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辩证推理在案件裁判中的运用及应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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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浅析辩证推理在案件裁判中的运用及应对 特征码 wlTgRgxmbeUpTqbGaiRN 一、引言 法律推理具有思维与实践相统一的辨证特点。对法官来说,它 是法官在法律实践中,从已知的前提材料合乎逻辑的推想和论 证法律结论的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处于法律思维核心的法律认 识论范畴,它所反映和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以达到弄清事实真相、做出公正判决的目的。 法官实施法律推理是一种应受法律规制或调整的法律行为, 同时也是一项法定义务。法官运用法律推理办案旨在为司法裁 判提供正当理由,增强判决的一致性和正当性,可以为法律问 题提供健全的、经过充分论证的答案,使得解决纠纷机制摆
2、脱 主观任意和偶然随意的弊端。正是法律推理使司法裁判与神明 裁判、主观擅断区别开来,因而它是法治生成的一个重要条件。 从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内容来说,它大致可以分为形式法律 推理和辩证法律推理。所谓形式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适用过 程中,根据确认的案件事实,直接援用相关的法律条款,并严格按 第 2 页 照法律条款的判断结构形式所进行的推理。在以成文法为主要 法律渊源的制定法国家,形式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最基本的、最 常用的推理形式。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 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是在缺乏确定 无疑的法律前提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推理。辩证推理是以法律 规范的内容、立法的目
3、的和立法基本价值取向为依据的推理。 在对案件的处理中,如果该案的事实简单,所适用的法律 有明文规定,则法官只要运用形式推理从法律规定中找出大前 提,便能对该案作出裁判。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极有可 能面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在这些疑难案件里,有的从现有法 律规定中找不到可以适用的依据,有的虽然可以找得到,但规 定之间互相矛盾,或得出的结果极为不公平,这时法官仅运用 形式推理无法得出裁判结果,就需要运用辩证推理来进行价值 判断。 二、运用辩证推理的情形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官需要进行辩证推理: 1、法律规定本身意义含糊不清,而且这种含糊不清不是 文字上的含糊不清。文字上的含糊不清一般可以通过法律
4、解释 第 3 页 的技术予以解决,而法律规定本身不清,系立法者有意应用立 法技术造成的,在法学上称为一般条款和不确定概念。不确定 概念是指内涵不确定,而且外延比较开放的法律概念。如民法 上规定的合理、不合理、公平、显失公平、善意、恶意、重大 过失等,在刑法上规定的“或以其他非法方法” 、 “其他相似情 形”等。这些概念在适用于具体案件时,须由法官评价地加以 补充,使其具体化。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等,一般条款仅仅为办案法官指明了一个前进的 方向,要他朝着这个方向去裁判,至于在这个方向上法官到底 可以走多远,则让法官自己去判断。在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和 一般条款的适用中
5、,法官所做的不仅仅是对法律规定作字面解 释,还要根据立法目的作出价值判断。 2、法律规定有漏洞,致使法官无法从法律条文中得出具 体的处理结论。在法治理想的蓝图中,无论现实生活中出现何 种情况,法律规则总会为法官提供一个可以作为大前提的具体 明确的规定,然而现实的实践和司法的历史告诉我们,这种理 想从未能真正的实现。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出现法律空白或法 律漏洞是不可避免的。出现这种情况有多种原因,它有可能是 本应作出法律规定,但由于某种原因而未加以规定;也可能是 后来出现了新的情况,出现了新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加以调整, 但法律还未本文来自*之音网,在百度中可以第一位搜索到*知 第 4 页 音网站作
6、出规定,如是否认可“安乐死”等。在这种情况下, 法官不得因为法律未有明确规定而拒绝裁判,同时解决纠纷的 紧迫性不允许法官等到立法机关在完善法制之后再来审理案件, 法官必须运用辩证推理进行论证,以期得出能获得广泛赞同的 结论。 3、法律规定之间存在冲突。在对案件的处理中,既可以 适用此规定,又可以适用彼规定,法官必须在其中作出选择。 这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法律规定“打架”现象,它给审判带 来了困惑。如果冲突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位阶的差别,则可依 据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效力的标准进行取舍,如果两者的位 阶相同,则需要法官运用辩证推理的手法进行价值判断,决定 具体适用哪一条规定。 4、合法与合理之间存
