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docx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 特征码 HFZhKXeekBNLsynTwlcx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 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 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 2 页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 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 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 名
2、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 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 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 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 、 “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 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 第 3 页 商铺” 、 “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 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 处置权进行非法
3、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 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 、 “夜成富翁”的 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 第 4 页 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 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
4、先期投入 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 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 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 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 ,草率甚至是 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 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 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 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 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
5、“投资入股” ; 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 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 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 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 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第 5 页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 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 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 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 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
6、曾是信贷员人头熟、 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 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 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 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 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 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 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 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 额利
7、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 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 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 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 第 6 页 悲剧。 四、当前非法集资特点 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 ,总体 来讲非法集资呈现以下特点: 其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 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 级包装为“投资理财” 、 “财富管理” 、 “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 助平台/社区” 、 “股权众筹” 、 “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
8、” 、 “期货” 、 “信托” 、 “私募基金” 、 “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 本运作”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 其二,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 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 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 、 “购物返本” 、 “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 。 其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 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 、 “金融创新”等幌 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 第 7 页 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
9、一些犯罪分子不惜 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中央电视台)进行包装宣传, 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 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 性更强。 此外,非法集资有下乡进村的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突 破“社员制” 、 “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或公开 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 “熟人业务员” ,虚构高收益理财产品吸收资金;银行代办员制 度早已取消,但一些老资格的“代办员”仍然借用银行的名义 吸收存款,其实钱根本没有存进银行,而是被其挪作他用。 五
10、、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20XX 年以来,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 理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大量快速增加,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 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突出,犯罪手法 主要有: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 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 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二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 第 8 页 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 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 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 为自身提供担保。 六、P2P 网络借贷机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防范 非法 集资 基本常识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647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