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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特征码 qHguZcEewCcbClvYBzmg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 20XX 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 通知 (国发20XX24 号) 、 中共省委办公厅、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试行意见 (委办 20XX31 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补充意见 (委办发电20XX 17 号)精神,结合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做法和全市实际 情况,现就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
2、中全 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 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 政能力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新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 调整乡镇布局,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 第 2 页 轻财政和农民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与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 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遵循市场规律,推进公益 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市实际,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合理确定乡镇区划布局和机构 设置,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 政负担。 3、坚持稳妥有序、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 定并重,既积极推进改革,又充分考虑乡镇现状,正确审视各 方面的承受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 逐步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 会事务;规范乡镇事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 实现乡镇工作的制度
4、化、规范化。 二、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1、切实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 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 3 页 的要求,切实把乡镇政府工作重点从直接抓具体事务转移到对 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 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按照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确定乡镇政府主要职能为 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即: 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稳定农村基本经济 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
5、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 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制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 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劳动 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 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 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 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 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进一步 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 作经济组织
6、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 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 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 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 第 4 页 2、依法界定县、乡事权和职能。进一步明确县(市、区) 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县级以上政府部 门特别是直接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要转变职能、领导方 式和工作作风,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 系,坚决取消各种脱离实际的“升级达标”活动,为乡镇党委、 政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把乡镇政府的工作重心引 导到为农民办实事、抓服务上来。 (二)调整乡镇布局 1、适度调整
7、乡镇布局。按照省上要求,平原和丘陵地区县 (市、区)政府驻地镇和国家级、省级重点镇的管辖人口一般 要达到 5 万人左右;人口密度 500 人左右/平方公里、经济较 发达、交通较便利的平原和丘陵地区乡镇的管辖人口一般要达 到 3 万人左右;人口密度 200 人左右/平方公里、经济欠发达、 交通较差的盆周地区(含深丘地区)乡镇的管辖人口一般要达 到 1 万人左右。我市除阆中市已完成乡镇布局调整工作外,其 余县(区)都要参照上述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对乡镇行政区 划进行适度调整。对人口少、面积小、基础设施差、边界相邻、 场镇共享、经济实力弱及长期无人流、物流、信息流和集贸市 场的乡镇,原则上予以撤并;
8、三区所属的与城区连片的乡镇, 可撤销乡镇,改设为街道办事处。 2、理顺管理体制。县乡之间设置的办事处和片区工委、管 委会、督导室等中间层次的机构一律撤销,已经撤销的,要进 第 5 页 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今后一律不得在县与乡镇, 乡镇与村之间设置中间机构。 3、适度调整村(社区)建制。各县(市、区)可根据群众 意愿,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社区) 、组的优化整合。 (三)重新确定乡镇机构和编制 1、综合设置行政机构。 乡镇内设机构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政府职能,按 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乡镇综合办事机构原则 上不超过 3 个: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9、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社会事务办 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管辖人口 1 万人左右的乡镇 设置综合办事机构 2 个: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 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 街道办事处可增设一个社区管理办公室。乡镇人大和工青 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 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乡镇一律不设行政执法机构。 2、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 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省上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确定乡 镇行政编制。原则上每个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基数核定为 12 名, 在此基础上,管辖人口
10、4 万人以内的部分每 2000 人增核编制 1 名,4 万人至 7 万人之间的部分每 3000 人增核编制 1 名,7 第 6 页 万人至 11 万人之间的部分每 4000 人增核编制 1 名,11 万人 以上的部分每 5000 人增核编制 1 名,最多不超过 50 名。街 道办事处的行政编制在省上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内,按人 口规模相近乡镇的行政编制标准从严核定。乡镇机关行政编制 在 20XX 年省委、省政府核定的总量基础上只减不增。乡镇机 关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行政编制定岗定员,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 (卡)制度,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 督。 乡镇机关工勤人员按不超过行政编制
11、 10%核定人员控制数, 人员实行聘用制,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 办法进行管理。 3、重新核定领导职数。 严格按规定配备乡镇领导干部,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 定。乡镇领导职数不能超过 7 名,其中正职 2 名,副职 3 至 5 名;1 万人以下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 5 名,其中正职 2 名,副 职 3 名。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乡镇领导班子可实行兼职 和交叉任职。其中党委书记可兼任人大主席,人武部部长可兼 任副乡镇长,原则上政府班子党员副职可任党委委员。乡镇党 委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外,只设 1 名专职副书记,不设专 职副乡级党委委员。 (四)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乡镇事业单
