应急救援预案、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标准 AQ/T9002 2006)。 1.2.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有关应急预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有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神华建筑
5、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承建的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 副斜井、行人斜井井筒工程及工广范围内的重大安全事故。 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是顶板事故、瓦斯爆炸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火工品爆炸事故、 水害及灾害性天气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矿井停电事故、提升运输事故等。 伤亡事故的级别 (1)轻伤事故:指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事故中含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 2人(多人事故含轻伤重伤)的事故。 (1)三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a、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h 至 4h 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4h 至 16h; b、通风不良或局部
6、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 c、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作业 的; d、按高瓦斯区域管理的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min以内的; e、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 f、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g、直接经济损失在 2 万元至 10万元(含 10万元)的; h、提升设备的断股、卡罐;起吊设备断绳;主井、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0.5米以 内; I、小型物件坠入井筒; j、电机车(机动车辆)碰头、追尾、撞车、翻车; k、压风机风罐捣毁;压力容器安全阀失效; l、溜子拉翻机头或机尾;拉翻绞车; m、井下透水,影响正常作业
7、的; n、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 3m)、冒顶高度在 1m以上的;掘进巷道冒 顶长度 3m 以下、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5m 以下、冒顶高度在1m 以上; o、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 p、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 (2)二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a、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4h以上但不足 16h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16 小时以上,但不足三昼夜; b、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c、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 10t); d、按高瓦斯区域管理的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60min(含 10mi
8、n)的; e、因水灾使采区停产; f、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g、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 5m)、冒顶高度在 1m以上的;掘进巷道冒 顶长度超过 3m、冒顶高度在1m 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冒顶高度在1m 以上; h、提升设备的断股、蹲罐、坠罐;主井、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超过0.5m 以上的; I、大型物件坠入井筒; j、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k、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的; l、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 50万元(含 50 万元)的; m、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 n、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露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9、的; o、35kW 以上供电系统误停、误送电的; p、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含 10万元)的; q、矿区内积水较多,主井、副井、35kW 以上变电所存在进水可能的; r、其他认定为性质达到二级非伤亡事故的。 (3)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a、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6m以上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三昼夜以上; b、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c、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t(含 50t); d、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生产安全; e、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停产; f、采区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g、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
10、风60min 及以上的; h、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m(含 10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掘进巷道 冒顶长度超过 5m(含 5m)、冒顶高度在 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冒顶高 度在 1m以上; I、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 100万元)的; j、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 10万元)的; K、其他认定为性质恶劣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专项 应急预案有煤矿重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矿井 掘进巷道重大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
11、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矿煤尘爆炸 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工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提升运输事故 应急预案、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见附图应急预案体系图 1.5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 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 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
12、4)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项目部配合建设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 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会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同 应对,将日常管理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2 危险分析 2.1 矿井概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原山西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和原山西顺 昌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兼并重组整合而成。井田位于娄烦县城北10km处的新庄村西,行 政区划隶属静游镇,其井田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4341114623,北纬 380759380912。 井田北距岚县县城约30km,南距娄烦县城约10km,东南距古交市约80km,乡级 柏油路通过本井田,东距太(原)岚(县)
13、公路约7km。交通比较方便。井田面积达 3.4455km2,设计生产能力 0.9Mt/a。 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太原市煤矿矿井2004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 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井田内开采9#煤层,属低瓦斯矿井。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聚 盛煤业有限公司2010年 5月在井下取样送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进行煤尘爆 炸危险性测试,其结果: 9#煤层火焰长度 400mm,抑制煤尘最低岩粉量80%,煤尘具 有爆炸性。 9#煤层吸氧量 0.66cm 3/g,自燃倾向性等级,为自燃煤层。 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承建的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副斜井、行人 斜井井筒工程是矿井资源整合后的主
