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租赁合同-航次租船合同[1].docx
《【合同范文】租赁合同-航次租船合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租赁合同-航次租船合同[1].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租赁合同:航次租船合同1 特征码 pIVazUJPwOAIuvslSZbZ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 1922 年和 1976 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 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 1 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 1 条) 5.船名(第 1 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 1 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 (第 1 条) 8.现在动态(第 1 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 (第 1 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 1 条) 11.卸货港口地
2、点(第 1 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 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 (第 1 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 第 2 页 (第 1 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 银行帐号) (第 4 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 5 条中(a)或(b) ;同时指明 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 ; 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 (第 6 条)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 (第
3、6 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 (第 7 条) 19.解构日(第 10 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 14 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 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 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第二部分 1.兹由第 3 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 4 栏所指的承 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 5 栏,总/净登记吨见第 6 栏, 第 3 页 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 7 栏,现在动态见第 8 栏,根据本租船 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 9 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
4、 10 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 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 12 栏所列的货物,满 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 ) (承租人 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 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 。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 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 11 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 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 并在以第 13 栏规定的费率,按第 13 栏所载明的货物交付数量 或装船数量支付运费后,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 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
5、原因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积载 由托运人/承租人或其装卸工人或雇佣人员完成者除外) ,或者 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经理人本身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 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 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 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 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 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 第 4 页 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由于其他货物的接触或泄 漏、气味或挥发,或由于其他货物的易燃或易爆性性质或包装 不充
6、分而造成的损坏,即使事实是由于积载不当或疏忽所致, 亦不应视为由此而造成。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 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 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 14 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 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如经船长或船舶所 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 而按最高兑换率拍合并附加 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费用 A 班轮条款 货物应运至船边,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钩起吊货物。承租 人应安排岸上
7、和驳船上装船作业所需人员并负担其费用。船舶 仅在船上起吊货物。 如用岸上起重机进行装船,应 第 5 页 应将货物送至舱内,船舶所有人仅付平舱费用。 任何每件和/或仓货物超过 2 吨重者,由承租人负责装载, 积载和卸载,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收货人应在船边不超过船舶吊钩所及范围之处收取货物, 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B 船舶所有人不负责装卸费以及积载和平舱费用。 货物由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负责送至舱内、积载和/或平舱, 并从舱内提取和卸货,船舶所有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 用。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得到许可,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起货机、 动力,并由船员充当起货机司机;否则,承租人应安排岸上的 起货机/或
8、起重机(如有的话) 。 (如船上无装卸设备并在第 15 栏中作此记载,则本款不适用) 协议选择(a)或(b) ,并填入第 15 栏。 6.装卸时间 a.装货和卸货分别计算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 16 栏规定的连续小时数内装完, 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 间。 b.装货和卸货混合计算时间 第 6 页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 16 栏规定的总的连续小时数内装 卸完毕,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 用的时间。 c.装卸时间的起算 如就绪准备通知书在中午之前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 1 时 起算;如通知书在下午办公时间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 日上午
9、 6 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 17 栏中规定的 托运人。 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等待泊位所损失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协议选择(a)或(b) ,并填入第 16 栏。 7.滞期费 允许货物有装卸两港共有十个连续日的滞期,按第 18 栏中 规定的每日费率计算滞期费,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按日支 付。 8.留置权条款 船舶所有人得因未收取的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滞留损 失而对货物有留置权。承租人应对装货港发生的空舱费和滞期 费(包括滞留损失)负责。承租人还应对卸货港发生的运费和 滞期费(包括滞期损失)负责,但仅以船舶所有人通过对货物 行使留置权而未能得到的款额为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范文 租赁 航次 租船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76953.html