12、位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县级主管部门 第 7 页 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小城镇规划和 建设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要合理划分公益 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实行分类管理。要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 不断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公益性事业投入不 减少,其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要促进经营性服务的自我发展 能力,实行市场化运作。 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农牧业生产中 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森林 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农作物苗 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 农业资源、农业生态
13、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 息和培训教育服务;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小型 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 理;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 告及处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村劳 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管理; 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发展农村广播事业, 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生育宣传 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 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下进 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为改革探索经验。暂不进行乡镇事 业单位改革的县(市、区)
14、 ,其撤销乡镇的事业单位先整体并入 第 8 页 合并后的乡镇。各地要在 20XX 年市编委审批的乡镇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和核定的编制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的机构编 制和人员增长,超编人员要逐步分流,确保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人员只减不增。乡镇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机构。 (五)搞好人员分流。 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提前退休、离职退养和调剂交流、下 派到村任职等多种途径予以分流。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条件、 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提前退休的乡镇公务员,按国家规定的 工资项目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费。乡镇 机关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 3 年基本工资 的生活补助。工作年限满 25 年
15、或男满 50 周岁、女满 45 周岁, 且工作年限满 20 年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实行离职退养, 不占行政编制,离职退养期间的待遇按本人基本工资 70%至 95% 的标准发放。离职退养期间计算连续工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可按规定调整档案工资。 乡镇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分流,参照省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 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 安置意见 、 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指导意见 (委办 20XX30 号)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步骤。 按照确保稳定、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促进发展的要求, 第 9 页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 组织实施。 1、
16、调查研究阶段。各县(区)对辖区内乡镇的情况要进行 全面调查,摸清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乡镇机构改革方 案做好准备。 2、制定方案阶段。各县(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沿革、群众 意见、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等因素,广泛征求各 方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方案和乡 镇机构改革方案。 3、方案报批阶段。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各县(区)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报 市政府,经市政府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含每个乡镇核定的编制数、领导职数等) ,经县(区)党委、 政府审定后,报市机构编
17、制委员会审批。 4、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行政 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编制重新核定、人员公示落实到岗, 在 7 月底前完成,为乡镇换届做好准备。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和社 会各个领域,情况复杂,改革性强,市上成立乡镇机构改革工 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 第 10 页 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党政主要领导要亲 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2、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 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 门加强对乡
18、镇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党委组织部门要做好领导 干部的调整配备和安置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掌握改革进 度,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的重新核定 工作;人事部门要做好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事业单位人员竞 聘上岗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乡镇布局调整工作和村组合并的 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公益 性事业经费和人员分流经费,切实做好乡镇的清产核资、债权 债务划转、化解及财务衔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 产和集体资产不流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乡镇机 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审计部 门要做好乡镇资产、债权债务和离任乡镇主要领导经济
19、责任的 审计工作;各涉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 和配合乡镇机构改革。 3、严明纪律。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 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要严肃机 构编制纪律,切实把住人员“进口” 。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重新 核定后,5 年内不得突破。要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对县级 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严禁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 第 11 页 配备干部;严禁任何部门以批项目、批资金、评先进等办法干 预乡镇机构改革;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和调动 干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 和侵吞公有资产;要加强监督,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违反机构编 制纪律的行为。 4、确保稳定。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各方面利益,做好乡 镇机构改革工作,特别是区划调整工作决心要大、方案要细、 步子要稳,要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 在萌芽状态中,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被撤并乡镇人民政 府的债权债务要相应明确转移到新设立的乡镇政府。要尊重群 众的意愿,妥善解决好各类矛盾,坚决防止避免出现影响稳定 的事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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