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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特征码 nFzBzHfuoKJkBClHIrzU 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核心提示:会议指出,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 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 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28 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专家分析,在即将迎来建党 95 周年之际,中共再度释放出从严治 党的强烈决心。 廉政法学专家表示,问责条例重点针对的是“不作为” ,而纪律 处分条例侧重的对象是“乱作为” 。两者都是非常重要的党内法 规,不可相互替代。
2、 “七一”前再亮从严治党利器 根据官方发布的新闻通稿,这次政治局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全 第 2 页 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 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此外,会议指出,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 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 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 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媒体解读 解决问责规定碎片化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昨日召开的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 是
3、担当。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 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在上个月,20XX 年 5 月 3 日人民日报公 开的关于“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 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 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 第 3 页 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习近平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 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 序化。 习近平曾强调说,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
4、政问责 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要求,正是为了解决以 前党内问责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 心主任邓联繁教授向观海解局记者解释说,目前党内法规中关 于问责的规定包括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的暂行规定等。 尽管这些规定都各有侧重,但是总的看来,确实存在问责规定 零散、内容不聚焦的问题。此次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 条例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 强调党委、纪委的组织责任 第 4 页 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20XX 年 1 月,王岐山在中纪委第六次全 体
5、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提出,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 就难有担当。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 党党内问责条例 。 ” 从王岐山提出研究制定,截至今天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获 审议通过,可以计算出,期间仅仅用了半年时间。 问责条例与去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侧重点 有何不同?邓联繁教授认为,两者侧重的情形、处分和问责的 方式都是不一样的。纪律处分条例侧重的对象是“乱作为” ,问 责条例重点针对的是“不作为” 。 就问责方式来讲,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 定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
6、令 辞职、免职这 5 种。 “但是这些规定仍不够全面,可以看到,近几年多提及通报批 评、诫勉谈话等问责方式。相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方式将会 更为全面。 ”邓联繁教授说,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是不可相 第 5 页 互替代的,都非常重要的党内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施行的多个党内问责规定主要是针对领导 干部,而此次问责条例则面向所有党员。 此外,王岐山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还强调, “追究主体责 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 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以上这句话也出现在今天的会议通报中。 邓联繁认为,这意味着问责对象将不仅仅是党员或领导干部, 也包括组织。 “主体责任中的主体主要指
7、党委这个主体,监督责任指的是纪 委的责任。可以看出,问责条例同样强调组织要把责任担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观海 解局记者梳理发现,中央曾从亲友问题、经济问题、生活问题 等多方面给这只笼子上了多把“锁” ,而今日审议通过的问责条 例可以说是又加上了一道“锁” 。 权力的笼子已有多锁 第 6 页 1 为配偶、子女经营谋利可开除党籍 今年 1 月 1 日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 条 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 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 20XX 年 12 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 维
8、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 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 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才决定予以修订。 观海记者注意到, 条例中的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节严重可以开除党籍。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 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 理。 20XX 年 2 月出台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 职岗位管理办法 ,同样也明确了“裸官”的限入性岗位,包括 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 第 7 页 2 不准利用内幕信
9、息买卖股票 观海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 1993 年 10 月,中央就对于党政 机关工作人员是否能买卖股票作出了规定,党政机关县(处) 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 20XX 年,中央放松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投资证券的管理, 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 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 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准利用职权、 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
