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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3 页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范本 第 2 页 共 13 页 工程设计是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 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包括总图、工艺设备,建筑、结构、动力、储运、自动控制、 技术经济等工作。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_; 工程地点: _ 合同编号: _; 计证书等级: _ 签订日期: _; 签订地点:_ 发包人:_ 设计人: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 3 页 共 13 页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 _ 第 4 页 共 13 页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 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3、(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 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 5 页 共 13 页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 间 第七条 费 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_ 万元。收费依据 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 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 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 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计 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 8.2 设计人
4、提交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 费总额的 %, 计 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 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第 6 页 共 13 页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 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 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 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 上述资
5、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 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 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 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 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 费。 第 7 页 共 13 页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 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 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 半
6、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 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 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 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 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 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 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 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 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
7、 第 8 页 共 13 页 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 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 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 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 (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 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 付设计文件(出现 9.1.2、9.1.2、9.1.4、9.1.5 规定有
8、关交 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年。 第 9 页 共 13 页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 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 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 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 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 的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 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
9、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 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 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 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 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 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 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 10 页 共 13 页 第十条 保 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 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 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
10、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 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 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 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第 11 页 共 13 页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 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 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 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 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 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 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_份,发包人 _ 份,设计人 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 第 12 页 共 13 页 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 13 页 共 13 页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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