14、要系统工程,副斜井净断面积14.25m 2,掘进断面 表土段 19.0 m 2 ,基岩段 16.32 m 2 ,井筒长度 314m,(其中表土段 60m,基岩段 254m ),巷道坡度 -21;行人斜井净断面积 10.61m 2,掘进断面 14.06m2,井筒长度 259m ,巷道坡度 -22。 斜井单水平开拓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通风 斜井箕斗提升 双回路供电 表土段混凝土浇筑支护、基岩段锚网喷支护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 9#煤层。 2.2 危险分析 根据矿生产中的水文地质资料,井筒下掘时,有可能遇到已废弃的采空区、老巷, 若与井筒贯通,会造成透水事故。 2.2.2 井下火灾: 发生的原因有外因和
15、内因两种。根据施工方案和方法主要存在外因火灾有:明火 (包括电气焊、明火)所引起的火灾;油料(包括润滑油、液压设备用油、维护设备用 油等)在运输、保管和使用时引起的火灾;炸药在运输、使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火灾;机 械作用(包括摩擦、震动冲击)所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所引起 的火灾。 内因火灾主要是煤炭自然发火引起。 2.3.4 地面火灾 工业广场内由于供电电源线路老化短路、电器设备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用火不当、 失火及其他等原因,可能发生地面火灾。 2.2.4 顶板事故: 该施工中,在井筒穿越临近小窑废巷和老空区附近;井筒刷大巷道段;如支护不及 时、支护强度不够、支护措施不合理,
16、极易发生顶板事故,造成大面积冒顶。 2.2.5瓦斯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多发生在井下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在通风质量差的独头掘进工 作面、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可能积存瓦斯,如遇 有引爆火源,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违章排放瓦斯或巷道与老空区贯通等有大量瓦斯涌 出时,如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良、放炮不符合规定、机械磨擦等产生引爆火源,也可引 爆瓦斯。 2.2.6煤尘爆炸事故: 在掘进、放炮、运输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煤尘;风速过高会引起工作面和运输巷 道煤尘飞扬,风速过低产尘点产生的煤尘排不出去而增加浮尘量;当煤尘含量达到爆炸 临界点,遇有引爆火源时,就会发生煤尘爆炸事
17、故。 2.2.7 火工品事故: 火工品 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有可能因碰撞、剧烈震动、热分解、遇到明 火、杂散电流、电气漏电、违章放炮等原因引起爆炸。 2.2.8 矿井停电事故: 供电主要有电气灾害、静电的危害、雷电灾害、电气系统故障危害、可能造成排水、 通信、通风、提升运输等系统设备停止运行、损毁设备、电气火灾;人身触电造成伤害 甚至死亡;引爆雷管炸药,导致外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等。 2.2.9 提升运输事故: 斜井采用绞车运输,主要存在断绳、跑车等危险。 2.2.10 灾害性天气: 存在雨季强降雨及冬季强暴风雪天气影响矿井安全的可能性。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18、3.1.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经理、财务总监 成员单位:掘进队、机运队、供电队、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 劳资科、综采办、财务科、保卫科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 交办的各项任务。 附表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及办公室联系表 附表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表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矿应急预案; 组建应急
19、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接受公 司、政府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项目部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负责生产安全 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项目部设立应急指挥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现 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服从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急 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 总 指 挥: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副经理、财务总监。 成员:施工队、机运队队长,供电队长、技术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 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劳资科长、综采办主
20、任、财务科长、保卫科长 附表三:项目部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3.2.2 指挥部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2)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 资、善后处理等。 (4)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组织指挥全项目部的应急救援。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 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项目部处置能力时,向
21、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神 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3.2.3.2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3.2.3.3指挥部成员职责 调度室主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负责事故处置时各施工点的调 度工作及事故时用车调度。 技术科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现场的相关技术工作。参与顶板、水害、灾害性天气、 运输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科长: 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
22、管理工作;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 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机电科长: 参与矿停电、提升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 通风科长: 参与矿“一通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 查处理工作。 太原市救护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制定,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完成应 急救援工作。 各队队长:负责核查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组织撤离灾区和安全条件下的救灾工 作,负责向调度详实的汇报灾情、性质、范围、及灾害采取的行动,负责组织完成上级 为处理灾害所下达的命令。 财务科长: 负责应急救援各项费用计划和及时拨付,确保
23、救援资金及时到位。 综采办主任:负责抢险救援物资,机运车辆准备和供应、后勤保障、遇险人员的安 置工作。 保卫科长: 负责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参与地面火灾现场救援 方案研究制定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劳资科长:负责事故处置时人员的配置及伤亡人员的档案归类、接待安置工作。 3.3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十个应急救援小组 (1)技术保障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任组长,有关业务科室(安全科、技术科、 机电办、通风科、综采办、调度室)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职责:及时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 技术措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
24、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恢复生 产提供技术支持。 (2)现场抢救组。由项目部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任组长,事故单位、兼职应急 救援队伍、太原市救护队队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实施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对遇险人员的抢救,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3)医疗救护组。由项目部分管医疗救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三聚盛煤业有限公 司医疗人员及娄烦县医院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受伤人员转送和卫生防疫工作。 (4)警戒保卫组。由项目部保卫科长任组长,保卫科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经指 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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