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房屋建设施工合同范文[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房屋建设施工合同范文[1].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房屋建设施工合同范文1 特征码 YYAWwUHNPpTcJrCREFak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 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 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 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 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
2、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 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 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第 2 页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 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 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 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3、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 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 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 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 第 3 页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 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 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 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 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 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 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 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 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
5、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 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 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第 4 页 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 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 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 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 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 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
6、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 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 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 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 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 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 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 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 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
7、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第 5 页 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 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 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 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 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 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 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 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
8、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 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 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 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 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 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 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 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 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 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第 6 页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 2 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
9、后将预留的 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 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 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 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 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 推荐阅读:协议书 保修协议书 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 14 日内,乙方应凭相 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 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以
10、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 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 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 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 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 小 第 7 页 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 ,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 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 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 同意由甲方另行
11、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 费按本条第 3 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 24 小时 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 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 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 应立即 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 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 用总额的 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 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
12、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 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 第 8 页 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 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 3 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 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 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 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 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 3 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
13、发生的维修费用, 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按本条第 3 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 5 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 5 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 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 3 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 2 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 5 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 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 2 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 1 天以内 第 9 页 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 3 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 线路漏电、短路的为 1 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 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 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 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 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67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