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中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docx
《行政许可中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许可中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行政许可中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 特征码 hSXnZauSdzdXwDoWzlRl 【摘要】 行政许可法是行政程序法治化的重要里程 碑,对行政许可进行立法是我国的特色,它设定了一系列重要 的制度和规则,其中告知 、听证制度成为一项核心制度,它彰显了公民在行 zd 律关 系中的主体地位,在这些制度和规则中,特别值得关注是对利 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制度。由于现实的复杂性、立法的局限性, 该制度的的不足也日益显现,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的关 键就在于正当法律程序的确立。 【关键词】:行政许可 听证 正当法律程序 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 、 国家赔偿法 、 行 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之后,对
2、行政权力行使加强规制、 对公民权利予以充分保护的又一部重要法律,被学者们称为行 政程序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其重要性体现在它不仅在行政许 可领域为行政机关设立了较规范的操作步骤,而且引入了正当 法律程序以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通常将行政许可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种被称为一般许 可,它涉及到安全、环境、调控而需要批准的事项,它的性质 是公众事先有这个权利,只是国家为了管理,将一般性禁止作 第 2 页 为从事其些行为的前提。第二种被称为特许,我国宪法规定公 有资源、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一般社会公众个体不 拥有天然的权利,因此,这种开发利用权的转让是一种特别许 可。第三种被称为认可,指提供
3、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 益的职业、行业,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特殊技能等 资格资质的事项。这里的资质和能力不是行政机关赋予的,而 是主体本身就有,只是需要行政机关予以承认。第四种被称为 核准,指对一些特定的物(设备、设施、产品、物品)进行检 验、检测、检疫,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其 性质是将物与一个参照标准进行比照而予以审定。第五种被称 为登记,指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原则上讲只要主体具备条件即可获得许可。因此,行政许可的 范围是广泛的、内容是丰富的,它涉及到众多的行政领域和部 门。 一、许可管制中的利益 现代行政管理模式历经着几个变化的阶段,从
4、十九世纪的 “夜警国家”到二十世纪初的“全能政府”再到二十世纪中后 期的“有限政府” ,这几个阶段体现了政府行为方式的转变。政 府行为方式指的是行政的规则,而行政的规则在很大的程度上 主要是行政许可问题。在不同的行政管理模式背景下,行 政许可制度有着较大的区别,从世界范围看,19 世纪末 20 世 纪初,强化管制是主流,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国际上出现了 第 3 页 放松管制的浪潮,这种放松体现在政府的管制范围、管制力度、 管制方式受到严格的限制,也体现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权 利更加得到尊重和保护。 行政许可制度的社会效果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许可是对 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它
5、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相比, 具有诸多的优越性,因为它是一种事前的监督和规范,可以提 前将相对人的行为纳入进监管的视野,减少了行政相对人违法 的概率,另一方面,它的缺点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许可的前 提是自由受到限制,故而许可设定的越多,公众的自由就越少。 因此,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体现着国家对公民权利进行保护 与限制的权衡,需要加以限制的事项,往往是可以获益的事项, 无论许可的性质是“普遍禁止的解除” ,还是“特定权利的赋予” ,其核心都是社会主体对其种资格的期待。既然需要管制,往 往意味着对资格的需求量要大于给予量,资格的取得也就意味 着获取利益的可能性,因此,行政许可对社会公众而言,就是 利益的
6、分配。一项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关系到众多相对人、利 害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我们说行政许可是管制中的利 益。 从前述五种行政类型来看,许可会在社会上形成不同程度 序的竞争局面,特许最强,一般许可次之,认可、核准、登记 较为宽松而且从理论上讲甚至是没有数量的限制以致于不会产 生竞争。但从我国当前的许可制度来讲,设定许可的目的就在 第 4 页 于管制,绝大多数许可都存在着数量限制,广泛地影响着社会 公众的公平竞争权、相邻权、环境权等等。享有上述权利的人 我们通常称之为利害关系人,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无疑是正当行政许可制度不可回避的课题。 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范围 作为一部较好体现民
7、主意识的法律,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 一些重要的制度和规则,其中告知、听证制度成为一项核心制 度,它彰显了公民在行 zd 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在这些制度和 规则中,特别值得关注是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制度。 行政 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 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 “行政许可直接 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 权利” 。这里的利害关系通常表现为相邻权、竞争权、环境权。 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对非行政相对人所主张的相邻权、竞争 权、环境权的保护机制,一般有两种,一是行政机关主动考虑 相关因素后,理性的作出决定,另外就是为行政机
8、关设定一定 的义务,用义务来保障权利的实现。第一种机制存在的前提是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高度的理性,能自觉地、主动地避 免错误的发生,但社会常识告诉我们,这只能是美好的愿望。 而第二种机制则是理性社会的通常手段,以可能出现错误为前 提,为行政机关设定义务的机制,而告知、听证制度就是为行 政机关设定预防性机制,将其对利益的分配置于阳光之下。 第 5 页 为保障公众权利, 行政许可法为行政机关设置了一系列 的义务,在这个制度设计中,对相对人(许可申请人)的程序 性保障,对其优缺点进行判断在理论上没有多大的障碍,但对 于利害关系人(相邻权人、环境权人)的程序性保障,有着很 大的伸缩空间。该法条的
9、用语是“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 、 “申请人与他人间重大利益关系” ,其中“直接” 、 “重大”均是 对程度的表述,与其相对应的词是“间接” “、轻微” ,二者之 间的界限怎样划分?标准何在?立法上的模糊用语往往导致自 由裁量的出现,既然是义务就意味着约束,而趋利避害又是人 的本能,这种情况下,很多利害关系人对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往 往没有被告知,更没有称述、申辩的机会。因此,就告知、听 证问题为行政机关设计刚性的义务性规则是发展和完善行政 许可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三、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机制 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在制定、颁布之时有很多颇具特色 的地方,近来,很多学者视告知、听证制度为行政许可法 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 利害 关系人 权利 保护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633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