10、卖股 票。不准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或者向他人提 出买卖股票的建议。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第五 条也有相关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 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 第 8 页 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 让廉洁从自律开始 20XX 年 10 月 12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新修订的中国 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会上审议通过。会议提出, 准则是 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以道德为“高线” ,以纪律为“底线” , 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 准则开篇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必须” 的原则要求,其中提到必
11、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 对此, 纪检监察报刊文称,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 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 记者注意到,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修订前名为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此次修订删掉了“党员 领导干部”这六个字。此前旧版本中,从八个方面对党员领导 干部提出了 52 个“不准” ,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遵 循。 对此,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教授曾表示, 这意味着适用的范围、对象扩大了,修订后准则的适用对象是 第 9 页 全体党员和所有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规范党员领导干 部这个“关键少数” ,也应包括所有普通党员。 4 干
12、部不如实填报收入不得提拔 20XX 年 1 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 实办法(试行) ,并印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 明确了抽查核实报告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 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这个办法也被人形象地称为:“个人事 项报告一小步,廉洁自律一大步。 ” 根据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工作的通知 ,领导干部若不如实填报收入、房产和配偶子女移 居国外等情况,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事实上早在 1995 年 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 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 两年之后,中
13、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 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20XX 年 9 月,经中央同意,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规定的通知。20XX 年的规定与 1995 年规定相比,申报的对 象从领导干部个人扩大到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 第 10 页 20XX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的关于领导 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废止了 20XX 年的规定。与 20XX 年的规定相比,对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职务和经 营行为的申报范围更大、规定更为细致,对于有价债券等理财 产品的种类规定更新、更明确。 专家解读 治理官员只要权力、不担责任的现象
14、 目前,此次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具 体内容尚未公布,但是通过政治局会议的相关表述,已经可以透 视出中共这部党内问责条例的诸多侧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中新网记者分析,此次会议强调既 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就颇具针对性。 马怀德说,此前中共党内也有诸多问责制度,但是,就执行效果来 看,问责存在不平衡、不主动的现象,影响问责的严肃性和有效 性,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的现象突出。 第 11 页 “比如,被动问责的多,主动问责的少。一个问题出现了,有领导 批示、有上级督办这样的问题就问责的多、问责的快,其他问题 就少问责、不问责。再比如,一
15、些问题,直接责任追究的多,领导 责任就追究的少,主体责任没有落实。问责不力,官员的责任意 识就无法形成,从而出现了官员只想要权力,不想担责任的现象。 ”马怀德说。 此外,针对会议强调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 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的相关表述,马怀德说,这个要 求就是将党内问责更细化、更具体、更明确。 马怀德分析,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需要党的每个组织和每个党员 干部共担,以前总在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但 是对于党内的不同系统来说,落实从严治党和权力问责,责权需 要分的更细致。 “既然是全党的问责条例,就要细致说明责任谁来问、问什么、 怎么问的问题,有必要明确到具体
16、的系统和部门,组织系统的 责任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宣传系统、统战系统、政法系统 等,这些都需要明确。 ”马怀德说。 制度背景 第 12 页 中共问责制度从分散走向权威 关于中共的党内问责制度,此前比较为人熟知的是中办、国办在 20XX 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 个暂行规定至今已有 7 年。但是,中共关于问责的相关制度规定 并不仅限于这一个。 马怀德介绍,此前,中共党内问责制度较为分散和零碎,现行的党 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与问责相关的多达 119 部,其中专门规 定问责的就有 12 部,这其中就包括上述暂行规定 。在此次全 党的问责条例出台之前,涉及党内问责的制度不仅
17、较为分散,且 存在表述不一、概念不清、内容不聚焦、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 问题。 记者注意到,20XX 年 11 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纲要(20XX-20XX 年)明确提出,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 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 “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 抓紧制定严格做好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严格被问责 干部复出条件、程序和职务安排等,保证问责制度与党纪政纪处 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衔接。 ” 第 13 页 马怀德表示,中办、国办此前印发的上述暂行规定是在十八 大前,并且由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体现出内容还是在行政问责 的层次。如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一部党内法规,它 的权威性、系统性,以及对十八大之后新情况、新问题的针对性 都更强了。 十八大以来,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中共从严治党的 制度“笼子”一再扎紧。 马怀德说,从暂行规定升到问责条例,意味着中共将问 责制度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支撑 又有了重要一环,在“七一”前夕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这部问责 条例,再度释放出中共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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