7、在矛盾。如果适用法律规定将带来 极不公正的结果,法官必须运用辩证推理排除不合理规定的适 用。法律规定有时不能穷尽现实生活的种种情况,导致适用法 律规定将出现不合理结果的发生。在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 相冲实时,如何协调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的关系,这是不 同国家审判机关在不同时期所面对的一个共性问题。如 1882 年美国纽约州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在该案中,甲是乙所立遗 嘱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甲为了阻止乙改变遗嘱,将乙杀害。由 第 5 页 于当时纽约州的法律并未禁止甲根据遗嘱获得此财产,所以法 院在决定是否应当保留甲的继承权问题上十分为难,因为当时 的法律并未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8、,则被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如果根据此遗嘱赋予杀人犯以继承权 将违背正义和常识。此案中,法官最后运用了辩证推理,根据 “任何人不得因其过错行为而获利”这一原则,排除了适用导 致极不公正结果发生的法律条文。 三、运用辩证推理的方法 在疑难案件审理时,法官如果找不到相关规则适用于本案, 或者说适用已有的规则将会导致极端不公平的结果出现,往往 要用以下几种方法来确立和建构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从而形成 新的法律理由,克服法的普遍适用性和个案的具体特殊性之间 的矛盾。 1、通过探求法的精神来进行辩证推理,以指导裁判前进 的方向。法是实现秩序和正义两大价值目标的工具。立法者在 制定一部法律时为实现秩序和正
9、义,需确立一定的立法指导思 想,以反映立法主体根据什么思想、理论立法和立什么样的法, 立法者往往要在所立法律总则和相关草案中加以说明其立法目 的。法的精神又可以分为法条精神和法典精神。法条精神是指 第 6 页 适用于具体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的法的精神。法典精神不同于 法条精神,因为具体法条具有时代局限性,会随着时代的发展 而造成不正义,但“法典精神是整部法典的整体目的和理想, 是法典的正义和理性所在,且不会因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法 官在适用法律裁判案件时,必须不得违背法的精神,否则就会 造成“形式合法” ,而“实质不合法”的现象。这种法的精神可 以帮助审理疑难案件的法官走出困境,指导法官进行推
10、理活动, 从而得出正确符合理性的结果。例如在前述的里格斯诉帕尔玛 一案中,该纽约州遗嘱法的精神和目的在于财产公正而有序的 转移,而帕尔玛的犯罪行为与此法典的精神相违背,因而其无 法通过适用该法律获得继承权。 2、通过衡平原则进行辩证推理,以克服法律僵化。衡平 原则是指在具体案件处理当中,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规则, 但如果将该规定直接适用于案件,将造成显失公平或明显悖于 法理和社会道德情理,法官此时通过拒绝适用或回避、淡化等 衡平手段,克服现有法律的缺点和不足,以求个案公正的原则。 衡平原则表明,当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有时过严或不适当时,某 些具体问题过于复杂以致立法机关不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实 的
11、结果作出详细规定时,法院运用衡平原则加以处理是必要的。 以衡平原则作为辩证推理的指导原则,可以使当事人获得正当 的权利救济,这也是人类理智的要求。 第 7 页 3、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辩证推理,以克服形式推理的困难。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时期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国 家政策是国家活动的准则,往往成为法律的指导原则或法律本 身。例如我国宪法中明确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这种法律政策对法律推理显然具有指导意义。 国家政策具有灵活性特点,可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而变化, 社会适应性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因而能起到补救成文法 天然不足的作用,法官在法律规定模棱两可或未作规定时可以 依据国家政
12、策进行辩证推理。如我国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法院 一般首先要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补偿问题,这是保持社会 稳定这一国家政策在破产案件中的适用。 4、根据公平正义原则进行辩证推理,使法律推理走出不 义的困境。法律推理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也不是纯粹的技术 操作过程,而是以一定法律制度为基础和环境,以维护一定法 律秩序为目的社会活动。因此,法律推理的标准要符合公平和 正义的要求。公平和正义是法律的根本价值,是法律的最高理 想。法官在处理疑难案件无相关规则适用时,可根据这一原则 来判断法律和事实问题,从而使法律推理走出不义的困境。在 特定的情况下,为实现正义的辩证推理不应当被视为对立法权 第 8 页 的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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