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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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特征码 AbgJBzXcJBEaMcIxFHqQ *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 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镇教 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镇教育系 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1. 全镇公办教育单位,包括各独立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 2. 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编制及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的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
2、职员) 、专 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第 2 页 3. 首次设岗对象为全镇 20XX 年元月 1 日前各独立初级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中心幼儿园、教学点和中心学校 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 20XX 年元月 1 日及以后新招人员) 。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比例 1. 全镇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 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 2.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 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根据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权限确定。 “双肩挑”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一是股级及以上教育 单
3、位的班子成员,且具有副股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二是具有专 业技术主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双肩挑” 人员的岗位聘用须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3.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 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第 3 页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以教师岗位为主体, 确因工作和实际需要可经上级部门审批后适当设置非教师岗位 (如专职医护、财会等) 。 4.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 职责的工作岗位。 5. 经市人社局核准,我镇首次岗位设置时,管理( “双肩挑” 人员) 、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127 人)的设置比例为: 10:1
4、13:4。 三、岗位等级设置及首次设岗控制数 1. 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等级分为 3 个等级,即七级至 九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股级正副 职) 。涉及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参照下条。 2.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 9 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 3 个等级, 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 分为三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第 4 页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首次 设岗层次比例,执行如下控制标准:高级岗位五级 0 人、六级 0 人、七级 1 人,共 1 人;中级岗位八级 16 人、九级 25 人、 十级
5、 46 人,共 87 人;初级岗位十一级 11 人、十二级 11 人、 十三级 3 人,共 25 人。其中,高级岗位五级和六级、中级岗位 八级和九级、初级岗位十一级等规定的数量为绝对控制数,其 余为相对控制数。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级,即一至五级, 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首次设 岗技术工岗位一级控制数为 4 人。 4. 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 、20XX 年取得副高级和中级专 业技术职务且已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进入相应岗位,但不占用相 应专业技术岗位限定职数。 四、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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